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按照林平之前世所在的国家法律来看,犯强奸罪的,处刑有两种情况,一是犯强奸罪本罪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什么叫做情节严重?
一是犯罪时手段低劣的,比如暴力手段,捆绑、卡脖、捂嘴等等;还有就是犯罪对象是精神病患者、痴呆症、孕妇、病妇;长期对某一妇女进行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非常暴力的。
二是针对多人犯过罪的,三是在公共场合犯罪的,四是两人以上针对受害者侵犯的,五是致使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六是迫害未满14岁,不管对方愿不愿意,按犯罪论,且从重处罚。
别问我怎么看,问法律怎么看吧。
就田伯光这种的…明显可以判无期或者死刑了。
林平之对田伯光这类人没什么好说的,罪有应得!
你说你…你老色批就老色批吧,安安静静做个恋爱攻略,好好去追求人家姑娘,你情我愿不好吗?你为什么要强迫?
你看看人家小王,交了那么多女朋友,谁说过他触犯了法律问题?
所以说,无知…法盲真可怕!
这是法律底线问题啊…
咳咳。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详细的法律,可是在红旗下茁壮成长起来的社会接班人,怎么能没有法律意识?你要问我怎么看…那我只能看法律怎么判…
“我的看法是,按律…当杀!”
林平之道:
“法不容情,我们要遵纪守法!”
林某人一脸认真。
田伯光听到这话,顿时爆了:
“我当杀你个狗屁,这里是武林…武林!哪有什么按律法来说?都是拳头大就是道理!”
他很不服。
“说得好,可是…你拳头也不大…至少没有我们的大!”
林平之道。
这里确实是武林,而且按照原着来讲,金老先生创作笑傲江湖时,根本没有明确指出时代背景,他这其实是有意虚化朝代背景,就像重新创造了一个世界观一样,确实不太用在意律法之类。
但是你就算以实力为尊,你实力也没我的强,我比你强…那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噗噗~”
田伯光闻言,直接吐血。
对啊…
确实,自己打不过他们。
“杀了吧!”
林平之道。
“等等…”
田伯光慌了。
……
……
喜欢我林平之!开局送万份辟邪剑谱!()我林平之!开局送万份辟邪剑谱!。
穿越为准提,生死无忧,证道有望,可,不甘的心,让准提选择一条充满荆棘的路,誓要博出一番不同的天地,成就一位不同的准提圣人。ps已经有一本完本老书(洪荒之...
作品简介报告总裁,公司网站被人黑了。查。回总裁,人带来了,是另一个缩小版的您。看到酷似自己的又一个小包子,风熠宸咬牙小东西,你妈咪呢?小包子神色淡定老东西,态度好一点。风熠宸眸光凛冽,勾唇冷笑小子,你跟你妈咪一样,有种!小包子不以为然我妈咪说,做人,就得骨头硬。五年前,黑灯瞎火的帐篷里,那个女人醉酒主动偷袭了他,生下双胞胎搞丢一个。五年后,那个女人偷拍了他,治愈他的隐疾,亦偷了他心,带着小包子拐了他另一个儿子玩失踪。风熠宸誓,一定要抓住那个女人狠狠宠爱,让她知道,占便宜就得付出代价。...
一块破玉,讹成赤贫霉女流浪,惨遭雷劈神啊,这倒霉日子何时才算到头?终于有一天某霉女喜悦悦的高呼有大屋,有人侍候进入了米虫梦想的天堂某小在一旁摇摇头,心道你看不到未来,才会有...
一朝政变,姜明熙丧父丧母,成了皇朝地位最尴尬的吉祥物公主,为了活着扮猪吃虎,臣服讨好仇人。旁人眼中,姜明熙怯懦软弱,空有尊荣却毫无尊严,是皇帝标榜宽容仁厚的活牌坊。实则她阴狠毒辣,野心勃勃,是一条盘踞在宫城里,随时等着夺命的毒蛇,终有一天,她会吞噬所有人。可这无人所知的真面目,终是被他窥得一角,成为他胁迫他的把柄。他说我为你遮掩面目,帮你报仇,你我狼狈为奸如何?好。于是,她委身于他受他控制,他们真的狼狈为‘奸’了。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直到猎人射出了暗箭,他才知道,从始至终他都是她的棋子,从一开始,他就踩在了她的陷阱里。后来他没用了,她弃如敝屣绝情至极。她说6引,我从未爱过你。他笑姜明熙,你是我见过最狠的女人。...
简介关于公子,劫个色一个穿越女,一个穷世子,一群逗逼的侍卫,一个每天想着哄女人钱的皇帝,爱脑补的太监,缺心眼的太子,一肚子心计的秀才,面瘫脸武功高强的婢女,只想养面的不婚女一群人啼笑皆非成长的故事安宁穿越古代,打劫个帅哥生个崽,这事真的靠谱吗?景瑞这事绝对靠谱,不信你试试看。安宁还是算了。景瑞皇帝没钱多去后宫走走,只要银票给得够,什么样的温柔咱都付得起。王爷本王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生了个会吃软饭的好儿子。莫侍卫我也想吃软饭,就是不知道美丽又多金的媳妇哪里找?太监皇上最爱的人始终是我。太子他们私底下都说我没脑子,可这脑子是父皇生的,我也无能为力。侍卫只要我每天对着大红色亵裤虔诚地跪拜,亲吻,就一定会升官财。秀才那个姑娘好强壮,一定想办法拐回去生娃。面瘫脸武功高强婢女敢向我提亲,看我打不死他。一心想爬床少女早就改行了,本姑娘以后只养面。...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