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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岫已经在咖啡厅吃过晚餐,于是便直接乘地铁回家,刚进小区便看到那只小金毛在摇着尾巴地吃大爷喂给它的熟鸭血,看起来比吃零食还要开心。
陶岫想到某只和他非常自来熟的狗没忍住笑了下,转身向附近的生鲜店走去。
……
与此同时,6号楼12o1室。
杂物室的大门洞开,门后依旧是如有实质的黑暗。
那只被陶岫惦记的萨摩耶不复往日的活泼跳脱,只是委屈地夹着尾巴卧在门口的地上。
暖色调的沙上坐着一个身着华贵古典西装的高大男人。
他面容俊美,五官深邃,一只手臂正慵懒地倚在沙扶手上、手背撑着半张棱角分明的脸,大长腿憋屈地抵着茶几,此时正在傲慢又稍显疑惑地看向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东西,猩红的眼珠美丽而可怖。
一支看不出什么材质的华美手杖被随手放在一边。
男人整个人的气质冷酷而高贵,手里拿着的东西却分外违和滑稽——那是一大袋狗粮。
他的声音冰冷无机质,带着某种奇异的失真感:“他如此用甜美的体||液暂时将我从沉睡中唤醒,结果就用这种玩意儿供奉我么?——话说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萨摩耶趴在地上,更加委屈地“嗷呜”
叫了一声——它也不知道那是啥啊!
它现在只希望可怕的主人快点回去,主人沉睡时和醒来后的可怕程度完全是两个级别!一定会吓坏那个人的!
男人不自己的傻狗,自顾自从袋子里抓了把狗粮试着放进嘴里,用尽全力咀嚼得优雅,额上的青筋还是没忍住爆出来——实在太难吃了。
吃完后他嫌弃地用手帕擦净自己手上的碎屑,接着更加嫌弃地环顾四周。
他的小奴仆——试图唤醒他的同类当然必须是他的奴仆——生存条件竟然这么恶劣,住在这么小的地方吃这种难吃的东西。
该不会连这么难吃的东西都是省吃俭用下来供奉给他的吧。
怎么就混成了这样。
不过,看在他对他如此忠诚和虔诚的份上,他应该给予他一些回报。
这样漫不经心地想着,男人重新一脸嫌弃地将手伸进了狗粮袋,轻轻一点,袋子里所有的棕色颗粒瞬间变成了沉甸甸金灿灿的东西。
这样做完,他把袋子随手丢在一边,袋子里的金子哗啦啦洒了一沙,男人也没在意,只是提起自己的手杖,站了起来。
萨摩耶以为他终于要回去,一下子开心地半坐起来,男人却只是凉凉看向它:“我沉睡的时候你和别人混得很熟嘛。”
狗子吓得浑身的毛差点都炸起来。
男人却只是绕过它,走向飘逸出让他熟悉味道的卧室的方向——他的沉睡被突然打断,这样勉强醒来,他清醒的时间其实很短。在回去重新沉睡前,他想视察下那个房间的环境。
那应该就是小奴仆住的地方,那里散出一种十分甜美的香气。他只是想看看而已。
更何况,那个小家伙如果知道自己最最想要唤醒的最最崇敬的存在踏入了他的房间,他一定会比看到那袋金子还要开心。
男人高傲地看了眼房门,门便自动打开,刚要踏进去一步,屋外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突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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