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来,这一切的答案,要等见到厉言周才能揭晓了。
厉景天开车到了厉家祠堂。
祠堂外看守的人向他鞠躬:“大少。”
“一会儿听见什么动静都不要声张。”
“是,大少。”
厉景天推门进去,落下锁。
厉家祠堂有三个厅,一个正厅,两个偏厅。
余韵生下厉文益坐完月子之后就一直待在西厅。厉景天有很多女人,但为他生下孩子的女人只有三个。厉文岳的母亲叶枝是厉景天的情妇,在厉景天和余韵结婚之前就被他养在外面,到现在厉景天也经常去找她。叶枝本来是酒吧的调酒师,因为出色的外表和调酒的本事博得厉景天青睐,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一不可收拾。叶枝很快就怀孕了,两人都想要孩子,于是决定留下孩子。厉景天和余韵就是在叶枝安胎期间认识的,余韵对年轻俊朗的厉景天一见钟情,一夜缠绵之后,闹着要嫁给他,厉景天嫌烦,就把她带回了厉家,然后像以前一样在外面花天酒地。余韵天天独守空房,在家里脾气。后来叶枝把孩子生下来了,是个男孩,厉景天就把孩子带回了厉家。叶枝虽然遗憾孩子不能养在自己身边,但她能攀上厉家人,吃喝不愁,就很知足了。余韵看到这个孩子的那一刻仿佛天都塌了,她质问厉景天为什么背着她跟别的女人生孩子,要死要活地喊着要上吊,厉景天怕她把动静闹大了惊动老爷子,在家里留宿了几天,让余韵也成功怀上了孕。余韵怀孕后也安分了许多,不再大哭大闹。于是厉景天又开始了夜不归宿的日子。而与厉景天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厉景年,妥妥的三好男人,没事的时候就回家陪老婆。余韵天天看着厉景年和言薇甜甜蜜蜜,嫉妒到疯。言薇怀孕后,厉景年更是寸步不离。
一个大山里出来的农民,凭什么能得到这么好的男人?
余韵家是小康家庭,她本人也是大学毕业,所以她在言薇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
当她得知了厉家留男不留女的祖规之后,她第一时间就去嘲笑正在坐月子的言薇,而言薇平静的样子却让她想撕烂她的脸。
厉景年喜欢四处游历,于大山深处邂逅纯真可爱的言薇。两人交往两年,深爱彼此。言薇说,她认定了他,她要跟他走。厉景年也爱言薇,但他也自私,他知道厉家的规矩,却还是想带她走。他把厉家的事告诉言薇,言薇犹豫了一段时间,还是决定跟他走。她既认定了他,便只是他。
在厉家待了两年,她生了一个女儿。她知道生了女儿就要走的,余韵嘲笑她,她也很平静。她知道这是她的宿命。至少年少的爱恋给她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也多亏了女儿,让她在厉家能多待两年,把身体养好。她知道厉景年拼了命的对她好是觉得亏欠她。她告诉他,不用的。这是她自己选的路,她心甘情愿。
厉景年爱惨了她,她又何尝不是?
这多出来的两年时间里,他们更加如胶似漆。而余韵嫉妒到想杀了她取而代之。她盼着两年期限赶紧到,赶紧把言薇母女赶走。为保万无一失,她花钱买通月嫂,斩断能让言薇留下的所有机会。
月嫂送走言薇后,过来告诉她,言薇怀了孕。
她疯狂的笑着,躺在祠堂西厅的地上,打着滚笑。
蠢女人,竟然连自己怀孕了都不知道,活该你被赶走!
笑着笑着,她趴在地上,哭了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连老天爷都向着那个女人?
她怀了孕,厉景天就再也没来看过她,甚至生产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挺过来的。
而言薇,穷苦出身,却一胎接着一胎,生产还有丈夫陪伴。
凭什么?
凭什么她这么苦?
厉景天走进西厅的时候,余韵正坐在蒲团上念经。
他走上前揪住她的头,把她拽到地上,狠狠扇了她两巴掌。
余韵被扇得两眼晕,手撑着地板,勉强抬起身子。
厉景天把手里的纸狠狠摔在她头上。
简介关于长姐掌家日常穿成县令嫡长女,爹怂娘死弟还小,小妾庶女少不了,十一岁就要学着管家理事,奈何人多钱少总操劳,原以为开局是宅斗情节,好在老爹有鉴茶之眼,妹妹们也乖巧可爱,冉青竹表示,这也还成,只要解决了这缺钱的困难,咱家也算是和谐向前。可惜总有人想要打她家的主意,这个侯爷世子,那个公府嫡子的,你们这是欺负我爹官小啊,老爹咱不怕,女儿助你上青云,别人靠老公,咱就靠老爹!...
少爷,少奶奶又打架了。还不赶紧去帮忙,别让她把手打疼了。少爷,少奶奶又要上房揭瓦了。还不赶紧给她扶稳梯子。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一山还比一山高,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
主角是叶初瑶的小说心声被偷听,带爹爹把皇帝拉下马讲述了修真界的逍遥仙尊叶初瑶因行为过火,被上古十大宗门老祖联手封印,危急之下施展禁术投胎转世。不料她竟穿书成为护国将军府的炮灰小姐,命中注定四岁溺水变傻,十五岁惨遭凌辱致死,甚至导致整个将军府满门被灭。然而,叶初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向家人透露未来危机,叶家因此团结一心,决心反抗暴君。在叶初瑶的协助下,叶家成功推翻大炎皇朝,从而引了九州皇朝争霸的新篇章。...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简介关于呆萌知青一不小心撩到腹黑狐狸精Vs顾婉穿书了,穿到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竟然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没钱结果饿死的知青身上?等等,没钱?没钱饿死的,那这是什么?在疫区做志愿者的顾菀穿书了,前世父母在疫区感染不幸离世后,义无反顾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当中。只是最后却还是不幸感染,弥留之际还在想,那些存放捐赠物质仓库的钥匙还在自己家里呢,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没想到一转眼,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因为饿的虚,最后不小心落进湖里淹死的公认最穷知青身上。然而等她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是穿书了,而且还是一个在书里被女主刻意忽略不被提及的小可怜身上女主是成长型人设欢迎大家给出建议,我会认真看每一条评论然后写小小作文回复哒。(如果你的评论没有被吞的话)如果方便的话,看完后,帮我点个小星星吧,谢谢每一位看书的绝世大美女,未来富呦,爱你们...
赛博朋克边缘行者同人文林墨还记得当初这款游戏的宣传语2o77年,我所在的城市被评为最烂地区。如今他站在高楼上,在夜色下俯视着这座城市。公司广场上,各家公司的大楼燃起了一团团烈火,人流涌动,哀嚎声不绝于耳。可林墨却觉得依旧无趣。蛆虫在骨髓里汲取营养,无辜者供其驱使充当皮肉,燃作这火焰的耗材。真是烂到骨子里的城市。所以,仅凭火焰是不够的,火焰能驱散黑暗,但燃灭之时终究无法带来光明,唯暗永存。因此,他必须集合所有人的相助,化作这座城市永昼的光!极耀的光带来至极的影,便是太阳!通过模拟器来到赛博朋克的世界,刚开始林墨自认为还是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的。然而林墨,这个委托林墨,我最近车库里刚收入了一辆二手车,你看林墨,你的名声在夜之城可谓是鼎鼎大名啊,要不你抽空看看这个任务?完了,我成大冤种了!关键词模拟器加点流时停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