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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死亡是我们无法摆脱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死。归根结底,太阳还是温暖着我们的身骨。”
他回想起那个晴朗的下午,白云飘在蓝天上,嫩绿的合欢树枝桠在风中轻摆。
行政套房里满地狼藉,到处都是资料和书籍,楚子航叼着巧克力棒端坐着敲打键盘,芬格尔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花花绿绿的零食袋丢在地上。他自己在笔记本上玩着游戏,心不在焉地想着一对男女,脚下摊着一本加缪的《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不知道是谁丢的,被空调吹出的风哗哗翻动。
那时夏弥还没有死,楚子航也还没有失忆,他们置身于BJ,享受着暴风雨来临前的最后一刻宁静。
他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记性也差,但是那一刻,书页恰好翻到,他也恰好低头,白纸黑字沉闷地给他当头一棒,他呆住了,被这文字里蕴含的漫不经心所震慑,他只觉得那一刻情情爱爱什么的都不重要了,等到他蓦然回,时光穿越长长的隧道回到此时,他才明白了句子里真正的意思。
顾着眼前,只管走就是了,人生的每条路,尽头都只会是死亡。路的长短取决于自己,路上的收获可能无法控制,或贫瘠或富饶,但至少路上的太阳不会吝啬阳光。
总有人会是你的阳光,暖热你的腿脚,引领你去到死亡。
“安息吧。”
路明非拎起地下室里储存的备用燃料浇在尸体上,最后打着从男人身上搜刮来的的火机,和冒着烟的卫星电话一起丢了进去,火焰顿时汹涌地吞噬了整座地下室。
路明非沿着来时的通道往外面走,火光照亮他的后背,看不清他的脸庞。对于加图索姓,他不知道是自己是什么感觉,似乎加上了这个姓,身份就能变得尊贵,变成他这种穷小子只能仰望的存在,像老大一样,站在人生金字塔的顶尖。
但对于死人就不一样了,身份还不如一口棺材。惨死他乡等着尸骨腐化,虽然不知道外国人怎么想的,但对于古人来说,人生的悲剧莫过如此。至少最后一程让你们温暖地走,也算是我能尽到的微薄之力了,下辈子投个差点的胎吧,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路明非从废墟里探出头来,不朽者开始活动筋骨,长时间的休眠,零下的温度会使它们身上的某些齿轮啮合被冻住无法运转,趁这个时间去杀了那个男人,把雪救出来。
外面变得静悄悄的,连风都停止了,地下室里火舌出舔舐的噼啪声。
路明非站在冻土上,拍了拍烫的脸颊,一双双赤金色的黄金瞳绕过他穿着棉袄的臃肿身影看向前方,冰冷的海浪拍在峭壁之上,路明非这才现Fordypningsrommet旅馆依靠着冰原的海岸,只不过相隔百米开外,换做平常来这里旅游应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吧,可以窝在舒适的小屋里透过窗户观赏被极光覆盖的冰海,体会世界边缘的静谧空旷。
可他现在没工夫想这些,因为有人站在了他的视野里。
高大男人拎着黑色行李箱,路明非猜这应该是加图索家那一行人的所属物品。
“别来无恙。”
高大男人脱下了黑帽,露出油滑光亮的背头,笑着对路明非说道。
路明非瞪着眼,挠了挠头,他不记得记忆里有这么一号人物,但在转瞬间沙漠之鹰旋转着亮出,子弹脱膛精准无比地射穿了男人手中的帽子,因为男人的另一只手摸向了风衣的内里。
如果被路明非表现出来的朴实无华的样子欺骗了,那只能说死神已经在向你招手了。
路主席很早之前就现了自己的对枪优势,那就是他的欺骗性,清秀的外貌和粗鄙的举止活像是个人畜无害的路人甲,脸上写着我是谁我在哪儿,但谁能想到路人甲会一边挠头一边掏出枪并在一息之间锁定你的脑袋呢?路明非靠着这手套路过不少见面就轻视他的混血种,但很可惜,很快就被学生会给淘汰了,理由是学生会主席的形象不能这么衰。
何止是衰,简直衰爆了,伊莎贝尔那会儿根本无法正眼瞧这个主席,优良的礼仪教育让她可以面对任何尴尬的场面都可以露出镇定的微笑,可是路明非不一样,凯撒在送别酒会上把他作为继任主席推上台,他叼着一根卷了西班牙火腿片的面包棍。在那样庄重的场合里,聚光灯下的舞池里男孩女孩穿着修身的晚礼服,肩膀上挂着金色的流苏,互相拉着手翩翩起舞,而他路明非穿着人字拖和短裤就那么站在台上,手里握着没吃完的面包棍和凯撒肩并肩,当着所有人的面,凯撒把百年历史的深蓝色天鹅绒斗篷披在了他的肩上。
准确的来说,他还差顶草帽,就能cosp1ay草帽小子路飞了,这就是他路明非。
但舞蹈团团长还是率先举手投了路明非一票,就是伊莎贝尔没错,她那时强忍着笑意高喊“路明非师兄,我们爱你!”
,带动全场各部为路明非投票,或许是直觉吧?她觉得这个男孩很棒,至少胜任学生会主席这项工作绰绰有余,她喜欢这样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人。
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路明非不仅是个好主席,还是个酷毙了的主席。
“放轻松,不必这么警惕,我对你并无恶意,这点我相信你应该能感受到。”
男人从怀里掏出香烟点着。
路明非卸下憨憨的表情,肩膀缓缓挺得笔直,肌肉隆起,眼神也变得锐利,像只醒来的狮子,那件臃肿的棉袄也似乎变成了风衣,披在他削瘦但有力的身上。
“看样子你不记得我了,但我想我应该在你小时候见过你。”
男人吐出一口烟雾,浅灰色的雾飘散在深蓝色的天幕下。
“我该称呼你为路明非呢?还是该称呼你为零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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