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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棉帕太素,不如蜀锦亮丽。」
宋柊迅摇头,回道:“崔少卿,蜀锦太张扬,给我…浪费。蜀锦是锦缎,我用惯了棉布缝制的帕子,不合适不合适,真的。”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棉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
败家,也不是这样的。
蜀锦,寸棉寸金。一匹蜀锦二十两白银起步,崔睦府上的蜀锦,必然是贡品,那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真正的有价无市。
她岂敢奢望?!
一听。
崔睦歇了送蜀锦的心思。
视线打量着宋柊手腕上的丝帕,仔细一瞧,确实是最普通的棉布缝制而成。
只是…
宋柊作为宋家四娘子。
使用的丝帕怎会是普通棉布缝制的?
莫非,宋府苛待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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