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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陆子坚心细。
这一点,在上辈子的前后诸多朋友之中,他已经算是有口皆碑了。
年过四十之后自我评价,他觉得纯粹论智商,自己大概只算中等,也算聪明,但只是普通人的那种聪明,跟能够看透风云的那种大智慧,却实在是不沾边。
他最大的优点,当然是长得好看。
以及心细、周到、体贴。
总能让人有一种跟他在一起呆着特别舒服的感觉。
这些合在一起,共同构成的东西,大概可以被称呼为个人魅力。
年轻时不愿承认,甚至会一边沾沾自喜一边又暗自厌弃,但是人到中年逐渐活明白了,他还是坦率承认,长得好看这一点,在自己的人生中,实在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眼缘儿,是个人就喜欢你,愿意帮你,当然诸事顺风。
至于自己的聪明、努力......真的,顺风使船而已。
并没有真的决定了什么。
当某个够分量的人欣赏你,看中了你,决定要帮你一把的时候,其实已经注定了你的成功了,不是你的项目和思路有多么的牛逼,也不是你多聪明多努力,只是他不会允许他要帮的那个人失败而已——那就是风。
包括女孩子。
上辈子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婚都结过两次,人过中年蓦然回首,所有的前女友和前妻居然都还有联系,且关系良好,能隔段时间就聚一下一起吃个饭之类的,更有甚者,结第二次婚的时候,连婚房都是前妻陪现任妻子一起去选的,老婆坐月子,前妻也亲自带着人过来,帮忙照顾了好一段时间。
为什么?
除了个人魅力这个答案之外,陆子坚想不出别的。
总能把美好的东西、美好的感觉、美好的感情,以及事到心弦的那一点最美好的回忆留给他人——于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甚至有几个前女友在分手后就一直单身。
她们说,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者了。
而现在,十七岁的陆子坚,甚至有着一个中年老男人的细心。
和体贴入微。
从茅房里出来之后,刘桂萍面红如霞。
在93年的这个时候,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因为某种客观无奈,被一个十七岁大男孩看出来憋尿,和劝着去上厕所这件事情,当然是难以承受之羞。
所以她出来之后,把卫生纸卷往陆子坚手里一塞,低着头直接说:“我得回去了。”
然后就直奔大门洞里自己的二八大杠。
陆坚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小声且认真地说:“好歹喝口水,再歇几分钟。”
她抬头看了陆子坚一眼,眼神中闪过了片刻的挣扎,最终还是跟陆子坚再多说几句话的诱惑,战胜了内心的害羞,“我......不能在你家吃饭。”
顿了顿,又赶紧解释,“人家笑话!”
这是真的。
只能说,前后三十年,整个社会的移风易俗是真的做到了。
不必说三十年后,就二十年后,未婚同居算个屁,但是在当下的1993年,在鲁西南,一对互有好感的男孩女孩能拉拉手,已经算热恋了!
而在农村,至今仍是几千年来的女子需矜持才贵重的传统习俗,在左右着人们的观念——女孩子哪能独自一人跑去别人家里吃饭!
哪怕是已经订了婚的未婚妻,独自一人跑去未来婆家吃饭这种事儿,一旦传出去,也是会被人笑话一辈子的。
陆子坚笑起来,他的笑容总是很温暖,尤其是对于女孩子来说,“没事儿,不让你非得留下吃饭,是怕你累。来,再歇会儿。”
于是他乖顺地被陆子坚又牵回了屋里,这一次,她终于是端起了那杯红糖水。
虽然红着脸,却一边轻吹,一边小口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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