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叫她脱衣服她不脱,小兔子被他捏着后颈拎在空里:“不,不能脱衣服······”
花儿目光沉着看她,她还结结巴巴地解释:“嫦、嫦娥姐姐说,不,不能脱衣服······”
小妖王想摸小兔子,哪管儿她能不能的。威压放出来,小兔子“嘭”
地一声变回了毛茸茸的一团,他把兔子拎在掌心心,摸她的毛。她的毛很柔软。是他摸过的最软的东西。小兔子在他手里抖成一团。他还没长成的手,并不算大。毛球比他的手还小些,可怜巴巴地缩着,被他的手指摸来蹭去。养只小兔子也不错。他这样想。假如他知道,当年他爹哪吒就是觉得“养只龙也不错”
,然后把自己命都赔进去了,也许他会再慎重考虑一番。但现在他确实觉得,小兔子还挺好玩的。他想起了小时候在天王殿,他一个人无聊,这只小兔子钻进来,被他逮住了往嘴里塞。当时真的想吃她。他什么都能吃,在娘亲肚子里那一千多年,饿坏了。花儿的手指捻动她的耳朵,他的手指上有着不同于其他少年的粗粝,他要练枪,做粗活,不是什么金枝玉叶的公子哥。小兔子的绒毛很细腻,摸过去的光滑蓬松,叫人忍不住一直摸。她耳朵耷拉下来,把自己的头埋在爪子里,红红的眼睛吧嗒吧嗒地掉眼泪。他的手指在她身上停顿了片刻。他喝多了,脑子混沌,目光也不甚清明,落在掌心的兔子身上。他想——看看她不穿衣服的样子。他的呼吸粗重,小兔子变成了人,摔在他怀里,他接个满怀,捉着她的唇亲吻,扯她的腰带。小兔子想跑,被他拦腰搂着,衣服扯落了,露出光滑娇嫩的后背。细腻如玉的肌肤泛红,是被他的手指蹭的。他的手掌覆上去,从她后颈往下,摸到腰窝。手感比毛茸茸更软。他小腹好胀。她肩膀抖动,一双手臂抱着自己仅存的小衣,在胸前交迭。
小兔子果真在掉眼泪,一抽一抽的,哭得很是可怜。花儿觉得口干舌燥,舔了舔唇:“你叫什么名字?”
她低着头,下巴快抵在胸口上了,从他的角度,能看到那晶莹的泪珠落在她的胸上,胸口的衣衫洇湿了一片。她胸前的肌肤很白,花儿把她搂在怀里,炙热粗重的气息喷在她的后颈上。“爷问你话呢。”
要是不会说话,这小舌头留着也是无用。他的手指蹭过她的唇,去捏她的舌头。“绵,绵绵。”
她挣扎间咬到了他的手指,痛感让花儿有些兴奋。兔子急了真的咬人啊。他像个小流氓一样,勾着她香软的小舌头:“绵绵?”
软绵绵的。她的声音也是软绵绵的。“放,放开我。”
她结结巴巴的,衣衫不整被他抱着。可花儿是真的不懂,他只是觉得小兔子很好玩。具体怎么玩儿她,他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她的舌头也很软绵,他指尖舒服得头皮发麻。小兔子被他摸得嘤咛一声,花儿身子一抖,差点放了水。作者有话说:他以为自己差点尿了,其实是差点射了。摸两下都硬得发慌,被他小媳妇叫一声,差点泄了元阳。哈哈哈。好纯情。啊真的是哪吒的儿子,太过分了!!!!怎么能欺负小兔子。怎么能让小兔子脱衣服!不要脸!!!校霸和乖乖的故事。校霸:只有我能欺负她。一个不懂装懂的死小贼,和一只懵懵懂懂的小兔子。--
简介关于长姐掌家日常穿成县令嫡长女,爹怂娘死弟还小,小妾庶女少不了,十一岁就要学着管家理事,奈何人多钱少总操劳,原以为开局是宅斗情节,好在老爹有鉴茶之眼,妹妹们也乖巧可爱,冉青竹表示,这也还成,只要解决了这缺钱的困难,咱家也算是和谐向前。可惜总有人想要打她家的主意,这个侯爷世子,那个公府嫡子的,你们这是欺负我爹官小啊,老爹咱不怕,女儿助你上青云,别人靠老公,咱就靠老爹!...
少爷,少奶奶又打架了。还不赶紧去帮忙,别让她把手打疼了。少爷,少奶奶又要上房揭瓦了。还不赶紧给她扶稳梯子。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一山还比一山高,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
主角是叶初瑶的小说心声被偷听,带爹爹把皇帝拉下马讲述了修真界的逍遥仙尊叶初瑶因行为过火,被上古十大宗门老祖联手封印,危急之下施展禁术投胎转世。不料她竟穿书成为护国将军府的炮灰小姐,命中注定四岁溺水变傻,十五岁惨遭凌辱致死,甚至导致整个将军府满门被灭。然而,叶初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向家人透露未来危机,叶家因此团结一心,决心反抗暴君。在叶初瑶的协助下,叶家成功推翻大炎皇朝,从而引了九州皇朝争霸的新篇章。...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简介关于呆萌知青一不小心撩到腹黑狐狸精Vs顾婉穿书了,穿到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竟然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没钱结果饿死的知青身上?等等,没钱?没钱饿死的,那这是什么?在疫区做志愿者的顾菀穿书了,前世父母在疫区感染不幸离世后,义无反顾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当中。只是最后却还是不幸感染,弥留之际还在想,那些存放捐赠物质仓库的钥匙还在自己家里呢,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没想到一转眼,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因为饿的虚,最后不小心落进湖里淹死的公认最穷知青身上。然而等她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是穿书了,而且还是一个在书里被女主刻意忽略不被提及的小可怜身上女主是成长型人设欢迎大家给出建议,我会认真看每一条评论然后写小小作文回复哒。(如果你的评论没有被吞的话)如果方便的话,看完后,帮我点个小星星吧,谢谢每一位看书的绝世大美女,未来富呦,爱你们...
赛博朋克边缘行者同人文林墨还记得当初这款游戏的宣传语2o77年,我所在的城市被评为最烂地区。如今他站在高楼上,在夜色下俯视着这座城市。公司广场上,各家公司的大楼燃起了一团团烈火,人流涌动,哀嚎声不绝于耳。可林墨却觉得依旧无趣。蛆虫在骨髓里汲取营养,无辜者供其驱使充当皮肉,燃作这火焰的耗材。真是烂到骨子里的城市。所以,仅凭火焰是不够的,火焰能驱散黑暗,但燃灭之时终究无法带来光明,唯暗永存。因此,他必须集合所有人的相助,化作这座城市永昼的光!极耀的光带来至极的影,便是太阳!通过模拟器来到赛博朋克的世界,刚开始林墨自认为还是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的。然而林墨,这个委托林墨,我最近车库里刚收入了一辆二手车,你看林墨,你的名声在夜之城可谓是鼎鼎大名啊,要不你抽空看看这个任务?完了,我成大冤种了!关键词模拟器加点流时停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