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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少爷,哪有少爷管下人叫姆妈的,这不是乱套了吗?”
芦荟温柔地睨他一眼,又掐了把他粉雕玉琢的脸道,“那会儿你还和元宝争我争得起劲,结果没多久就连‘芦姐姐’是谁都忘了,澡也不用我洗了,觉也不用我哄了,两个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插也插不进去。”
“哪有那么夸张啊?”
沈满棠瞧着嘴咕哝着,“我怎么记得我经常被他气哭呢?他小时候管我管得也太严了,我都要恨死他了,哪还会跟他这么好。”
“是嘛?可我怎么记得有个小孩跑过来跟我说,他和元宝世界第一好呢?”
芦荟憋着笑,揶揄道。
“啊啊啊,姆妈!你快忘了吧,求你了。”
沈满棠害臊地捂住芦荟的嘴,想想便觉得自己丢人。
“害羞什么啊?”
芦荟撇开他的手,轻笑道,“你们两小无猜的情谊,旁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多宝贵啊!我可得帮你们记牢了。”
她低下头,开始着手切笋丝下锅,嘴上却还在念叨着:“能从小便相遇,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要珍惜。”
沈满棠歪歪头,提出不同看法:“也可能是我上辈子过得太苦,老天爷才派你和元宝来补偿我呢。”
在和金朝分别后,他便常常做一些怪梦,抑或是出现幻觉,总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在他熟悉的环境里苦苦煎熬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自打金朝回到他身边后,他便再也看不到那些恐怖怪诞的画面了。金朝就像一道开了光的护身符,牢牢庇护着他,让他不再会被恶鬼缠身。
“瞎说什么呢,我们小满这么心善,不管哪一世必定都有福星高照。”
芦荟不准他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干脆将他轰了出去,眼不见为净。
到了饭点,等沈家人都坐齐了,金朝才姗姗来迟,并且还不能免俗地提来了几箱福臻的糖果当年货。傅君佩没摆架子,热情地招呼他坐到沈满棠边上,又喊厨房中的芦荟别再忙活,一起出来吃饭。
沈家的佣人今日已经遣散了许多,没那么多人站桌边伺候,他们说话也自在了些,只剩金朝一人拘谨地坐得笔直,权把这顿饭当作是对他的考验。
可他预期中的“一年挣多少”
“在爪哇有几套房”
之类的问题统统没有出现,反倒还收获了傅君佩和沈攸一人夹给他的一只鸭腿。金朝受宠若惊,就差没站起来给她们鞠躬致谢了。
“你别紧张,我姆妈和小姑你又不是没见过。”
沈满棠在桌下偷偷握住金朝的手,和他耳语道。
“我没紧张。”
金朝话虽这么说着,腿却又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他敢说,哪怕在枪林弹雨里,他都没有像此刻这般惊心动魄过。
好在还有沈满棣这个活宝活跃气氛,挑挑拣拣地和金朝反馈哪款糖好吃,哪款糖还有待改进,总算是勾得金朝多说了几句话。
一餐饭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过去了,大家虽没有明说,但也都彼此默认,从此金朝便作为沈满棠的伴侣,成为沈家的一份子了。芦荟看着大家很给面子地吃完了她准备了一天的饭菜,为金朝捏了把汗的心才总算是放下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吃出了饭菜的味道。
金朝本以为这场算不上是考验的会面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沈攸却意外地在饭后叫住了他。“元宝,我能单独和你说会儿话吗?”
金朝定在原地,僵硬地点了点头,跟随沈攸去了书房。比起被他拐了儿子的傅君佩,他更不敢面对的,其实是因他才失了母亲和爱人的沈攸。
“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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