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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
盛以晴干脆不动了,安安静静等着他解释。
“确实应该由我来说。”
他将双手抱胸的姿势改成了双手插兜,偏着头,可目光依然直直看向她。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清晰,就在这个新买的依然散发着一股灰尘味道、刚刚苏醒的公寓里,他以一个非常随意的姿态对她说:
“我是说,盛以晴,你说的对,我们结婚吧。”
第14章嗯,他好久没干这档子事了
求婚仪式结束已经将近晚上十点,送走客人们,迟威又开车将曲繁漪送回家。副驾驶座上,曲繁漪翻来覆去看着手上那枚钻戒。
看得迟威的心虚了起来:“小漪……”
他叫了一声:“这戒指。”
“还挺好看。你当时哪里买的啊?”
迟威招供:“我托朋友在美国买的。就是我前妻……呃不对,我前任说想要个戒指,我就随手买了。”
他说很简练,仿佛也是一场逼不得已求的婚。
曲繁漪将戒指摘下递给迟威:“行啦,戏演完了,还给你了。”
“怎么能说是戏?”
迟威蹙了眉头,“这个东西没有用了,你戴着玩吧。”
“送我?”
曲繁漪震惊。
“当然,你戴着玩就行,当成普通首饰。实在是我昨晚……”
曲繁漪将食指轻轻点在迟威的唇上,示意他不要说下去,语气无耐:“你这种人啊,什么事情都需要人家帮你做的妥妥当当的。真是不知道你的前任,是不是也要这么为你费心费力?不过我猜哦,比我更懂事的女孩,一定很少吧?”
她的声音很温柔,娇而亮的,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嗓子。曲繁漪的手指有些凉,抵着他的唇,像在逼自己吻她。然而她的话却令自己无法接茬。迟威只能战术性嘿嘿嘿地笑了一会儿,说:“你最懂事。”
婚已经求了,接下来的就是结。当年林珊不屑婚礼的举动震惊了迟家上下,可奈何这个独子跟被下了降头似的,非卿不娶。好在“无福之女终究入不了有福之门”
,迟威与林珊分手那天,迟家二老恨不得放鞭炮庆祝。而自从见了曲繁漪,迟母对她更是一万个满意,按照迟母的指示,这结婚证必须得先领,领了证再考虑婚礼的事宜。而证领了也是其次,更重要的,是赶紧把曲繁漪从自个儿的出租房里接回来,纳入迟家的大平层里,享受阔太生活。
临走之前,迟威又确认了一次:“那你明天搬进来?”
月光照在曲繁漪的脸上,银盘一样。她的脸型与林珊很不一样,林珊像是清冷的月亮,而曲繁漪永远暖融融的,是太阳。
听闻这话的曲繁漪点了点头,清晖里漫上了红晕。
尽管秋恣宁已经从nugget辞职,但nugget老板仍会为她在院子里的菩提树下最阴凉的那块地方,替秋恣宁留个好位置。
于是差不多每一个工作日下午,刚刚睡醒秋恣宁都会从新买的公寓里出来,趿拉着步子走到一条街外的nugget,在nugget的院子里点一份brunch,再虚度光阴大半天。她喜欢穿一身宽松连衣裙,烫小卷的浓密头发披下来,从后背看像一条毛茸茸的毯子,消瘦的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她赖以生存的笔记本电脑、发香喷雾、手帕纸、火机、香烟和护手霜。她走路的时候晃晃荡荡,嘴里漫不经心哼着歌——据她说,这样才有女作家的神经质。
秋恣宁推开nugget的门,此刻店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位客人,然而她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却好死不死坐了一个女人,一个连背影都嗲的年轻女人。
“她谁啊?”
秋恣宁问服务员阿昭,“到处空位,怎么就偏偏坐我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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