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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考虑了一下,用了一个比较草原的比喻,“你们就像是献给长生天的祭品,从来没听说过,长生天的祭品还能回来的,喇嘛也不会高兴的,没有祭品,他们还不是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有了祭品,那就不一样了,如果从长生天回来的祭品到处乱跑,可以随意乱说的话,喇嘛们怎么还能睡得着觉呢?”
虽然职位不同,但其中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买地——如果从宗教学的角度来说,的确就是神界啊,他们的确供奉了一尊在世的,拥有确切神力的真神。其神力的证据,就在源源不断地输入欧罗巴的奢物之中,钟表、眼镜、自行车……如果这些都还只能算是工艺品的话,那该怎么解释那些神奇的,几乎可以治愈所有炎症的白色小药片?
仅仅是一粒白色的东西,就可以退烧镇痛……对于买地的百姓来说,这一切都是科学的结果,可这样的认识传到欧罗巴,那些牧师和神甫只会这么认为:哦!原来你们这里把神迹叫做科学?
一旦明白了这个道理,瓶子的说法就显得再对也没有了,德札尔格等人几乎找不到任何反驳的落脚点:对啊,如果传播是被允许的话,那欧罗巴关于华夏的新道统,风声早就到处吹,去过华夏的水手也早就满地跑了。在红圈航线和女巫贸易红红火火的当下,从故乡带来的音信中,完全没有体现出新思想对老家的冲击,这无疑是很不合理的。德札尔格只是因此着急,甚至想要亲自回去促使道统传播,却完全没去思索过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
而他们大概是真的一辈子都回不去老家了!
不论是哪个消息,对学者们的打击都是相当大的,他们不约而同地失去了食欲,机械地把茶点一扫而空,也顾不上给咖啡、甜茶续杯,便赶紧告辞离去了。乌味美亲自过来收拾餐桌时,对瓶子说,“他们应该不会回大学城,而是赶紧要去港口,拜访那里的水手和海商。”
“去求证归国问题吗?这也是自然!”
瓶子打量着看不出年龄的黑大汉老板,心想他对这种事大概都比学者们知道得多,毕竟味美面包店也算是洋番的一个集散地了。乌味美当然比大学城和图书馆中的天真学者,更了解洋番内部的小道消息——但他有没有想过回老家去看一看呢?
大多数番族……或者说大多数人,来到买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之后,其实都有一种本能,就是把这样的改变带回自己的家乡,完全切断了与家乡联系的,反而少之又少。哪怕在家乡只是奴隶、平民,这样的情感仍然会有。瓶子就是如此,她在买地住了这么久,也俨然如鱼得水,可以充分地享受买地的好处,可她也愿意,或者说渴望回到家乡去,把改变带给她真正归属的那片土地。
“哈哈,鞑靼人的小公主,你是想问我,有没有记挂着我的家乡吗?”
黑大汉的嘴有些是很甜的,乌味美虽然不算很油滑,但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说话也变得好听了,他会意地笑了。“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黑非洲实在是太原始了,有些部落大概还没发展出对土地和族群的感情——那也是随着文明的进程而出现的情绪。
所以,我们这些人里的情况很复杂,来自于发达部落,甚至是城邦的黑番,就更愿意回去,但我们中大多数都是从很原始的状态被直接捕获的,有些甚至生在白番的庄园里,出生就是奴隶,对于我们的来处,就没有什么很深的感情。
德札尔格先生对非洲的实际情况,有一种偏颇的想象,他把自己呆过的港口情况简单类推了,但实际上,港口是非洲少见的高组织性城邦了,或许在这样的城邦里,买地的道统还有广泛流传的可能,但对更多地方来说,根本还没有达到需要有一个道统的程度。”
“他想从非洲得到军事支援,更是异想天开——就算北非的黑番政权发展出了相当的军事实力,比起支援法兰西人奋斗出一个更好的明天,我看他们所想的大概也是对欧罗巴进行报复性的劫掠。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谁都应该帮助法兰西人获得一个先进的好道统——甚至包括一直被他们压榨的黑番》”
“只能说……”
乌味美耸了耸肩。“这种自信实在是莫名其妙,白番好像都是如此,天然就这样自我中心。”
以他的立场来说,简直是句句在理,瓶子想,大概平时接待白番客人,聆听他们的胡言乱语,对乌味美来说的确是一件需要忍耐的事,但是,的确白番又是面包店的重要客源——
她同情地拍了拍老板的肩头,“生意的确是不好做的。”
这句话说到乌味美心坎上去了,老板请她再吃一个肉松白酱蛋糕卷,这个白酱也叫蛋黄酱,是味美面包店正在实验的新品,瓶子只尝了一口就被那香甜馥郁的回味完全折服,极其珍惜地小口品尝着,几乎都忘了和乌味美继续探听英吉利客人们的处境,她相信乌味美知道得估计比德札尔格他们还多。
但是,这会儿,瓶子的心思完全被细腻的蛋糕体和美味至极的酱汁给掳获了,她眯着眼细品了好一会儿,隔着玻璃窗,偶然间又看到了进店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个少年,这少年好像刚才是跑开去了,这会儿得了空闲,又跑过来眺望着面包店里的糕点,他深邃的眼睛和浓密的睫毛,发射出楚楚可怜的垂涎光线,瓶子低低地嘟囔了一句,“色目人……”
似乎对于白番来说,他们喜欢这样深邃的眼窝,但瓶子的审美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她就喜欢有福气的圆脸,脸上骨骼的痕迹不要太分明,这种长相对她来说,算是很奇异的,和这少年对视着,也让她有种和异类对视的感觉。瓶子和他对视了一会,扬声问乌味美,“这个男孩儿常常来吗?他看起来很想吃店里的糕点。”
“哦,是的,他太贪吃了,总是早早地把零花钱用完,却又总还想再吃——别被他骗了,这孩子是商人的童奴,他相当受宠,一点也不穷,甚至拥有相当的自由,只是牙齿不好,他的夫主是限制他吃甜食的。”
乌味美忙活了一圈,重新在瓶子对面坐下,“这孩子很聪明,数学非常好,只是汉话说得不成。如果只是因为贫穷吃不起蛋糕,我早就给他介绍一些家教学生了。”
味美面包店之所以受到普遍欢迎,也是因为乌味美乐于助人,总是喜欢撮合顾客间的需求,特别是能帮助洋番找工作。他对此也并不以为意,而是絮絮叨叨地主动说起了威廉.哈维。“英吉利人里,如果说有谁最有希望回去,或许就是御医了,但上回他和教士在我店里吃点心——就坐在我们这个位置——的时候。哈维说他并不想回去,他已经意识到回去之后会收到无尽的监视和提防,他想要退而求其次,把他翻译的医书送回去,把家里人接过来。
当时那个加尔文宗的教士对他说,我的朋友,你实在一向是非常的谨慎和明智,我特别赞赏你的智慧,你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至少现在你不适合回去……”
但在瓶子这里,她不能完全集中精神了,而是完全被乌味美的上一句话给吸引了注意力。“什么?童奴?你说的是我想的意思吗?”
她惊疑不定地在店主和色目男孩之间来回地看着,当然童奴也可能是相对较纯洁的意思,但后头跟着的夫主,就不同了,重点也不在于性别,而是年龄。“他才十四岁吧——最多了,甚至可能只有十一、十二岁!”
瓶子异常震惊,“难道他的主人不知道,这在买地是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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