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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要去哪?小心野狗,他们会咬人。”
母亲疯了,学着狗叫,却都是人的撕心裂肺。
德可丝顺着破败不堪的土路走了很远,他不知道停下来的原因,他甚至认为只要一直走下去就能迎接一个不那么压抑的新生活。
淡淡的残月下,淅淅沥沥的高楼大厦耸立,人们尚拥有科技,却用在痴心妄想的可笑地方,高高的人不让穷鬼们好过,他们只关心长生不老的研究配方,因为现在是他们最好的时代。
天蒙蒙亮,德可丝在不自觉中走到了水果店,看到那穿着睡衣的女孩正在回屋,想都没想的就抓住女孩,问她要一些水果,他说他爱吃,水果是好东西。生的这一切好像在德可丝的潜意识中做了严丝合缝的思量与排练,潜意识外他什么都没意识到,仿佛天命在弄人。
自此,女孩每天上学都要为德可丝偷一些水果,最好的,最罕见的,最大的,德可丝最喜欢吃的。她没少挨家里人打,但她无所谓,见到德可丝是她还在忍受上学,以及接受所有这些排挤的唯一原因。
德可丝才十一岁,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感到一股可怕的疯狂,来自内心,时不时让他热血澎湃,一些可笑的残暴念头他怎么也驱不开,似乎在他出生时就存在了,或者说他就是疯狂的种子结的果,让他有一种一切都早已经写定的无力感,同时又感受到命运的那种强力,这让他痴迷。
父亲瘫在家中的床榻上,脾气越来越糟。母亲忍受巨大压力,濒临彻底崩溃。生活方面,由街坊接济,有时也会来几个亲戚,送来一点食物和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日常用品。
没有引导,扭曲的恨意就在这种独处的环境中肆意增生,德可丝几乎没有朋友,除了那个水果店女孩。
他们越来越亲近,无话不谈。德可丝告诉她,他最喜欢火龙果,因为他感觉那东西的果肉那么少,皮包得又那么精密,一定是臻品。
时间就这样变少,这是德可丝的小学生活,他只是感到冷漠和一种不知名的愤怒,还有一个爱她的女孩的灼热目光。他几乎成了她的一切,因为她的家人早就放弃了她这个屡教不改的小偷。
初中,水果店女孩脱颖而出,她的家庭因为有钱老姨的去世得到了质的提升,廋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其他人几乎都走在下坡的高路上,家人再怎么厌恶她,她也还是得到了必要,甚至充沛的成长所需的事物。
德可丝觉得他是真的可以爱这个女孩,但他的天性总是在让他愤怒,并告诉他:去玩完吧,我们出去走走,别躲在这个女孩背后。
这种甜蜜的思愁没持续多久,他的母亲因为营养不良,加极度精神衰弱,浑浑噩噩的跑到7号水天街,突然愣住,栽倒进了水沟,有人说是被街头团体的几个流浪儿给推了下去,只因为母亲不准他们偷她的钱包。
事后,父亲疯似的酗酒,到了吓人的地步,只为祈求酒精能带着他远离他心中那关于最后死亡的焦虑,并直言不讳的透露,说是德可丝母亲的死让他消沉,让他生病。
德可丝了解一切,但无法接受这一切,怒气在铁一样拳头上燃烧。
大学,德可丝和水果店女孩的关系依旧很好,他知道女孩有钱,并且对他言听计从,于是,他玩一玩的心理便日益占到了上风。
这段时期,他彻底成了混混,不再压抑自己的怒火,而是释放出来为他的放纵增色助兴。他每天都在酗酒斗殴中度过,并认为这样度过一辈子是最好的。
毕业后,女孩一直在资助迷失自我的德可丝,想要他与她一起生活,她对他推心置腹,可他已经病入膏肓。
