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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管林摇记不记得,她都是她,至于其他的,又有什么要紧呢?
然而林摇却想起了在异国之时,她莫名其妙地昏迷在街头,而她昏迷的地方所靠近的住所里,发生了命案。她一度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是他赶了过来,把案子破了,使她少了许多麻烦。
那个时候林恪心里还有些生气,对她没说两句话,但神情倨傲,脸上总是一副“你居然不记得我,伐开心”
的表情。
她还想起了那首小提琴曲《世间唯一的你》,是他曾经为他们的婚礼所作。还有屋内随处可见的照片,她整个人紧贴在他的悲伤,双腿紧紧地圈着他的腰,脚后跟抵在他的腹肌上,双手还换着她的脖颈。
而林恪虽然不情愿,但唇角还是温柔地翘了起来。
林摇摩挲着林恪的脖子,脸在那滑腻的肌肤上蹭了蹭,说:“我想听你说。”
林恪呼吸不稳:“你要从哪里听起呢?”
林摇的呼吸喷在他的脖颈间:“随意吧,讲你觉得印象最深刻的事情。”
林恪:“印象都很深刻。”
因为他全都记得。
林摇:“……那就讲最喜欢的吧。”
林恪果断翻身把林摇压下,声音带着一丝喑哑:“最喜欢的事,这是其中之一。”
夜间又运动了一番清洁了一番之后,林摇的心绪飘得很远。
在这样宁静的时刻,她总觉得很熟悉很熟悉,以前习惯了一个人,后来身边多了一个人,竟没有想象中的排斥,感觉还挺喜欢的。
她喜欢听他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情话,虽然他并不觉得那是情话,他只是在真实地表达内心情感。
而林恪则开始给林摇讲他们的过往,从他第一次见到她、怎么跟着她、又怎么鼓起勇气和她说话结果被她骂了,虽然他被骂得挺开心的。
还给她将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怎么发生了第一次,怎么同居,还说她的脾气很坏,总是莫名其妙地不理他。虽然他觉得挺可爱的,但感觉不哄又不太好。因为他不喜欢她不理他,还是理他的时候更可爱。
他说着说着,原本还会时不时在他背上挠一爪子的人突然就没有了动作和声音,且她的呼吸频率也有了变化,低头看时,却见林摇已经睡着了。
他在她的眼皮上印下一个吻,轻声说:“晚安。”
林摇在林恪那好听中的嗓音中睡着之后,好像回到了那一天,那一天她因为生活中的不顺而傻傻地对着自由女神像抛硬币,那一天她看到一个少年在不远处,沐浴在太阳的光辉之下用小提琴拉着《欢乐颂》。
在那一刻,她以为看到了天使。
后来,这个天使总是跟着她,没过多久,她就和这个天使没羞没臊地住在了一起。那一年,她16岁,对于生活,充满了希望。他19岁,早已经开始展露锋芒,并且成为业界的传说。
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的智商在常人看来是无法理解的,林恪只是其中的一个。
在林恪的光芒之下,原本极为优秀的她顺便就变得黯淡起来,她却不会感到不高兴,因为他总是以赤城待她,真心地待她好,在她需要引导的时候引导她,需要支持的时候支持她。
幸福的感觉停留在脑海中,成为不可磨灭的烙印,在她的睡梦中一遍又一遍地重温。
这些,都是她的记忆,她和林恪的记忆。即使她有陆音的记忆,那些记忆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对于她而言,多余的那些记忆,是别人的。只要是别人的,便永远不会成为她的,即使那份记忆在她的脑海里格外清晰。
而只有那有林恪的温暖记忆才是她的。黑夜之中,林摇于睡梦里,翘起了唇角。在睡梦中,在现实中,她跟在一个很高的男人身边,那个人很优秀也很好看,她不停地叫他:“阿恪,阿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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