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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到这一天,他们在此地已经住了一年有余,叶嘉予的公寓一千两百尺,也就是一百多平米,在这个岛上尚且可以算是豪宅的尺寸,卧室只得一间,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却可能好几天都说不上一句话。嘉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半夜,到家的时候,隽岚已经睡了。到了早上,如果有晨会,他七点钟不到就要出门,如果不用开会,就睡得晚一点,十点钟敲过才去上班。所以,隽岚起床的时候,他不是已经走了,就是还没醒。

一开始,隽岚还会叫醒他说声再见,后来渐渐简化成一个告别的吻,再后来连吻也省了。她一个人梳洗,穿衣,吃早饭,出门下楼,坐地铁到中环站,然后再走五分钟的路去上班。她工作的地方在金融街,一间半大不小的咨询公司,亚太区的生意不多,总共不过一百来个职员,做些数据建模分析方面的事情。办公室在三十一楼,坐在她对面的是部门助理,也就是整个办公室二十来个人合用的秘书,一个正宗的香港妇人,英文名字叫fion,bullpen里的小职员当面背后全都尊称她一声菲姐。

一年前,隽岚刚入职的时候,菲姐当她是从大陆来讨生活的普通职员,只对她说些泛泛的客气话,后来知道她住的地方看得到香港公园和太平山,照广告上说的,是“城中难得的尊贵居所”

,便开始对她另眼相看,慢慢的话也多起来了,成天与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主题无非就是三个——儿子,老公,菲佣。

“小孩子啊,很麻烦的,等你有了就知道了。”

这样的话,菲姐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

隽岚每次听到总是有些迷茫,她知道自己是早已经认定了嘉予的,潜意识里想当然的以为他们会一起度过一生,但那些有关结婚,建立家庭,生孩子的细节,她从来没有想过。她对于幸福的定义朦胧而宽泛,只需要小小一方天地,有点风有点雨有点雪有点灿烂的阳光,好让她和嘉予在这伊甸园里做点爱做的事,就好像从前,他们在美东度过的那些日子,就行了。而嘉予的理想就复杂远大的多了,大到她难以描摹掌控,远到未来的五年十年,近到每一天,可能都有详详细细的计划,时间紧张到不够用。

相形之下,隽岚的经历那么普通。她跟嘉予是大学同学,比他低两届,毕业之后也去美国读过一年多的书,拿了硕士文凭,但那间学校的名字却是叫不响,每次人家问起来,她都要犹豫一下到底要不要说,免得被当成“克莱登大学”

的毕业生。说到底,她去美国不是求学问,不是镀金,也不是沽名钓誉,只是为了叶嘉予,跟着他,和他在一起。

第二天,叶嘉予起的很早,隽岚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打好领带准备出门了。

隽岚猜他肯定没吃早饭,赶紧说:“昨晚炖了虫草瘦肉粥,我热一下给你。”

“不用,快迟到了。”

他淡淡道,说完就拿上车钥匙走了。

给叶嘉予炖补品,是叶妈妈派给隽岚的光荣任务。她原本什么家务都不会做,现在硬生生学了几种粥汤的做法,兢兢业业的炖出来。只可惜负责进补的那个人却不那么积极,难得吃一点倒好像是给她面子。

叶嘉予走后,隽岚莫名的心情低落。从家里出来,她坐地铁去公司,路上不过十几分钟。接下去的那一整天,无非就是打开电脑,对着那些数字,开会、建模、写分析报告、再开会作presentation。有时候,隽岚忍不住会想,自己念高中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了,哪根筋搭错,高考的第一志愿竟然填了数学。她从小算术就不好,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读的极其痛苦,如果没有叶嘉予,就完全是煎熬的日子。

来香港之后,数不清的几百天都是这样过的,今天也是一样,只除了一件事,跟从前截然不同,那就是郁亦铭。

在同一间大办公室里坐了一上午,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三个位子,抬头低头都能看到他,隽岚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就好像他并不真的在这里,去外面喝个茶,或者只是透口气,再回转来,可能他就不在了。

不过,事与愿违,他千真万确的来了,就坐在她这一排靠窗的位子上。从前坐那个位子的人,上个礼拜刚刚辞职,隽岚原本看中了那里的view,想跟johnn提出来换过去的,没想到就被郁亦铭抢先了。

中午一群人一起去吃饭,在北京楼坐了满满一桌子,隽岚跟郁亦铭离得很远。饭桌上聊的都是纽约总部的事情,bir不是很健谈的人,郁亦铭当仁不让,差不多成了脱口秀明星。那些办公室政局,隽岚从来就不关心,只是坐在那里喝她的雪梨青柠,暗自纳罕,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讲话了?曾几何时,他们俩都是有点书呆子倾向的人,读许多书,看稀奇古怪的电影,听同龄人根本不感兴趣的音乐,以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为荣,就好像天为什么是蓝色?塔罗牌有多少张?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叫什么名字?等等等等,哪怕是根本没有意义的。

直到听见郁亦铭说公司安排的酒店太远,想要换间近的,她才倏然回神。他们的行程是johnn交待给她安排的,酒店也是她找的,因为预算有限,现在这一间已经是性价比最高的了。但既然郁亦铭提出来要换,多半就是bir的授意,johnn满口答应,要隽岚再去找菲姐,看附近还有什么地方合适。

这种事到了菲姐那里,多半是要被弹回来的,到时候,肯定又是隽岚自己挠破头皮去想办法。她抬眼看了看郁亦铭,他正咧嘴对她笑,她便也回了一个微笑,心里却在想:不过一天工夫,先是抢了我的dowseat,现在又派这种跑腿儿打杂的事情给我,我忍,但事不过三,你小子也别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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