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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总是悄无声息如约而至,万达影城的洗手间里,路明菲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好看谈不上,不化妆不打扮也能让人眼睛一亮的那得是盘丝洞里的妖精,现实世界里这种级别的女神早就该当大明星了。说不好看好像也不至于,没什么叫人看着不舒服的方,浑然成五官标致,也许就只是缺了点提升自己的手段。
她拍了拍脸颊,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最好,没有什么得体的衣服那就还是穿仕兰中学的校服呗,至少不掉档次。要是别人问起来,就说是对高中生活的最后一点纪念,既然要说告别了,当然得穿着校服才能显得自己依依不舍,恨不能时光重流,和诸位同学再续前缘三百年。
路明菲离开洗手间,迎面撞上一个背影,赵孟华回过头来,看得路明菲满脸惊疑不定,心说一男的没事儿站在女厕门前是要堵谁么?可洗手间里也没别人啊。
“等你好久了。”
赵孟华递过来一个手提袋,“里面是衣服,记得换上,陈雯雯说致辞的时候要正式一点。”
路明菲往里面瞟了一眼,居然是套韩版的西装和一件白衬衫,还配有一条黑色的领带。
“我穿这个?”
路明菲懵圈了,“这合适么?”
“没有别的女生愿意帮这个忙,但我想你肯定不会拒绝。”
赵孟华笃定的口气听起来真叫人不爽,好像这事儿就该她路明菲来做一样。
可谁说不是呢?在文学社里,跑腿买东西一类的事情都是路明菲来做的,好听点说,她就是文学社里的全能小帮手,往坏了想,是个人都能指使她干活。如今高中都要毕业了,但她仍然是文学社里的一员,面对社员的要求,她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命啊,这都是命!路明菲拍拍脑袋拎着提袋回洗手间换衣服去了,委实没想到这身还是赵孟华特意准备过的,和她的身材无比贴切,要不是知道这小子一直都对陈雯雯有意思,路明菲甚至会觉得赵同学莫不是在什么时候看上自己了,居然连自己的身材数据都有所掌握。
路明菲走进放映厅,果不其然大家都是有备而来,几十个文学社成员各自三五成群占据位置,喝着可乐吃爆米花,女生们多半都换上了长裙,几个特别有范儿的甚至踩着高跟鞋来,银色的耳夹摇摇晃晃,甚至还有穿低胸吊带的,想必是要把这场聚会当做最后的攻势告别。
至于男生们嘛,就没什么好看的了,在路明菲看来世界上的男孩们穿上西装都是一个模子,唯有强如楚少爷这种鹤立鸡群的男神换上西装,才有可能让路明菲擦擦口水。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还真没说错。”
苏晓樯拍了拍路明菲肩膀,大有领导很满意下级作为的意思,“以前还真没看出来。”
“没看出来什么?”
路明菲没听懂,初次尝试身份反串别说还挺带感,她觉得自己现在可能缺少一副墨镜,这样站在人群里看上去就很像个保镖了,也算是告别聚会给大家留下个不一样的深刻印象。
“你也许是个潜力股也说不定。”
苏晓樯点点头,对自己的评价非常满意。
在文学社里除了陈雯雯,苏晓樯大概是第二个不会太嫌弃路明菲的人,路明菲当然也多少和她走的比别人近一些,和她说话也就比平时直白大胆的多。
“承蒙下厚爱,奈何我只是个无名小卒啊,哪有什么潜力可言。”
被称赞了当然还是开心的,但嘴上路明菲依然谦虚。
“不是都拿到卡塞尔的offer了么?”
大家都经历过那场面试,说来也奇怪,直到最后都只有路明菲一个人通过了面试,其他的参与者当然也都知道这唯一的成功者是谁,从那以后有些人看路明菲的眼神就很是奇怪,大概是觉得这平平无奇的灰姑娘何德何能,可以从那个卡塞尔学院的面试中脱颖而出。
“走狗……那什么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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