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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方才黯淡的眼神突然又闪起了亮光,快要放平的唇线又突然弯起了一抹弧度。犹豫许久后他又抬起头看向我,一脸真诚地说着:“那我可以加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吗?”
。
我看了看他,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才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把联系方式告诉了他。我平时不怎么念自己的手机号码,所以不太记得,以至于每次有需要报自己手机号时我都得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照着念才行。他存下号码后便立即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过来,确认无误,相互存下联系方式后,我们就道了别。
离开时,我不经意间回过头,看到了沈筵离开的转角处,有几个男生似乎一直等在那儿。他们见沈筵拿着手机回去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那难以解读的笑脸。我思索半分也没细想,便同许华离开了教学楼。
我们刚到达宿舍楼下,就看见宜尔斯拿着一根烤肠坐在石凳上,一边吃一边冲着我挥手,嘴里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呼唤着我的名字。快要走到她身边时,许华让我把手中的课本交给了她,她说她拿上去放好,于是我俩就在楼下等着她。方才我问过许华,她说自己也无事,便同意和我们一起出去走一走。方絮和丁莎莎最近很是神秘,经常一下课就溜没影儿!
宜尔斯一见我就滔滔不绝地讲着她在班级里,在宿舍里遇见的那些奇葩的事。我只好侧耳倾听,偶尔走走神。因为她的话实在太多,八卦信息量太大,我听的脑袋直懵。在她足足聊了近十分钟后,我才看见许华从宿舍大厅里走出来。看见许华的那一刻,我竟觉得许华出现时她的周身都带着一些闪耀的光芒,犹如菩萨降世拯救失足少年一般,令人感到无比欣喜。
果不其然,宜尔斯换了一个人唠叨。但许华不像我这般痛苦,她对宜尔斯的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并泰然处之。这让我不禁在心里给她竖了个大拇指!要练就她这般境界,我估计这辈子我是做不到了。
午后四点半,太阳斜挂在空中,车厢内我们三人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我靠窗而坐,许华坐在中间,宜尔斯则挽着许华的手臂,还在说话。她终于聊到了班上的男生,这证明这场无休止的八卦即将接近尾声。因为宜尔斯输出的结尾话题一般都是关于男生,关于她谈恋爱的事。可她不经意间的一句“要是男生都能长成肃林木那样儿就好了,或者再优秀点儿,长成程颂那样也行啊!”
,却又令我陷入了沉思。
半个月未同程颂讲话了,也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我赶紧甩甩脑袋,将这不切实际的幻想都甩灭。
“糖糖!你们班有没有别的男孩子喜欢你啊?或者跟你告白?”
,宜尔斯突然越过许华,用她处于空闲状态的那只手抓着我的手腕不停摇晃着,双眼充满了八卦的光芒。
“我没有。”
,宜尔斯的分贝有些许高,我看见坐在我们前座的几位同学都不约而同转过头向我们看过来,便顿感尴尬冲着宜尔斯使眼色让她小声点,然后回答着。
“嗯?刚刚那个男生不就是吗?”
许华倒略显无辜地看向我,并问道。
我只觉她是故意的。故意在宜尔斯面前这么说,激起她的好奇心,故意戏耍我;因为她嘲笑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便冲她道:“没有。你别瞎说。人家只是要了联系方式,又没说喜欢我。”
。
“呀!你是木头吗?男生问女生要联系方式,不就是喜欢的意思!不然留你的号码占内存吗?”
,宜尔斯越的激动,我感觉她甚至想穿过许华直接爬到我身上吃瓜。而许华此时则是一脸的憋笑,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我瞪了她一眼,并把她拉起,挡住宜尔斯想伸过来抓住我的一双爪子!
经过一路上的打打闹闹,我们终于来到了市区中心。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街道两旁数不胜数的各种店铺,有卖小吃的,有卖衣服的,有卖鞋的,还有丝织品店。宜尔斯是最喜欢逛街的了,她不仅爱买吃的,还爱买衣服,尽管她已经有了一大堆穿也穿不完的衣服,但只要看见喜欢的她还是会想要买。如果不是我一再阻拦,只怕我和许华都要变成她的随行管家,手上挂满大大小小属于她的怎么拎也拎不完的袋子。许华的好脾气多半是宠着她;但我不行,我不喜欢大包小包的拎东西,那样只会令我变得烦躁起来。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逛完整条商业街,肚子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吃,所以并未感觉到饥饿。许华这个看似清冷孤傲的人,我原本以为她不会吃这种街边小摊上的食物,怕她会觉得不卫生;因为她看起来就不像是那种会吃廉价食品的人,此时却比我们还吃得津津有味。不过她看起来确实不像是吃过这些路边烤串儿、烧饼、街边冰淇淋的人,因为她看它们的每一个眼神里都充满了激动与新奇。她原本是有些抗拒的,但经不住我和宜尔斯的诱惑,还是开了口,一开就不可收拾!
我们仨在街上溜达了一圈,最后来到了一座廊桥。这是一座拱形桥,桥上的建筑像极了古时文人雅士吟诗作画的地方,青砖黛瓦,红木油漆,两侧长木凳表面光滑油亮,大概是接待了许多路人的结果;桥头临水两侧挂着一幅幅画作,更是别有诗意。我们坐在廊桥上休息,宜尔斯拿出手机正在查找附近的美食。离开商业街,我们便没有再进食,加之也走了有一段路程,方才吃的小吃似乎并不足以填满我们的胃,所以我们一致同意还是吃饭来得实在。
最终,我们选择了一家火锅店。作为南方人的我是吃惯了火锅的,可这样的吃法我还是第一次见。我们围坐在一张四方形餐桌旁,桌上有四个小灶,而每一个座位前的小灶上都可以放下一口小铜锅。老板很快就帮我们端上三口小铜锅,锅内的汤汁沸腾不止。我选了红汤,宜尔斯亦然,许华不太吃辣,故而选的清汤。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所以让宜尔斯点。许华总是拿着手机回消息,无论我们说什么她都说好。我和宜尔斯相视一眼,彼此心里明了,随即她果断在菜单上勾了一笔。
等到菜品都上齐了,许华才抬起头,而摆放在她面前的正是一瓶小酒!我们本以为她会异常吃惊,却见她娴熟地打开了瓶盖,径直给自己倒起了一杯酒;好似并不诧异我们给她上的是酒。
我赶紧伸手抓住她正打算一饮而尽的酒杯说:“你不惊讶吗?这可是白酒!你不是不喝酒吗?”
。
而许华讶异的眼神显然不是因为酒,而是因为我拦住她的那个举动。只见她温柔一笑对着我说:“我知道。我没说我不喝酒啊。”
。
“那上次聚会,我们问你,你说不喝。”
,我指的是我们第一次室友聚会。
“不熟,就不会喝。熟了,就是会喝。”
,她很平静地回答着。
我尴尬地放开了抓住她手腕的那只手。因为不确定许华的酒量,所以我们只给她上了一瓶酒便不再让她喝了。宜尔斯很是开心,因为这说明她又即将交到一位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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