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手上的这坛子白酒,名称就叫做白云边,是滋松市最大的企业,白云边酒厂生产的,而且酒厂就在新口镇,甚至距离德胜村很近。
陈涯几乎是喝着白云边长大的,但心中也清楚,手中的这坛子白酒,可不是李白诗句中的白云边。
那座酒厂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距离李白的唐朝,相差十万八千里,之所以用白云边这个名字,也只是一种宣传手段罢了。
不过,这种浓酱兼香型白酒,的确是好喝,如果他不是当地人,这种内销的53度白酒,一般人还真买不到。
将酒坛子放在地上,陈涯拿出塑料袋,随后把狗鞭、狗稿丸清洗了一下,接着连同那些干煸的枸杞一同丢进酒坛子,然后便笑了起来。
“啧啧这一坛子狗鞭壮阳酒,绝壁很猛。”
但想要泡制好,估计还要等上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是时间越长,药力越好,你懂的。
重新盖上酒坛子,将其密封好后,陈涯便把坛子藏了起来,这可是个好宝贝,不放好怎么能行呢
而现在,时间已经逼近了六点钟,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陈涯立即抓紧时间,洗了个澡,随后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却是打算出门了。
毕竟穿着一身獒皮衣服,在荒野中还行,但在文明社会,就显得有些扎眼了,之前刚下山的时候,陈涯的怪异的着装,当时还让围观群众惊讶了很长时间呢。
既然是回到了家,还是应该恢复成正常的样子,当然,陈涯的那件针织衫,他并没有丢,而是一同带了回来,但为了拯救猪哥哥,用掉了一部分,却是没有办法再穿了。
此刻,洗完澡后,刚换上一身干净衣服的陈涯,看了看破损的针织衫,随后在心中考虑道
“嗯,村里没有合适的毛线卖,看来只能等到明天去镇上取钱的时候,再顺道购买了。”
这件母亲织的衣服,对他的意义十分重要,绝对不能扔掉,而现在,趁着天色还未完全黑下来,陈涯立即带上钱,随后出门了。
村子里有小卖铺,倒是有食盐卖,但陈涯不着急,因为小卖铺到晚上十点才会关门。
他现在要去村里的卫生室,打针
这才是当务之急,陈涯可没忘了,自己被藏獒给抓伤了,虽然现在伤口早已经愈合了,但鬼知道有没有感染上狂犬病毒
而现在已经快一个星期,才去打针,是不是太迟了一点
这个你想多了
狂犬疫苗的接种,分为两种,一种是无咬伤暴露前预防,但病原抗体的持续时间较短,只有6个月的有效时间,如果过的话,就需要重新接种。
早在三个月之前,陈涯刚回到老家的时候,正好村里在做防疫,当时就接种过狂犬疫苗,所以体内还存在一些抗体,倒是大大降低了危险性。
但并不代表没有危险,哪怕打了疫苗,甚至不是咬伤,只是抓伤,都有可能致命。
因为,第二种便是咬伤后暴露后预防,不管你之前,有没有接种过疫苗,只要是被咬伤、或者是抓伤,破皮流血了,都要及时去医院再次打针。
区别只是接种过的人,中奖几率小一点,或者说是可以扛上一段时间。
s上架之前,每天9点、2o点自动更新,老沙要积累存稿,下一章有点带劲,可惜大家明天才能看到,哈哈哈。请牢记收藏,&1t;
简介关于长姐掌家日常穿成县令嫡长女,爹怂娘死弟还小,小妾庶女少不了,十一岁就要学着管家理事,奈何人多钱少总操劳,原以为开局是宅斗情节,好在老爹有鉴茶之眼,妹妹们也乖巧可爱,冉青竹表示,这也还成,只要解决了这缺钱的困难,咱家也算是和谐向前。可惜总有人想要打她家的主意,这个侯爷世子,那个公府嫡子的,你们这是欺负我爹官小啊,老爹咱不怕,女儿助你上青云,别人靠老公,咱就靠老爹!...
少爷,少奶奶又打架了。还不赶紧去帮忙,别让她把手打疼了。少爷,少奶奶又要上房揭瓦了。还不赶紧给她扶稳梯子。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一山还比一山高,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
主角是叶初瑶的小说心声被偷听,带爹爹把皇帝拉下马讲述了修真界的逍遥仙尊叶初瑶因行为过火,被上古十大宗门老祖联手封印,危急之下施展禁术投胎转世。不料她竟穿书成为护国将军府的炮灰小姐,命中注定四岁溺水变傻,十五岁惨遭凌辱致死,甚至导致整个将军府满门被灭。然而,叶初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向家人透露未来危机,叶家因此团结一心,决心反抗暴君。在叶初瑶的协助下,叶家成功推翻大炎皇朝,从而引了九州皇朝争霸的新篇章。...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简介关于呆萌知青一不小心撩到腹黑狐狸精Vs顾婉穿书了,穿到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竟然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没钱结果饿死的知青身上?等等,没钱?没钱饿死的,那这是什么?在疫区做志愿者的顾菀穿书了,前世父母在疫区感染不幸离世后,义无反顾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当中。只是最后却还是不幸感染,弥留之际还在想,那些存放捐赠物质仓库的钥匙还在自己家里呢,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没想到一转眼,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因为饿的虚,最后不小心落进湖里淹死的公认最穷知青身上。然而等她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是穿书了,而且还是一个在书里被女主刻意忽略不被提及的小可怜身上女主是成长型人设欢迎大家给出建议,我会认真看每一条评论然后写小小作文回复哒。(如果你的评论没有被吞的话)如果方便的话,看完后,帮我点个小星星吧,谢谢每一位看书的绝世大美女,未来富呦,爱你们...
赛博朋克边缘行者同人文林墨还记得当初这款游戏的宣传语2o77年,我所在的城市被评为最烂地区。如今他站在高楼上,在夜色下俯视着这座城市。公司广场上,各家公司的大楼燃起了一团团烈火,人流涌动,哀嚎声不绝于耳。可林墨却觉得依旧无趣。蛆虫在骨髓里汲取营养,无辜者供其驱使充当皮肉,燃作这火焰的耗材。真是烂到骨子里的城市。所以,仅凭火焰是不够的,火焰能驱散黑暗,但燃灭之时终究无法带来光明,唯暗永存。因此,他必须集合所有人的相助,化作这座城市永昼的光!极耀的光带来至极的影,便是太阳!通过模拟器来到赛博朋克的世界,刚开始林墨自认为还是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的。然而林墨,这个委托林墨,我最近车库里刚收入了一辆二手车,你看林墨,你的名声在夜之城可谓是鼎鼎大名啊,要不你抽空看看这个任务?完了,我成大冤种了!关键词模拟器加点流时停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