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一户人家住在森林边上,这家有个小孩子,特别喜欢到森林里玩。而且因为他是小孩子嘛,所以特别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例如红色。只要穿上鲜艳的衣服,他会马上感觉自己是这个天底下最快乐的孩子。
就这样,他每天穿着鲜艳的红衣服到森林里面游逛,乐不思蜀,整日不知往返。这引起了邻居的注意,邻居劝他说:“孩子,你这样穿着红色的衣服在森林里游荡是不妥当的。”
“为什么呢?”
孩子问。
“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野兽,他们对红色特别敏感。那个小红帽的故事你读过吧?就因为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所以引起了老狼的注意,才导致她和她奶奶后来都遇到了危险。所以我的建议是——哪怕你到森林里玩耍,还是尽量不要穿红色或者其他颜色鲜艳的衣服。”
这个孩子对邻居的话深信不疑,因为他也听说过小红帽的故事。而他自己家里也有一个老奶奶,岁数跟小红帽的奶奶岁数差不多。于是他不再穿红色的衣服,而是改穿黄色——因为他还是喜欢鲜艳的颜色,这一点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
这一天,孩子又到森林里玩耍,玩着玩着忘记了时间,走到了森林深处。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在这里他碰到了一只老狼。
“你跟我走吧,孩子。”
老狼说。
孩子本来想说不,但他看到老狼血红的眼睛盯着自己,就没敢吱声。
“你怎么还不跟我走呢,孩子?”
老狼又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什么也没想。”
孩子怯怯地说。他本能地想转身逃跑,但看到老狼嘴角露出的四颗獠牙,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
“既然你什么也没想,那就跟我走吧。”
老狼转过身去,把拖在地上的尾巴翘起来,让孩子抓住。
“记住,抓牢我的尾巴跟我走,手一刻也不要放开——否则我不敢担保会生什么事情,当然这事情对你而言肯定是不好的。”
孩子在老狼转身的时候,本来还动着想跑的心思,可老狼的话语让他放弃了——因为他不敢尝试,因为他的心里恐惧无比,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在之前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老狼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而那孩子也只能抓住他的尾巴,跟着它一起走向森林的更深处。
大森林的最深处,可以说伸手不见五指。而且这里没有任何声音,包括鸟叫、虫鸣,什么都没有,甚至都没有一点风声。老狼的巢穴就在这样一个地方。虽说是巢穴,但也不是简单的山洞,里面房间的配备还是相当齐整:有客厅,起居室、厨房还有卧室。听老狼说,在厨房后面还有3个储藏间,是专门用来储存食物用的。
老狼把孩子领到厨房,指着冰冷的炉膛对他说:“现在你把火升起来吧,越旺越好——我要去睡一会儿了。”
说完老狼就到卧室休息去了。孩子走到炉膛跟前,现炉膛里没有柴火,就走出老狼的洞穴,在周边找来一些松树枝当柴火。松树枝里面有很多油脂,所以一会儿的功夫,火就烧起来了,把炉膛映得红彤彤的。这时老狼走了进来,它对孩子生火的技术很满意,于是接着说:
“现在我要出去一下,你把锅架在炉子上,开始烧水吧——晚上我要喝汤。”
说完老狼就出去了。孩子听从吩咐,在大锅里加满清水,放在炉子上烧。但他记得老狼刚才说要喝汤,于是又匆忙走出洞穴,去附近搜寻。他找到很多可以食用的平菇,带回来放进锅里——一会儿,锅里就散出令人垂涎欲滴的清香味。这时候老狼回来了,它闻闻锅里散出的香味,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你这锅汤烧得非常不错。说实话,本来我想把你炖汤喝,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就留下来给我烧火做汤吧。快去吧!到厨房后面的储藏间去!那里有三个房间——你走进第一个房间,里面就有这次要用的汤料!”
孩子听从狼的吩咐,走到厨房后面的储物间去。他按照指令走入第一个房间,现这个房间里放了一些被咬死的兔子跟老鼠。孩子取了一些兔子肉,拿到前面厨房,扔进锅里。一会儿,一锅香喷喷的肉汤就做好了。
新手按摩师男主x想恋爱的恐男症女主双初恋,sc,1v1,双箭头,主打暧昧的甜蜜与试探。前半部分主要是各种擦边球,本番要等后期。甜>醋>虐繁华的T市,高楼林立的商业街中隐藏着许许多多声色犬马的销金窟。亮粉色与明黄色交相辉映的霓虹灯牌下,被精油沁润得摸不出纹理的双手耐心抚弄。欢迎来到désir,贩卖美梦,舒缓欲望。她,因童年经历而对男性产生厌恶,却又依渴慕着恋爱降临。他,想将一切留给真命天女,却被父母送去锻炼技术但是还好,他们相遇了,不甘与退让变化成了幸运。容悦周先生做这种工作,女朋友不生气吗?周...
简介关于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无论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秦枫穿越了,还很幸运的拜了个仙风道骨的老者为师,谁知老者却是个魔门长老!修真界十分残酷,魔门更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实力弱小又无助的秦枫想要活命,只能选择低调的苟着。没成想苟着苟着,过了成百上千年后,他竟然成为了整个魔道的大佬(纯正修仙小说,无系统,喜欢龙傲天的勿入)...
一本仙魔道三界禁忌功法,开启了主角修炼之路,身含天阴之气,吸纳万物之魂,丹有天地奇火,燃尽焚天之力。nbspnbsp新书九星杀神已经发布,请大家多多支...
简介关于很需要你前五章让大家熟悉我的风格,五章后是正文。不管是主角还是作者,都是三观正的人。文中有很多冲突,因为老子乐意,老子不会让这文中的任何一个角色好过。老子要他们全都经历苦难...
这是一本,为了怀念和回忆而书写的短篇,大抵是笔者为了留下曾经记忆深处的回忆,若各位观众姥爷也有些许兴趣,不妨续酒热茶,看上一段。浅谈前半生...
大婚当日,青梅竹马的夫君南下赈灾,回来时失忆了,还另娶新妻,有了孩子。顾倾歌心中五味杂陈。起初他心有愧疚抱歉,我非有心负你,我只是忘了。后来他厉声斥责我知你怪我,但绾绾没错,她和善大度,不与你争,你这般咄咄逼人,太过恶毒。再后来,他埋怨你家人都要死绝了,绾绾和孩子会对你好,多两个关心你的人,有什么不好?顾倾歌心若死灰,一心和离。可后来,顾倾歌无意中发现,夫君的失忆是假的,青梅竹马十余载,不及贪婪心上生。顾倾歌手握长枪,愤然休夫。她将门娇女,离了谁,都可以堂堂正正好好的活。只是,她一转身就被残暴邪王缠上了。马车里,夜锦枭将她抵在车厢上,邪气勾唇,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倾歌,该回头了,青梅竹马伴你多年的,可不止他莫景鸿一个。美人骨,山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