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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的玩家都走了,大山和几个兄弟想把赌桌也撤了,现在正在忙活着收拾桌上的牌九,达哥无奈的说道:“行了,都放这吧!不用收拾了。”
大家挺不解,看着达哥,意思是不收拾好吗?检查的进屋,看到这些怎么解释?
老达子没有回答,只是叹了口气,拿出电话给大志打了过去。这是无奈的选择,他可以不留这三个人,让他们走,就当事情没有生,但是今天有两个老蓝马也在局上玩,他们能看不出来这个小鼎出老千吗?况且小鼎的手段并不高。达哥有点后悔了,不应该让哥上去做庄,都怪自己太自信了,来局上玩的,有很多都会点千术,但没人敢在达哥局上用。而偏偏这个哥和小鼎就用了。既然这样,老达子心里决定,你们两个外地的,不把我当回事,我也就不惯着你俩了。
在局上出现老千事件,是非常严重的,是对局东利益的巨大的损害,所有的局东都宣称自己的局是凭运气赌输赢的,不会掺杂任何不当手段,所以局上出现老千就是把局东的招牌砸了,任何局东都不会坐视不管的。如果局东不敢惩罚在局上出老千的,他的局就摆不下去了,没有赌客再会信任他。小安不在,这几天一直和永强在一起,再说,小安办事没深没浅,达哥也不想让他回来。达哥把电话打给大志,因为永强已经退居幕后,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事情,大志出面的时候最多,大志听说是这种事,马上带了八个兄弟赶了过来。
达哥领着大志他们进了三人躲藏的包间,杨老三和大志也认识,还打了声招呼。哥和小鼎顿感不妙,哥赶紧开口问道:“达哥,检查的走了吧?那我们也不打扰了。”
说完就想往外走,利杰一把抓住小鼎的胳膊,小鼎想要挣脱,大山上去用大胳膊把他脖子锁住,动弹不得。利杰从他袖子里拿出一张牌,是一张大天,这是老套路,只要是玩换牌的都藏大天。
杨老三马上大声喊到:“你们两个竟然出老千。”
到底是贼喊捉贼,还是杨老三也蒙在鼓里,当然,杨老三这句话是为了自证清白的。
大志没管那么多,先给杨老三一个炮拳,接着大志带来的两个兄弟,上去就对杨老三一顿输出,马上把他打的蹲在墙边,大志说道:“你带来的人,你特么还在这装蒜,忽悠谁呢?”
杨老三还想说什么,被达哥打断:“先别打老三,老三你也别说话了。”
大志的两个兄弟停了手,杨老三鼻口穿血,依然蹲在地上,没敢起来。
达哥问哥:“你是千手的金主,还是有人指使你到我的局上出老千的。”
哥答道:“是我让小鼎出的老千,和别人无关,我这有二十万,都给你,放了我和小鼎,另外,此事和老三没有关系,他不知道我们使活,别难为他了。”
说的干净利索,也没藏着掖着。
老达子回道:“一切按规矩来,两年前,西城满仓局上抓住老千,罚金是赢钱数的三倍,你们今天赢了五万,那我拿回十五万。”
听老达子这么说,哥从包里拿出十五万放在床上,利杰上去收了起来。
老达子无奈的看着哥和小杰,说道:“还有,满仓剁了千手以及千手同伴每人两个手指,我也不能破规矩。”
小鼎一听马上跪地求饶,而哥竟然面不改色的说道:“达哥,都是混口饭吃,我包里还有五万,你拿走,就当买回我俩的四根手指,我们再也不来了。”
老达子摇摇头,然后扭头对大志说道:“别再国际酒店,把他俩带走,把老三也带上,完事之后让老三送他俩去医院,既然这个哥说老三不知情,就不要再为难他了。”
哥听老达子这么说,突然掏出卡簧刀,要扎老达子,哪知大志早有准备,一把东风三指向哥面门,厉声说道:“不把刀扔了,今天废你两条腿。”
哥冷冷一笑,把刀扔到地上,讽刺的说道:“不就两个手指吗?没事,我认,长十个指头,本来就长多了。”
之后哥和小鼎也没有反抗,让大志他们带走了,临走前,达哥对大志说:“把四根手指给我送回来。”
达哥的记忆力非常好,哥做庄的时候,下面押注的谁输多少钱,他都记得。第二天,输钱的人每人赔了双份的钱,告诉他们昨天的小鼎是老千,自己找个借口把局散了,就是为了处罚老千,又把装在二锅头里的四根手指给两个老蓝马看了。
一个局能在罗城立得住,立威也很重要,老达子传达的就是强者信号,谁来我局上扯没用的,我都不惯着,而这些赌客,还是愿意到强者局上玩的,心里有安全感,起码不会被骗。
老达子抓老千的事,已经过去半个月,如果从永强遇袭算起,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一切都风平浪静。永强紧张的心也慢慢放松了起来,他认为,这个行刺者基本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一天,还是陪着耀颖做产检,医院的走廊都会有很多靠墙的椅子,供等待就诊的患者和家属休息。永强没有坐在椅子上等,而是和小安站着聊天。以前他并不会去注意十八九岁的年轻人,但自从被袭击后,他对这个年龄段的人特别留意。而就在此时,他看到离自己十几米远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带着一副眼镜,离的挺远,并且椅子上都坐满了人,挡住永强大部分的视线,他只能看到年轻人的一部分轮廓而已。所以永强并没有在意,显然这个人和行刺自己的人是对不上的,就戴眼镜的一点就排除了。
等年轻人旁边其他坐着的人都走了,没有人挡着,永强已经能看到这个人的全貌,他又仔细打量了一番,突然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一时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年轻人穿的比较利索,戴的好像是近视镜,穿着条纹夹克,下身是西裤皮鞋,而行刺自己的人,穿的是胶靴,衣服也都是旧的,并且是磨损的很严重的那种衣服,仅从着装打扮上看,两个人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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