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轰隆!!”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传开,林砚所在的洞穴在这声震响之下被连根拔起,带着石壁直接从山体内被挪移了出来,一抓之下洞穴泥土散落,石壁碎裂成渣。
“前辈好手段!”
有些狼狈地从残垣断壁中站起来,林砚神情冷峻之极,谁被人像抓地鼠一般从洞府中拖出来,脸色都不会太好看。
“小友请喝酒。”
说话的是一名华服青年。
此人身穿锦衣长袍,头戴流云金冠,腰配白玉虎符,气质儒雅温润,从容不迫地坐在一张犀木黄花桌的旁边,淡然地举着一杯灵酒细细品味着。
而在他对面的座位前,用玉杯摆着一盏清香扑鼻的灵酒,显然是给林砚准备的。
在华服青年的身后,一名长相怪异的少年恭恭敬敬地站着,脸上浮现出轻蔑之色,看向林砚的目光满是幸灾乐祸,仿佛在看一个死人似的。
之所以说那名桀骜少年长相怪异,是因为他半边是人族的体形,另外半边却是妖兽的身躯,一看就知道是刚刚晋升到四级的妖兽,还没有熟练掌握化形的技巧,才会变成这幅半人半妖的模样。
四级妖兽实力堪比神虚境!
那能让桀骜少年如此恭敬对待的华服青年,岂不是妖王级别的存在?
五级妖王,洞真境……
一想到这里,林砚就满嘴苦涩,什么心思都不敢有了,他将手中剑符、重水珠统统收好,一个除尘术将身上的灰土清理干净,坐到了华服少年的对面,问道:
“不知前辈找在下有何吩咐?”
华服青年自顾自地喝着杯中的灵酒,伸手指了指林砚身前的那一杯,意思不言而喻,让林砚先品尝完他的灵酒再说。
“既然如此,那晚辈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别说五级妖王的存在了,就连那桀骜少年想捏死他也易如反掌,何须在一杯灵酒中动手脚呢?
就算动了手脚那又怎么样,你还能不喝?林砚倒也洒脱,一口就将杯中灵酒喝了个点滴不剩。
灵酒一入喉,林砚就觉得八珍灵果酒,这名字叫得真是太贴切,甘甜、清香、酸爽等八种不同的风味,混合一丝丝酒液的辛辣在口舌中炸开,简直犹如喝到了仙酿琼浆,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林砚咂咂嘴,有些不满地说道:
“前辈也忒小家子气了,这么一小杯哪里有喝酒的豪气?快快给我换大碗来。”
ps:求收藏,求推荐
穿越为准提,生死无忧,证道有望,可,不甘的心,让准提选择一条充满荆棘的路,誓要博出一番不同的天地,成就一位不同的准提圣人。ps已经有一本完本老书(洪荒之...
作品简介报告总裁,公司网站被人黑了。查。回总裁,人带来了,是另一个缩小版的您。看到酷似自己的又一个小包子,风熠宸咬牙小东西,你妈咪呢?小包子神色淡定老东西,态度好一点。风熠宸眸光凛冽,勾唇冷笑小子,你跟你妈咪一样,有种!小包子不以为然我妈咪说,做人,就得骨头硬。五年前,黑灯瞎火的帐篷里,那个女人醉酒主动偷袭了他,生下双胞胎搞丢一个。五年后,那个女人偷拍了他,治愈他的隐疾,亦偷了他心,带着小包子拐了他另一个儿子玩失踪。风熠宸誓,一定要抓住那个女人狠狠宠爱,让她知道,占便宜就得付出代价。...
一块破玉,讹成赤贫霉女流浪,惨遭雷劈神啊,这倒霉日子何时才算到头?终于有一天某霉女喜悦悦的高呼有大屋,有人侍候进入了米虫梦想的天堂某小在一旁摇摇头,心道你看不到未来,才会有...
一朝政变,姜明熙丧父丧母,成了皇朝地位最尴尬的吉祥物公主,为了活着扮猪吃虎,臣服讨好仇人。旁人眼中,姜明熙怯懦软弱,空有尊荣却毫无尊严,是皇帝标榜宽容仁厚的活牌坊。实则她阴狠毒辣,野心勃勃,是一条盘踞在宫城里,随时等着夺命的毒蛇,终有一天,她会吞噬所有人。可这无人所知的真面目,终是被他窥得一角,成为他胁迫他的把柄。他说我为你遮掩面目,帮你报仇,你我狼狈为奸如何?好。于是,她委身于他受他控制,他们真的狼狈为‘奸’了。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直到猎人射出了暗箭,他才知道,从始至终他都是她的棋子,从一开始,他就踩在了她的陷阱里。后来他没用了,她弃如敝屣绝情至极。她说6引,我从未爱过你。他笑姜明熙,你是我见过最狠的女人。...
简介关于公子,劫个色一个穿越女,一个穷世子,一群逗逼的侍卫,一个每天想着哄女人钱的皇帝,爱脑补的太监,缺心眼的太子,一肚子心计的秀才,面瘫脸武功高强的婢女,只想养面的不婚女一群人啼笑皆非成长的故事安宁穿越古代,打劫个帅哥生个崽,这事真的靠谱吗?景瑞这事绝对靠谱,不信你试试看。安宁还是算了。景瑞皇帝没钱多去后宫走走,只要银票给得够,什么样的温柔咱都付得起。王爷本王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生了个会吃软饭的好儿子。莫侍卫我也想吃软饭,就是不知道美丽又多金的媳妇哪里找?太监皇上最爱的人始终是我。太子他们私底下都说我没脑子,可这脑子是父皇生的,我也无能为力。侍卫只要我每天对着大红色亵裤虔诚地跪拜,亲吻,就一定会升官财。秀才那个姑娘好强壮,一定想办法拐回去生娃。面瘫脸武功高强婢女敢向我提亲,看我打不死他。一心想爬床少女早就改行了,本姑娘以后只养面。...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