直到一年后,女孩病了。在病床上,她心中怀念的还是同一种爱,就是小学时代为她遮风挡雨,为她带去温暖的那个男孩——德可丝。她从那时就在渴望他,即使她病了,也无法撼动这块巨石,她犯了和德可丝母亲一样的神经质。
女孩的父亲这时候介入了,他不希望家族出一个疯子,便软磨硬泡的让德可丝就范,与女孩结了婚。
和朝思暮想的他结婚——女孩进入了她实现的梦幻,精神便趋于现实,她的病好了很多。
德可丝在结婚前被女孩的父亲强迫改造,让他戒掉了陋习,他也几乎为此丢了半条命。
一方面他感到满意与舒心,他不再那么拮据了,可以大大咧咧的去正规酒馆小喝上几瓶,不用担心醉了无处可躺,也不用担心难受了没人照顾,他甚至真的在劝导自己不要搞砸了这份老天爷赏赐的机会;在另一方面,他感到痛苦,是无法泄愤怒导致的痛苦,来源于他对女孩和他的父亲的恨,因为他是被她父亲强迫的,他那时的意志虽然糜烂,但那也是他的,是神圣的不应被侵犯的,他不能忘却那些惨无人道的改造;对女孩的恨,是因为她要求他去学习,去尝试工作,他不能说不,因为她的背后是她父亲。
他到一家富人开设的实验室当学徒,这实验室的科研主旨是:让金主在这荒世中活着更加便洁滋润,研究内容则是科学界的唯一还在热门的项目——长生不老,四战之前,科技停滞在ai机械领域的瓶颈处,他们要从这里起步。
某一层面上,科学能将他的愤怒与堕落展到极致,反过来他的愤怒无缝的转入思考与科学,日复一日,犹如一点点电量就启动了风车,而转动的风车又带动了整片天空,最后让风吹动了地球。他爱上了这种感觉,并心怀壮志,熟悉的命运感强烈的来回复现,告诉他他一定能研究成什么东西,他生来如此——做一个改变世界的科学家!
他在研究抗衰老药的这期间,外界的打水运动愈响亮,变成人人都讨论的问题。
德可丝领衔的试验不出意外的还是被解散了,他们没能及时做出成果,整对人都被金主扫出了实验室,变成无业游民。
德可丝不再考虑任何该死的工作,只是混吃等死,靠着妻子的年薪度日。妻子希望有一个孩子,可一直没成功。这件事更恶化了他的埋怨,他拾起了旧日的陋习,每天喝到烂醉,就像大学时一样,还结交了很多混子朋友。
妻子告知她的父亲。父亲劝说无果,便派人毒打德可丝,希望他认真对待,可都无济于事。久而久之,老丈人也彻底放弃了这个女婿和不成器的小女儿。
天空下着冷气,已经两个月没有落雨了。
富人和穷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世界的展却趋于平稳,它的趋势是:荒废成一摊看不到头的垃圾场。
德可丝厌倦了一切,这样的环境是不能养人的,尤其是妻子的父亲不再给他们钱了。
一个风天,德可丝出去散步,从中午一直到晚上才回来,到家就对妻子说:他想要带着她和自己的老父亲离开这里,他还誓说到了新地方会好好做人,还说他受不了这座乡镇处处都是老丈人店铺的影子。
妻子不想离开,她知道离开这座父亲在的乡镇她们的日子只会过得更糟,她知道离了父亲,德可丝不会好好做人,反而更可能的是加他的堕落,继续留在这个地方倒是有点活下去的希望,要是父亲哪天良心大,或者他们俩中的谁落下病根,也许就会给他们些钱。
妻子坚决不同意搬走,德可丝只能忍着,脾气一天比一天爆,经常找那些狐朋狗友泄,他成了监狱的常客。
妻子的神经质越来越严重,成天躺在床上,一到白天就埋进被子里哭,一边敲着自己的头,她不敢面对本该劳作和终有一天能收货的白日,她荒废了一切,只为了这个男人,这个她童年最好的朋友……她简直不知道自己这些年自己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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