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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要儿子不要国家(第1页)

“对张居正的清算,虽然表面上看,是那一些大地主,大权贵,大官僚们。

但是这个能够代表大地主,大权贵的人,无疑是万历皇帝了。

如果说,之前万历皇帝废除变法,是年少气盛,是因为愤恨张居正,是年轻人不懂事这一些都可以拿来做借口。

那么随着他后来对儿子福王朱常洵的宠爱,那他就绝对是一个封建大地主,封建大家长的作派了。

所以他这个人,从本性上来讲,就不喜欢张居正的变法那一套。他就是一个类似于乾隆般的人物,没有胸襟,没有远见,没有眼光,贪婪无度。更是自私自利,愚蠢狂妄。”

“要是他仍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就不会为了宠溺儿子福王朱常洵,就差点儿把国库都搬空了。

他的所做所作,对不起大明,也对不起大明的列祖列宗,以及子孙后代。

这一种过份宠溺,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溺爱孩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不得,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皇帝呢?

可他就是做了。”

凌锋说道:“清初史家万斯同对于明神宗孜孜于聚敛财富,宠爱福王朱常洵,颇有微词。他就写道:“万历皇帝所遣矿使税使数十人,日有奉,月有进,所得珍宝不可胜计,号为人主私财。及福王之国,斥其十之九遣之。所赐庄田至四万顷,又所请杂税地,东至南畿,西至四川,使者乘传来往收利,所至为之骚然。民间藉藉谓:‘帝耗天下以给(福)王,而洛阳王邸富于大内’云。”

这段话极其深刻,不仅揭示了神宗皇帝贪财聚敛的秉性,以及宠爱福王所带来的后果,由此也折射出万历朝后期诸多社会问题的症结。

一、福王朱常洵的靡费

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正月初五日,是皇帝朱翊钧的第三子(由于次子朱常溆一岁夭折,第三子实为次子)。

历史上,万历对这个福王朱常洵,是极致宠爱的。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朱常洵做太子,他可是经过了好多年的抗争与挣扎。

万历二十九年,长达十几年的时间与朝臣拉扯,挣扎,谓之国本之争。最终以万历皇帝妥协为结束,他册立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册封朱常洵为福王。

彼时虽然是既成事实,然而随后他却在两个儿子之间,他又玩出了,千古罕见的厚此薄彼一面,厚他常洵而薄常洛。

万历三十一年,皇帝忙于为十八岁的福王操办婚礼。

十一月,福王婚礼日期迫近,钱粮亟缺,皇帝十分恼怒,下旨斥责户部有关部门,意欲严惩。

户部赶紧报告,准备把通州粮厅的随粮轻赍银(漕粮的折色银两)结存二万四千八百余两银子,全部拨归福王婚礼之用,这才免去了有关官员的处分。

但是这才二万多两银子显然不够,当时户部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向宫中老库暂借五万两银子,用来采办婚礼用品。

当时那福王府邸内部装修以及一应家具等,皆由工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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