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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一层,通常是属于仆人们的区域。
在厨房中间儿隔出了一块地方,做仆人餐厅,摆着一条长餐桌,靠着几条柜子。
埃洛伊斯被请到那儿坐下,那杂使的女仆便拿钥匙开了箱子,拿出一罐子茶叶,抖进滤壶里。
等了一会儿,她面前被端上一只梨形长嘴瓷壶,壶面描着花,与一只有把的细腰瓷杯。
盘里盛着又小又圆的饼干,上头的黑点是香草碎,散出馥郁的味道,尝一口,甜的腻人,埃洛伊斯没再吃第二块。
虽然她很馋,但她忍住了。
那杂使又给她沏红茶,弄完,还来不及闲聊些什么。
厨娘在一旁叫唤她的名儿,叫她把鸡蛋清分出来。
“来了!”
那杂使又陀螺似的离开了隔间。
埃洛伊斯把脑袋四下盼顾,她瞧见有领口扎着白色领结的年轻男仆下楼。
端了银托盘,装上厨娘准备好的早餐,三碟两碗的,又迅爬上楼。
厨房里,厨娘正在使用打奶泡的器械,那是一种黄铜制作的滚筒手摇机。
夏日里,可以在铜管的夹层里放一层冰,用来制作软趴趴的冰激凌。
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无比新奇。
与顺应时代迅展的工人群体相比,这里的腔调似乎还停留在二十年前,那个社会节奏还不这么快的时候。
这宅子,是坎宁家全家一起住的屋子,老神父和他妻子,以及他兄弟和妻子过完圣诞就回了乡村和教区。
故而,这屋里的这么多仆人,都通通只照顾丽塔和她的议员丈夫。
埃洛伊斯等待的时间有些漫长。
不过经过这一次,她也对不同阶级迥异的生活方式有了一定的亲身经历。
越穷苦的人,越容易看见清晨被照亮。
越富有的人,越能花得起钱用蜡烛点缀夜生活,早上起的也就越晚。
说是等两刻钟,但实际上两个小时也不得止了,埃洛伊斯努力的保持端正。
接近十点。
坎宁太太在卧室的松软床铺上,用吃完了面包和布丁等早午餐,这是已婚女士可以享受的好处。
她穿一件米白色丝绸晨袍,缓慢地吃过了东西,倦怠地打个哈欠,瞧了一眼矗立在一旁的女仆,问道:“人看着怎么样?”
女仆点头,说她正坐在楼下,“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寻常的,倒是很耐心,没有追问催促一声。”
坎宁太太点头,又起身沐浴更衣,梳头,穿上裙撑,换了衣裳。
一套流程过去,太阳悬至正中,隔着蒙蒙的云,还算柔和。
埃洛伊斯坐在椅子上,目不斜视,又喝完一整壶茶水,才被女管家领着上楼。
她的眼睛不四处看,光盯着脚下也能感觉到这宅子的舒适。
柚木地板,铺着厚厚的羊毡地毯,踩上去十分松软,与利兹酒店进口来的也不差什
么,一条狭长的走廊两边,有两排宽大的屋子。
可以用来举办小型宴会舞会,尽头是一间客厅,坎宁太太就坐在里头。
家具成套,壁炉上摆着一块巨大的水银镜,金属边框雕有花纹。
虽然屋子宽大,但这里依旧如同春天一样温暖。
坎宁太太只穿着一条单薄的绸面儿长裙,那绸在窗前闪烁着油画里画家笔下那种透亮的光泽,里头搭着一件丝质白色衬衣,领口堆了一圈手工蕾丝,佩戴珍珠耳饰。
她看起来约莫二十多岁,容貌端正,正侧坐在一把洛可可风格的明黄色软椅上,朝埃洛伊斯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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