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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卿挑眉。
“什么红布!那是我的混天本命红裤衩!”
叶乘风怒道,“是韩秋怀轩和灵渺三人合力给我做的,是我们友谊的见证,羁绊的开始!你把它藏哪去了?”
“我又不知道那东西还有这种意义,当时直接给丢了。”
明卿的表情开始呈现微妙的扭曲。
因为真的是随手丢的,他也不知道丢哪去了。
“丢了?!”
叶乘风再一次破防,“你知不知道,它是韩秋压箱底的天蚕丝,和怀轩锻造了七七四十九天的金线,还有灵渺成年后脱的第一批毛汇合在一起制作而成的!”
“哦,现在知道了。”
明卿摊开手,面无表情地说,“这么珍贵的
东西,谁让你挂外面影响霞月宗环境卫生的?”
这厮在现代待了几天,学习新知识倒是很快,这副“你能拿我怎样”
的无赖态度更是惹恼了叶乘风。
“你他娘的!还我混天本命红裤衩!”
先前叶乘风一路冲进无敌院的时候,很多人看到了,看他义愤填膺的样子,大家都好奇他会做什么,便纷纷尾随了过来,然后就听到了这段话。
一时间,吃瓜群众们脸色各异,“混天本命红裤衩”
的制作者三人则是整个都僵硬了。
尤其是韩秋,她一下就想起当初无论做什么法衣给叶乘风他都不满意,最后她气急败坏掏出压箱底的天蚕丝给他做了个裤衩,又从周怀轩那里弄了点金线,还出于恶趣味搞了一点灵渺的毛缝在了边缘。
为了让叶乘风说出满意的话来,她故意打感情牌,说是什么集齐三人之力给他打造的裤衩,是友情的象征。本来她就是摆烂了随便忽悠一下,没想到叶乘风这个中二病就吃这套,还起了个“混天本命大裤衩”
的名字。
红裤衩被他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穿倒是没穿过,毕竟带毛边的裤衩光用想的也不舒服……是后来他要离开的时候特意拿出来挂在那儿的。
虽然当初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几个人都还颇为感动,但这会儿仔细想下来,把一个裤衩当成什么友情的见证也太让人尴尬了。
尴尬的三个人顿时面面相觑,然后默
契地转身偷偷溜了,剩下几个吃瓜吃得云里雾里的小家伙。
“说了这么多,不就是个裤衩?”
猫猫趴在明卿的房间窗户上探头探脑。
“就是啊,不过为什么师叔他们友谊的见证会是裤衩啊?”
苏轻轻脑门满是问号。
“可能,因为是贴身衣物,更能凸显亲密?”
明深竟然认真地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真的会有人穿带毛边的裤衩吗?”
苏轻轻不解。
“红色的裤衩,带毛边……”
水丹阳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下,随后恍然道,“我好像见过!原来那是裤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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