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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儿仨一溜儿排开从村北头往南走,绕过七八家门户的距离,打过几声招呼,又往东拐了,这次便看见了平整的田地,大部分种植的是细长的高粱,和玉米。
玉米?林大小姐顷刻间激动起来,她有记忆,据说玉米这种农作物是从海外传播来的,这个时候,已经跟海外通商了吗?
念书的时候不怎么用功,具体玉米传播来的年代记载记不清了,在拳脚功夫和鞭子棍棒上花费的心血最多,光是初中阶段就更换了四、五处学校,林大小姐那时候可是个能打又抗打的暴脾气,专治各种不服。
林葱儿迅速结束自己的天马行空思想漂移,指着玉米秸杆上淡绿胡须的玉米棒子问道:“这东西,种了很多年吗?”
林大牛丢了个看待神经病的眼神给她:“是啊,年年都种,老辈子就种,你忘了?”
“我......”
,林大小姐结巴了:“我的意思是,这玉米,怎么就结一个果子?”
“玉米”
两个字,吐字力求模糊,林葱儿偷眼瞧着林大牛的神色。
是这个名字吧?玉米......
“哈哈,”
林大牛笑了:“还果子?你当这是苹果树呢?玉米棒子呗,有啥稀罕的?”
却原来跟自己记忆中的土名一个样!
林大牛找到点自信了,虽说妹妹闹腾的伶牙俐齿了,但是,脑子更笨了啊。
“你见过谁家的棒子一棵杆子上结俩的?双胞胎吗?哈哈哈——”
。
林大小姐向天翻白眼儿,心里在吐槽:“嘁——坐井观天孤陋寡闻,姐何止见过双胞胎棒子,三胞四胞也是有可能的吧?不过是精选种子杂交培育那些事儿,没亲自宰过猪,还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吗?”
一棵秸秆上生长一枚玉米棒子,个头儿还很袖珍,那么,亩产量,肯定也高不了的。
玉米脱粒后还要交税,一年到头剩下的粮食够吃就很艰难。
“小麦......”
,林葱儿轻声嘟念了另一种粮食名字。
好在,林大牛听见了,随口解释:“早先也有种小麦的,磨了粉白亮亮的,好吃,价格也贵,产量也不算低,可就是那东西生长的时间忒长,种一季小麦,好了,别的再种什么都不赶趟儿了,还不如玉米跟地瓜岔着花儿种,一年收两季妥妥的,好歹能往肚子里多装些。”
果然,林家找不到一把白面粉,是有原因的。
再看看高粱杆上的紫褐色穗头,也是袖珍的一簇,估计产量更低。
自己跟着出来,可是想着寻找点儿商机的,当惯了腰缠万贯的富二代,浑身摸不出一文钱来,那痛苦,谁能了解?
走到自家地头儿,那父子两个抡起铁锄给玉米秸秆除草松土,林有财看到庄稼,闷葫芦自动开口,开口对象却是玉米棒子。
“再长长,过了二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收喽。”
长得这样袖珍,十天就能收获?
空着两只手的林大小姐,把树杈子木拐扎进地头儿松土里,脑子里转悠着主意,双手悄没声儿给一枚模样相对胖乎的玉米棒子,扒衣服。
小说《农家大小姐》第14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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