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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兮拍掌笑道:“那岂不是不管讲得好与不好都是要喝?”
方盈说:“本就是助兴的,咱们又不是定要分个高下的。”
孟旭在一旁听着,觉得这个主意甚好,立刻赞同:“好,就依方姑娘说的。”
方盈想了想说:“既然是过节,那咱们就讲些开心的事儿,从我开始,每人讲一件最高兴的事,好不好?”
念兮和孟旭都放下了筷子听方盈缓缓说道:“我最高兴的事,是在我七岁那年。那时候医馆的生意还算不错,爹爹和娘亲也都在身边,那一年的上元灯节特别热闹,我同家人一起到长平的街上去看灯,我还记得有一家卖糖人的铺子,我吵着要买,爹爹就给我买了三个糖人,一个像我,还有两个是大人模样,就像是爹爹和娘亲,我当时可高兴了,舍不得吃,放在怀里揣了好久。只是后来……爹爹得了病,我们就再也没在上元节出去看过灯了,那一天灯火璀璨,欢声笑语,是我到现在一直都记得的。”
方盈一边说着,想起了已经过世的父母,不由便湿了眼眶。
“不算不算……”
念兮给方盈面前的杯子里斟上了一杯酒,“刚才说好了都是讲高兴的事儿,可方姐姐你倒好,把自己都说哭了,该罚。”
方盈抹了抹眼泪,饮了杯中之酒,轻叹道:“是我不好,原本是说高兴的事儿,怎么说着说着就思怀起来了。念兮妹妹,该你说了。”
念兮灵目微转,说道:“我高兴的事儿可多了,从前在苗疆的时候,我记得有一回跟着外公一起翻过天珠山去给一个汉子治病,他病得很厉害,肺里都积了水,脸色也是蜡黄蜡黄,他的妻儿在一旁泣不成声,后来我跟外公在那儿呆了整整五天五夜,连眼都没合,终于把那汉子救了过来。那一次,看到他醒过来,终于没事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之中最高兴的时候。其实到了长平,同你们在一起,能在寒医馆里治病救人,我觉得每一天都是过得很快乐。”
她看了看孟旭,心中漾起一丝甜意,从苗疆到长平,山迢水阔,可却没想到会遇上他。原本只是结伴而行,可是这几个月的光景,她在心里已是再不能撇下他,如果要说现在最令她快乐的事,那也许就是同他在一起,每一日,每一刻……
念兮自赏一杯酒,然后望向了孟旭。
他转着手中的杯子,思绪不由回到过去。
小时候在孟家村,从他记事开始,在他身边其实有过一个养父。养父整日都喝得醉醺醺的,说自己是喝了母狼的奶才能活下来,他给他起名狼生,有时甚至直接就喊他“小畜生”
。
他每日里被逼着去偷钱,偷不到便被狠狠地打,有时候喝醉了,他就在村子里到处去说狼生是母狼生养的孩子,从那时候起所有的人都对他白眼相向,没有人再看得起他。他能忍受他酒醉之后非人的毒打,可却不能忍受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做人。在他七岁那年,在某一个风雪之夜,趁着养父喝醉,狼生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子捅进了他的喉咙……
小小年纪的他,那时候竟然不慌不乱,沉着地将他的“养父”
的尸体拖了出去,扔在了院子的枯井里……
那也许是他从小到大做过最大胆的事,可在杀了那人之后,狼生的心里却突然无比轻松喜悦,那一天他第一次笑了,如果要算,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他最开心的事?
他出神想着,念兮叫他:“狼生,狼生,怎么愣住了?”
他这才回过神来,自嘲地笑了笑:“我从小天生天养,只吃过苦,没享过福,高兴的事一件没有,不高兴的事倒是能数出一箩筐。如今能有屋檐遮头,能和你们两个坐在一起吃粥喝酒,已是最大幸事。最高兴的事,对我而言,在将来,不在现在,我既是大好男儿,自应去争取我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才是人生真正的快乐。”
他仰头饮酒,目光沉沉,念兮微微一怔,醉眼迷离之中,她看的仿佛不是当初她认识的那个狼生了。
方盈不胜酒力,已经趴倒在了桌上,念兮的头也有些晕晕的,她走过去想扶方盈,拍了拍她轻声喊道:“方姐姐,方姐姐……”
方盈只是嗯了一声,侧头又趴着睡去了。
念兮想喊孟旭一同帮忙将方盈抬到里面床上,一回头,那清峻的面容便就在眼前。
他轻轻握住念兮的手,她的眼中迷蒙着氤氲的水汽,脸上一片酡红的醉意,他靠的那么近,那么近,几乎就要贴上她的脸颊。
欲要低头,却反被他手指挑起了下颚,他的唇极薄,却透着刚毅的线条,落在念兮的眸中,一阵悸动。
她的呼吸暖暖拂在他的脸上,心际蓦然兵荒马乱。
“狼……狼生……”
她想说的话还未出口,孟旭已经低头含住了她的双唇,轻轻柔柔,辗转吸吮着她唇齿间的甘芳。起先念兮完全愣住了,直到他留恋于她唇间,迷离忘情之时,念兮才下意识地将手环住了他的腰。
她是喜欢孟旭的,虽然不知道是从哪一刻便有了这样的情愫,可是当他吻上她的唇,当他用这种方式叙说着自己的爱意之时,念兮可以更加地肯定,她是喜欢着孟旭的。
柔情辗转之间,她低声嘤咛,喉间轻唤:“狼生……”
外面天寒地冻,可不知是屋里的炉子烧得太暖,还是别的什么缘故,她的身上竟感觉无比的灼热。
孟旭也似乎沉醉了一般,一边吻着,一边伸手便向念兮腰间探去,轻轻一扯,便将她的腰带扯落在了地上。
她虽是个不拘小节的苗疆女子,可这时候却也知道要发生什么,立刻便清醒了过来,推开孟旭道:“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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