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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熹微,道道金波在天地间荡漾,云雾缥缈之间,群山万壑之中,三座山峰如利剑般直插穹宇,劈地摩天、峥嵘崔嵬。
玉京峰、玉虚峰、玉华峰...这不是三清山吗!
自已在蓝星待了十数年的三清山,居然是天机门的驻地!
这是巧合,还是...
沈云封有些迷糊了,自已必须找个时间,好好回忆一下起点那本三流小说。
仙舟在到达郁金峰后,缓缓落下,林晓风带受伤的弟子前去医治,余下的弟子被统一安排到一处干净的住所,一来怕身上留有妖族的后手,二来也方便几位长老召唤询问。
毕竟这次天机门在妖族手里吃了不小的亏。
沈云封一进房间,就毫不犹豫地扑向了床榻,这一天一夜的殚精竭虑、担惊受怕,极大地消耗了他的体力,现在终于安全了,他立时睡了个昏天暗地。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等再醒来,已经是第二日黄昏。
沈云封洗漱一番,又换了一套干净衣服,站在铜镜前打量着自已这副新的身体。
铜镜中映出一少年的模样,看起来约莫十三四岁,剑眉星目,英俊舒朗,裸露在外的皮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结实的肌肉昭示着过往他曾刻苦修炼过。
“还不错!虽然达不到自已以前万分之一的帅气,但勉勉强强能接受。”
趁着现在头脑清醒,屋里又没人打扰,沈云封跪坐在书案后,捡起一只毛笔,沾了点墨,开始奋笔疾书。
可能是山中岁月清闲的缘故,这十几年来,他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写日记,加之以往需要画符,所以写毛笔字对自已来说并非什么难事,就是字迹丑了点。
“(空一格)我真倒霉,真的。
别人穿越至少能当个神仙,再不济也得是个皇帝、王爷,而我只能穿进一本三流小说里,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杂役。
还面临着即将被大妖生吞活剥的危险。
因为原书有一个极没有格调的舔狗反派!
该反派名叫沈御。
为了博女主角苏烟一笑,将天机门的核心机密全盘托出,而女主苏烟根本把他当舔狗,反手就把机密献给了男主角孟泽。
之后男主孟泽为了统一山海大陆,竞与妖皇烈阳合谋,便趁天机门宗主飞升的关口,偷袭了少华山。
这场仗打的十分惨烈,可谓是尸横遍野、血流漂橹,与沈御一同生活十数年的师友被妖族扒皮噬骨,而天机门几乎全宗尽灭!
现在自已已经成为天机门的一份子,自然不能让这件事发生!
必须要在沈御出卖天机门前,将这个二五仔干掉!
所以我将本次行动命名为——“锄奸!”
锄奸行动近期计划:
打探二五仔沈御下落,伺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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