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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勤工俭学出来买小吃,糖葫芦,挣点学费,但就这一句叔叔,直接给林志远整破防了,自己人形状态的样子有这么显老嘛?虽然自己不是人,但不能不把我当人吧,这岂不是很没礼貌。
“我这么嫩?叔叔?”
这句话把爬在那里的白猫给整笑了,朱厌一族的分支,林志远那个种族最显老,还嫩。
林志远感觉到那头小白猫在笑自己,但林志远忍住脾气,因为虽然这是头小白猫,但别人毕竟还是越真神的存在。
“那嫩叔叔?”
林志远被卖糖葫芦的少年给气笑了!
“你非得加个叔叔?”
林志远看了一下镜中的自己,很帅啊,人形的状态,叔叔?没道理呀。
“帅哥。”
卖糖葫芦的少年决定味着良心说话。
“爽。”
“靓仔。”
“可以可以。”
“老板。”
林志远被一句又一句的夸赞逐渐迷失自我,因为林志远在族里,是没有什么地位的,这次把族里的九天烈焰决偷出来就是想闯一番大事业让族里的人瞧瞧,我不比真神朱厌差。
而今天被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顿夸赞,林志远别提有多爽了。
“来两根,打包带走。”
卖糖葫芦的少年脸瞬间黑下去了,夸了这么久就买两根糖葫芦?
要不是因为要扮演时空刑法使这一角色,被当羊宰了五百多万,林志远现在还是百万富翁呢。
但今时不同往日,林志远口袋已被掏空,为了向陈关山证明自己是县城相府的时空刑法使,只能买李晓鹏研的武器。
“是的,两根,是不是买多了?”
因为糖葫芦小哥是拿着葫芦架就能做生意,基本上零成本,不需要店铺租金,所以林志远也没必要买太多。
“两根五块。”
林志远没想到陈一县的物价这么低,他之前在赵国做任务的时候,在街上买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一件就要千元,也不是什么灵药,丹草之类的。
刚接过葫芦小哥的糖葫芦,林志远的其中一串糖葫芦就被那头小白猫给叼走了。
“胆敢欺我?你要是成年白虎那我还惧你几分,但你毛都没长齐也敢从我嘴里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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