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小区也能跑步,可他想的就是,能一边跑步,一边欣赏途中的风景,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 他一天的时间,都安排的很好。
跑步,干活,吃饭,干活,吃饭,睡觉。
看似平凡的一天,只要用心去做,依旧会感觉很充实,这就是认真跟不认真的区别。
离开小区,依旧跳跃过去。
正常情况下。
这两扇铁门肯定是不会开启的。
外面有点危险。
稳稳落地,朝着左右两侧看去,稍微有点荒凉。
来到人行道,深吸一口气,开始慢节奏跑步,然后加快节奏,别以为马路上没有车辆,就能随意的在马路上跑步竞走。
这是非常不对的行为,就连小孩都知道这个道理。
虽说他林凡读书少,但这方面的道理,还是明白的。
沿着人行道朝着那边跑去,准备先跑个半小时热热身。
此时。
“早上好……”
林凡路过一头正在啃食着尸体的丧尸时,微笑的打着招呼,随后继续跑路。
进食的丧尸听到声音,扭动着脑袋,一眼就锁定着林凡,发现新鲜的血肉在眼前活蹦乱跳,丧尸嘶吼着,想都没想,就朝着林凡追来。
边追边吼。
任何一位普通人看到,都会头皮发麻,浑身冒汗,这被丧尸追赶的感觉,怕是比见鬼都要恐怖。
丧尸的速度很快,就跟正常人狂跑起来似的。
“没想到就连丧尸都知道早上锻炼身体,有助于身体健康。”
林凡不是争强好胜的男人,但是见丧尸想要追赶他,他肯定不能丢了脸,自然是加快速度,始终跟丧尸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一起跑步锻炼吧,但我感觉你肯定是追不上我的。”
林凡回头说道。
吼!
没有得到该有的交流。
反而激起丧尸发出嘶吼声。
“真是一生要强的丧尸啊。”
林凡笑着,奔跑让他感觉浑身舒坦,血液流淌的速度也变快了。
渐渐的。
街道中,阴暗中,角落中的丧尸都听到了声音。
看到同类追赶着一个新鲜血肉,自然一个个加入到奔跑的队伍中。
奔跑的队伍逐渐壮大起来。
这群丧尸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就出现身体腐烂,无法支撑行动的情况,反而一个个表现的很活跃,很有力量,甚至比健康的人还要健康。
简介关于爷的日记我叫阿涛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从爷爷的遗物中找到了一本斑驳的笔记本,因为这本残破的日记也将我本来平淡的生活彻底打破了,历经种种之后我终于解开了这本笔记背后的巨大谜团。...
简介关于锦绣城央因为一句诅咒,他们生生世世纠缠不清,为了给他们搏一个锦绣未来,他不惜逆天改命,甚至还一次次囚禁了她为了报仇,她华丽蜕变强势归来,却被他抵在电梯里,双眸猩红地说你终于来了...
少年坐椅,面朝大海。持一缕灵气,遥指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哪里不对点哪里。有人曾一刀成绝响,斩巨龙,沐龙血。有人曾喜欢请喝鸡汤,后院豢养九只凤凰。有人曾枯坐山巅,口若悬河,一气压得百万军。有人曾落笔搬山移岳,绘一副锦绣画卷,可困仙神。而那年,春暖花开。他们不过是平凡无奇的杀猪匠,臭书生,养鸡人,穷画师。这是一个将低武大6改造成玄幻大世界的故事。ps已有6oo万字完本万订异世界的美食家,3oo万字精品造梦天师,可入坑...
穿越到灵气复苏爆发三年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根菩提枝,能够点化万物为生灵。于是,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点化它,丢到天上,变成了一位肤白腿长的女仆小姐姐。他又找到了一辆国产99A坦克,点化它,变成了一个憨厚光头的肌肉男。他点化了战机航母核弹它们都成了妖。最后他发现自己被这帮子变态强的妖怪拥护着成为超级大佬。为什么会这样呢。沈云望着众人敬仰的目光,表面上努力保持着威严,但是心里慌得一批。我真不是大佬啊。PS这是一本伪无敌爽文。...
重点主角心情好中立邪恶,心情不好混乱邪恶,主角几乎没有人性,不喜勿入。迟佑死后才知道,原来那个整天嚷嚷着爱与和平的毛头小子是天命主角,注定救世之人,而他只不过是主角一路上的踏脚石反派。因为是主角,所以性格谨慎的他才会忽略对方的威胁。因为是主角,所以他的每一次致命杀招才通通没有起到作用。因为是主角,所以他的手下才会末世反派的我混入了主角团...
垂死梦中惊坐起,身处已是不知年。无痣青年杨戬过马路抱着手机翻找小说,倒霉的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飞,醒来后现自己正重伤蔫在土炕上,身旁还多了个泪眼汪汪的可爱小萝莉既然魂穿为大名鼎鼎的二郎神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