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人与第三人因添附成为添附物的共有人,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所称添附,包括附合、混合与加工。
第四十二条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请求按照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给付了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给付义务人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向其给付的通知后仍然向抵押人给付的除外。
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抵押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且已经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转让不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因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导致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未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其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对留置财产享有所有权的第三人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请求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的权利质权,参照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动产质权、以交付权利凭证作为公示方式的权利质权,参照适用第二款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有权将担保财产自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该约定有效。因担保人的原因导致担保物权人无法自行对担保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担保物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的规定,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以担保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为由主张驳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对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已经成就的,应当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的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并告知可以就有争议的部分申请仲裁;
(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担保物权的,应当以债务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
第四十六条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抵押财产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人已经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其所获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就抵押财产、被担保的债权范围等所作的记载与抵押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登记簿的记载确定抵押财产、被担保的债权范围等事项。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机构的过错致使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请求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十九条以违法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办理合法手续的除外。抵押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依照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当事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设立抵押,抵押人以土地上存在违法的建筑物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条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所得的价款,参照前款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已完成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续建部分以及新增建筑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当事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续建部分、新增建筑物以及规划中尚未建造的建筑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抵押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分别抵押给不同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抵押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后,预告登记权利人请求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经审查存在尚未办理建筑物所有权次登记、预告登记的财产与办理建筑物所有权次登记时的财产不一致、抵押预告登记已经失效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经审查已经办理建筑物所有权次登记,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应当认定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
当事人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破产,经审查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预告登记权利人主张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予以支持,但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设立抵押预告登记的除外。
喜欢迈阿密2o1o请大家收藏迈阿密2o1o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
魔族圣女落难,意外附身正道宗门大师兄。这位大师兄,人送外号义薄云天小郎君,乐善好施张善人。品性纯良,谦卑有礼,孝敬师长,友爱同门,实乃正道楷模。这个世界,只有一个魔女知道大善人的真面目。这魔族我不做了,换他来...
楚河穿越到大荒世界,夏族,成为林府中一个身份低微的小杂役,原以为就要平凡而卑微的过完一生,却没想到觉醒签到系统,在任何地方签到都能获得奖励。在藏书阁第一次签到,获得奖励九转金身诀在藏书阁连续签到两万一千次,获得奖励,法相金身楚河秉承着,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不无敌,不出世的想法,在林家藏书阁签到一百年。直到一百年后,犬牙族大举入侵夏族,要对无数人族大开杀戒的时候,楚河终于出手了!...
请问唐小姐,你是如何追到霆爷的?捡来的。唐小姐高冷道。是我追的她。一旁的霆爷霸道的揽住了未婚妻的裸露在外的肩膀,回去他得和她的服装师好好的聊聊。那请问霆爷,你是怎么追到唐小姐的?对于这两个大佬,整个京都的人都在好奇。也没怎么追,就是她说往东我不会说往西,她说地球是方的我不会说是圆的众人蒙,这还是他们认识的京都第一大佬吗?当然还有宠她宠她宠她大佬追妻不择手段...
(无系统,非远离,非后悔,不摆烂)前世的褚天钧本是仙门人人敬仰的大师兄,却因天命之子的出现,而被陷害成恶毒男配,逐渐被师尊嫌弃,小师妹鄙夷,宗门所不容。最后更是落得被至亲之人废去修为,让妖兽分食而亡的凄惨下场。如今他重生了,还重生在拜入宗门的那一天...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全网第一本全职法师同人精品,欢迎来指点。6君旅游巴蜀,随手买到的白虎吊坠竟然源于白虎图腾,被迫穿越到全职法师世界中,这里是蓝星的平行时空,魔法璀璨,妖魔纵横。(不看原著也能看得懂,逐步铺开设定)他双重本源融合,觉醒天生双系的天赋,执掌从未出现过的金系。面对妖魔入侵大势,人族岌岌可危却又不断内斗的局面,6君立于圣城之上,凛然道我是世界之王,谁赞成,谁反对?哪怕背负煞渊,需一手托圣城,我6君依旧无敌于世间!剑来!下方七大天使被一剑钉死在城墙上,触目惊心,七位红衣主教尸骨成路。ps在主角安全优先情况下,尽量挽救原著悲剧角色,何雨许昭霆姜凤等。有女主,不拆原著莫穆莫叶cp魔法系除了两个,其他与莫凡都不一样,每个展路线独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