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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性不錯,」溫遇旬貼著沈榆的嘴唇,「從前你與我說過什麼,都記得分毫不差。」
沈榆攀上溫遇旬的肩膀,鬢角廝磨,唇肉相抵,他一口氣嘆了又吸回來,當是送別故人,了卻情事一樁。
回了四年後落差會不會更大,他顧不上了。
「還記得別的什麼?」溫遇旬問。
沈榆在失氧且承受嘴唇和身體疼痛的時刻聽到溫遇旬的問句,還能走神半分來想。
記得什麼?他憤恨般咬回溫遇旬的下唇,聽那人抽痛吸氣,心眼仍能留於處處,關了燈不夠,還記著背手鎖上房間門。
前塵所有,記得對酒聽雨雪,也記得烹茶臥風月。
作者有話說:
順一順時間線→重生前(2o25)→重生後(2o21沈榆第一次以『弟弟』的身份和老溫見面2o21以前這倆人就搞上了但是分了)
大家放心後面都會解釋清楚的,下章是一章回憶
第5章借傘還情
沈榆三歲那年,打翻了沈珏一把酸枝木琵琶。
那時沈榆的個頭就頂個琵琶高,他好奇玩弄,琵琶卻從琴架上跌下來,下落的軌跡划過沈榆還嫩的幼兒手指,猛地發出「錚——」一聲明亮的響。
動靜太大,手也疼,他被嚇哭了,引來了裡屋排戲的沈珏。
沈珏沒對著一個三尺男兒擺嚴父脾氣,笑著把他抱起來,說我們小榆和琵琶好有緣分,隨便一撥就響聲清亮,以後小榆彈琴,爸爸唱戲,天下妙手怕是又要多一位。
岑漫搖本來就被沈珏咿咿呀呀那些戲音吵得煩,走過來把沈榆抱走,說:「越劇沒落,你打算讓小榆和你一樣,一輩子守著空蕩的戲台?」
沈珏的臉冷下來,岑漫搖說得沒錯,時代是該摒舊迎,可這摒的除了糟粕,還有戲曲的百年傳承。
那是千不該萬不該。
緣分這種東西千奇百怪,沈榆是被一聲琵琶音嚇得差點沒尿褲子,但等他再大一點,有足夠手勁掂起整把琵琶時,喜歡得不得了也不是亂說。
岑漫搖把琵琶當成沈榆的愛好養,練習和考級都沒大幹涉,反正她是早就想好了,和沈珏離婚以後就帶著沈榆搬到都生活,然後讓沈榆和自己一樣,走科研的路。
只可惜計劃落空,沈榆做了十八年的聽話兒子,少年時期的叛逆卻並沒有嚼碎了咽下去,而是一直含在嘴裡的蛇信子,就等岑漫搖放鬆警惕,方抓住機會,艱難地破土而出。
見溫遇旬第一面,是在沈榆高考完十八歲這年夏天。
那年全球變暖趨勢嚴重,全國各地都燥熱,蟬叫得人都心煩,他偷改了志願,岑漫搖發現的時候,錄取通知書都已經寄到了,她再生氣都不能怎麼著,也不想再讓兒子吃一次高四復讀的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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