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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这都是宋首辅的功劳。
杏香是个家生子,父母在庄子上做活,都是本分厚实的人,她觉得小姐这种做法有点不地道。
明明不喜欢宋怀恩,可人家送来的东西招收不误,还编瞎话让宋怀恩除掉林莺时。
推人落水的事情本来就是子虚乌有,林家小姐是个不争不抢的性子,心眼也好,院子里的丫鬟都对她赞不绝口。
一般的世家小姐都禁止丫鬟打扮,生怕抢了自己的风头。
人家林莺时不一样,她院子里的丫鬟向来是朱钗锦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庶女呢。
可无论打扮得再精致,跟林莺时站在一起高下立判,只要不瞎都能分得清哪个是主,哪个是仆。
就那国色天香的长相,就算荆钗布衣也好看。
她偷偷瞥了一眼自家小姐,相较之下,张丽燕就姿色平平了。
“我想吃元记的千山酥了。”
杏香快速应了一声,就麻溜地下马车去买。
元记是一家糕点铺子,内设茶楼,还有说书先生。
排队的时候,她听了两耳朵,大概说的是商朝的大奸臣严世蕃。
可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暗戳戳地骂宋怀恩是奸佞小人。
杏香附和地点点头,本来她觉得她这种小人物,谁当皇帝都跟她没关系,可最近南阳大旱,朝廷却迟迟没有对策。
这种事情太子监国的时候也发生过,短短三日,赈灾粮和赈灾款就到了难民手上,官府还组织难民疏散。
她老家就是南阳的,祖父祖母还有叔伯伯兄嫂,小侄子都在南阳,她怎么能不担心。
“呸,狗贼。”
杏香啐了一口唾沫。
卖糕点的小伙计,露出一个习惯性的尬笑。
“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躲懒了。”
“小姐,元记生意好,拍了好长时间的队。”
张丽燕眼睑微垂,却没有再说什么。
另一边,林莺时找到青山。
“林小姐,何事?”
既然他都知道自己的身份,林莺时索性开门见山:“我父亲刚正不阿,祖父年迈体衰,此去崖州路途艰险,还望你能帮着打点一二。”
她既然占据了原身的身体,就自然要替她尽孝。
“这些东西值钱的你就变卖了,不值钱的......你要是不嫌弃,就留下。”
里面的东西都是她从浙江府带过来的,首饰还有衣衫,可都是万里挑一的好东西。
青山接过沉甸甸的包袱,就算里面最不值钱的簪子,都顶得上他三年的月钱,他怎么敢嫌弃。
不过林莺时为什么把这种肥差让给他?她平日里显然跟凌云更为亲厚,还认了董金花当干娘。
“你比他靠谱。”
林莺时浅笑着。
她这么做也有自己的盘算,定王府里真正管事的是青山,她这算是一种示好,而且这件事无论交代给青山还是凌云,最后拍板的还是陆九昭。
“王爷,这些东西我已经检查过了,没什么异常。”
“嗯,你下去打点吧。”
陆九昭虽然远在漠北,也听闻林太傅的为人,而且真的把先太子教得很好,先皇害怕他功高震主,屡次三番想要夺他兵权,都是太子替他顶住了压力,才能让陆家军发展成现在的规模。
要是不出意外的话,先太子会成为一代明君。
可还是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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