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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好用是好用,不过打磨炼制的法子却还在牧天狼术营手中把持,宋家虽有千里目,但是却做不出来,只能偷来用。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对,就是偷,从他手里偷来的东西。
取过千里目,顺着流云栈的指引,宋无缺和言心终于看到那只翱翔在云端的鹰。两人暗自咋舌,流云栈的目力竟然足以和千里目相媲美,委实骇人听闻。放下千里目,宋无缺陷入沉思,他才智过人,自然知道这只鹰古怪在何处,莫非当真是有人驯养的猎鹰?这样的训鹰人大甘不多见,不过在草海确有其事,名唤放鹰人,一些驯养鹰隼的法子都是各个部落的不传之秘,多半都是父传子,子传孙,口口相传,鲜少有落在纸面记载上的,且放鹰人在草海地位尊崇,鹰是长生天的使者,那么这些放鹰人就是最接近长生天的一群人,颇为然,除了权贵之外,较之国师先知也不遑多让。
草海有驯养鹰隼的传统,也是和草海的地势环境有关,地广人稀,多草而少山,目力难以及远,这才有了借鹰目寻找肥沃的草场以及猎物的本事,换成大甘,山川河流地形复杂,如果是人,分辨起来不难,但是叫一只鹰分清楚东南西北,胖瘦高矮,的的确确有些难为它们,所以这放鹰的法子在大甘用处便大打折扣,倒是有些纨绔子弟驯养鹰隼用来打猎,多是争奇斗艳出风头的手段。
宋无缺自然知道这些驯养鹰隼的记载,不过较之大甘,十万大山的地形更加复杂多变,放一只鹰进来,想从崇山峻岭之间现什么,似乎是无稽之谈。
“这,是你前些日子看到的那只鹰?是同一只?”
宋无缺语含怀疑,流云栈倒是没在意,点了点头,“是同一只,它腹部有一圈白色的羽毛,有特别的花纹图案,别的鹰都没有。”
好吧,宋无缺汗颜,不怪这只鹰有没有古怪,他们要借助千里目才能找到这只鹰,而流云栈单凭目力,不但能看见这只鹰,竟连羽毛都能看清,这怕是已接近鬼怪的本领了。
“一只鹰的话……”
宋无缺话没有说完,流云栈淡淡一笑,知道他未尽之言的意思。
“一只鹰的确不容易在这些山岭之间现我们,不过如果是他们,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
宋无缺听罢脸色骤变,倒吸了一口寒气,猛地记起如今的对手不是李落,也不是相柳儿,而是一群来自极北深处的似鬼而近妖的人物,原本不可能的事,在他们身上便有可能生,如今的天下已然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生的。
几个人的异状引起营中诸人的注意,素惠清几人也走了过来,和声询问出了什么事。言心看了流云栈一眼,答道,“云栈看到山谷上空有一只鹰盘旋不去,她觉得会有古怪。”
话虽如此,她倒是有些不相信,极北来人可以操控鹰隼不难,毕竟整个草海都已臣服于极北深处,找些放鹰人出来不难,但是鹰毕竟只是畜生,想从这十万大山的崇山峻岭里找出沧海一粟般的一些人来,不敢说是无稽之谈,但想来也不容易。较之言心,宋无缺反倒更加小心,虽说他亦有怀疑,不过比起言心怀疑流云栈有没有看错,他实则还要多信几分,没有旁的,只凭极北南下,李落消失的无影无踪便知道此事极不寻常,牧天狼的军心并没有乱,弃名楼里的那些人亦不曾有伤心绝望之后而四散他乡,都还聚在一起,那就只有一个答案,李落还活着,只是不能重回牧天狼和弃名楼而已。前些日子虞红颜说起,母子二人都有同一个猜测,李落无碍,只是变换了身份,如若不然这极北南下如此厚待大甘百姓,几乎可以说是秋毫无犯,大抵上不会有这么好心。
他降了,两人虽是敌手,但比起朋友,有些时候反而是敌人更了解对方,宋无缺知道李落不怕死,较之死,兴许他更怕活着,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会投降极北,那股来自极北的神秘力量确叫他不寒而栗。死,不难,难的是让人低下头颅,极北做到了,在大甘最不可能的一个人身上。
宋无缺深吸一口气,未在理会身旁诸人的怀疑,正常传令探马将士小心戒备,一旦有风吹草动,即刻迎敌。令方出口,忽然山谷边缘一声凄厉刺耳的哨声裂开旷野传了过来,声音很脆很响,响声过罢,却是一股充斥了绝望和撕心裂肺的气息瞬间弥漫了整座山谷,天上的云仿佛低沉了许多,山谷之中那些本该苍翠的叶片也都悉数罩上一层墨色,一股看不到的黑气从那边的山头压了过来,将整个山谷都笼入其中,便连光也失了三分颜色。
几乎所有人都在一瞬间从心底深处冒出一个念头:终于来了!是,终于来了,自打极北南下,草海归降,中府一带大甘孱弱的防线如挡在洪水面前的一条小小堤坝,连阻挡个一时三刻都不曾做到,而被天下人寄以厚望的牧天狼也一败涂地,甚至于连极北深处真正的实力都不曾见到,而只在归顺极北的草海联军面前就败走盟城,从盟城仓促逃向外海。到这个时候,宋家众人也不得不佩服那个肉中刺眼中钉的远见,当年他不遗余力结盟东海,或许早就想到会有今天,大甘消失很久的水师成了李氏王朝苟延残喘的救命符,虽然宋无缺和宋无方不会这么想,但是宋家那些长辈或许都会心有感慨,如果有这样一个子嗣,大抵上也是福气。
天南未曾与极北一战,只是和草海稍有交手,并未有伤筋动骨的决战,见事不可为,牧天狼退走东海之后不久,宋家便带着愿意跟着宋家的百姓和将士入十万大山避祸。这愿意一词,道尽了其中的酸甜苦辣,逢战,有人一将功成万骨枯,有人从一介布衣成当世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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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海有驯养鹰隼的传统,也是和草海的地势环境有关,地广人稀,多草而少山,目力难以及远,这才有了借鹰目寻找肥沃的草场以及猎物的本事,换成大甘,山川河流地形复杂,如果是人,分辨起来不难,但是叫一只鹰分清楚东南西北,胖瘦高矮,的的确确有些难为它们,所以这放鹰的法子在大甘用处便大打折扣,倒是有些纨绔子弟驯养鹰隼用来打猎,多是争奇斗艳出风头的手段。
宋无缺自然知道这些驯养鹰隼的记载,不过较之大甘,十万大山的地形更加复杂多变,放一只鹰进来,想从崇山峻岭之间现什么,似乎是无稽之谈。
“这,是你前些日子看到的那只鹰?是同一只?”
宋无缺语含怀疑,流云栈倒是没在意,点了点头,“是同一只,它腹部有一圈白色的羽毛,有特别的花纹图案,别的鹰都没有。”
好吧,宋无缺汗颜,不怪这只鹰有没有古怪,他们要借助千里目才能找到这只鹰,而流云栈单凭目力,不但能看见这只鹰,竟连羽毛都能看清,这怕是已接近鬼怪的本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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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无缺话没有说完,流云栈淡淡一笑,知道他未尽之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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