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瑶接到沈征程电话的时候,正在舞蹈房练舞。
大汗淋漓的余瑶,接起电话的时候还在喘着气,语气软软糯糯,像是澄澈的水中漂浮的棉花糖,清润又甜软:“喂?阿程?”
电话另一头的沈征程顿了几秒,不动声色地咽了口唾沫,才若无其事地道:“在忙吗小鱼?来我这儿一趟呗,我今晚有个饭局,人家都带了女伴,就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不太好看,你来给哥撑撑场面。”
余瑶一愣:“很急吗?我正在舞蹈房练舞,还没洗澡也没带很正式的衣服。”
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余瑶已经快速地小跑到衣架旁,一只手握着手机,一只手拿起毛巾粗暴地擦掉汗渍,扯掉身上的练功服,抬手去够衣架上挂着的白裙子。
“急不急的,就看你舍得让我丢多久的人了。放心,你天生丽质,随便穿什么都轻松艳压全场,人来了就行。”
沈征程说得轻松,带着几分玩笑的语气,但他知道,余瑶最在意他了,前半句就能把她吃的死死的。
余瑶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人,一个是妈妈,一个是沈征程。
她对他的喜欢,并不张扬高调,但是浓烈炽热,几乎从来没有拒绝过沈征程的任何要求。
果然,窸窸窣窣地一阵响声之后,余瑶犹豫着道:“我换好衣服了,我今天过来的时候穿了一条白裙子,如果你觉得没问题的话,把地址给我,我现在就打车过去。”
“就知道我们小鱼善解人意温柔体贴,我来打车,等下把车牌号发你,你下楼等着就行。”
沈征程应了一声,挂断电话后,立刻便发了一条消息过来:【车牌号是……】
看完消息,余瑶马上便拿起包飞奔下楼。
——
余瑶不是第一次被沈征程叫去饭局救场了。
他长得帅成绩好人缘好,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各种社交不断,毕业后开始创业,人情往来更是频繁。
有时候是相熟朋友之间的聚会,有时候是和同事或者其他的社交酒局。
因为,余瑶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是在以美女帅哥扎堆的艺术类院校,她也依旧是最出挑的那一梯队。
饭局上带着这样一个女伴,是一件相当有面子的事情。
余瑶没有多想,以为这次也和之前一样,既然沈征程让她随便穿,应该只是相熟朋友之间的聚会。
直到车子停到一处僻静的会所前,余瑶看着那奢华的装修风格,以及一排排的豪车,才陡然意识到自己这一身随意的装扮和这里多么得格格不入。
[好像有点太草率了,这样子进去会不会不太礼貌?]
余瑶有些犹豫,但紧接着沈征程催促的电话又追了过来。
无奈,她只好硬着头皮向门口的侍应生报了包厢号,然后被对方领着,七拐八绕地到了目的地。
侍应生敲了敲门,随后用那双戴着白手套的手握住把手,替她打开了包厢大门。
同一时间,包厢内的人听到动静,齐齐抬头看过来。
包厢内坐着不少人,有男有女,但是无一例外,各个都衣着不俗。
尤其几个女人,一个比一个打扮的精致,从发型妆造,到礼服配饰,简直每个人都能拉出去直接走红毯!
重生穿越到声名狼藉的前身,身为第一大女配,凌月逍发誓这次一定不要重复上次的悲剧。合欢宫又如何,不管外人怎么说,那是她的家。哼,男人,元昭雪这次你还能保住你的后宫吗?!...
简介关于火影重生鸣人,开局获得别天神后火影时代,战死的七代目火影鸣人,忽然醒来,现自己所处于一个异世界还在关心博人和大筒木一族的最终之战如何之时六道仙人的再次出现,为他讲述了不一样的隐秘原来大蛤蟆仙人的预言没有错博人确实是预言之子只不过,改变的不是忍界的结局,而是鸣人的命运。六道仙人左手拿着转生轮回眼,右手拿着时空宝具犁看着眼前的鸣人,再次出询问旋涡鸣人,如果让你重生回去一次,告诉我,你会如何选择?七代目火影鸣人目光坚定道我会放弃所有的原则,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好忍界的一切,弥补完前世的遗憾!...
元执第一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谋夺家业元执第二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栽赃陷害别人元执第三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那个乳兄终于不在她身边了,可她却在朝他的好兄弟抛媚眼士可忍,他不能忍。元执决定以身饲虎,收了宋积云这妖女!...
作品简介玩主者顽主,把玩当成正经事,玩出花儿,玩出事业,玩出人生。而杜康精通古董修复,国宝修复需请他出手。精通古董辨识,收藏家想要请他鉴宝。精通玉器赌石,可从顽石...
作品简介...
简介关于弄娇!刚出分,评分有点低,大家放心看,稳定更新,品质有保证~宋音书是先帝的冲喜皇后。可没成想,大婚三日后便成了守寡太后。自那日起,宋家就像被人诅咒了一般,父母兄妹接连惨死,连她自己都无端被冠上秽乱后宫的污名,一尺白绫,香消玉殒。幸而老天有眼,她一觉醒来,竟重生回了新婚之夜。可谁也没料到,兴冲冲想去刺杀仇敌的她,却被迫上了仇敌的床。迫于仇敌权势滔天,她只得假意委身,伺机而动。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她才知道,她以为的仇敌,根本就是被人利用的冤大头。既然两人不存在恩怨关系,那便没必要再继续假意顺从了,她扭头就走。男人见她一副恨不能撇清所有关系的冷淡模样,气不打一出来报错仇了,道个歉就想走?她控诉你这样对我,对得起你死去的义兄吗?男人挑起眉梢迎你入宫,跟你拜天地的都是本王,便是义兄在世,也不会拦本王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