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警官,狗在贾富豪那里,他那么宝贝,丢不了!再说了,你要查狗,也得先查监控吧?」
好像有点道理吼。
「走吧,愣着干什么呢?要不要我给你来点醒酒汤清醒一下?」原行走过来一把揽过我的脖子,压着我走。
「喂,我和你很熟吗?」
「昨天拉着我喝酒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
……
很快,这件事情上了热搜——「贾富豪再度被偷家,痛失爱狗,怒拒警方调查!」
网友们在这条热搜下讨论频频。
万般皆过客:要是再这么偷下去,贾富豪真要成假富豪啦!
看到我请叫我滚去背单词:楼上说得对,怎么逮着贾富豪一家使劲薅啊?
AAA宠物用品批发:可恶的小偷,居然连这么可爱的小狗都不放过,真是丧尽天良!这到底是钻石大盗还是偷狗贼?
钕亻の:没想到小偷仇富这么严重——连富狗都仇!
考不上985不改名:为小狗默哀三分钟。
骂我的全都反弹:不是吧,一只狗而已,你们至于这么大反应吗?我更好奇他这次到底偷走了什么?
原行突然息掉了我的屏幕,抽走了我的手机。
「你干嘛?」
「别看手机了,监控查到了。」
「网上说得天花乱坠,啥都有,你少看一些。你忘了老大说的吗?不要在该相信证据的时候发散思维。」
我强烈怀疑刚才看到的最后一个评论就是原行发的。
「好,那证据呢?」
「喏。」原行坐下,指着电脑上截出来的几个画面。
小偷避开了大部分摄像头,最后在小哈巴被找到的地方附近拍到了几帧画面。
看时间线来判断,狗是在小偷离开之后追出去的,然后没过多久就倒下了
「小狗一路都在闻地上的东西追踪气味,我更倾向于它是在追的路上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估计是老鼠药之类的吧?说难听点,万一在家吃坏了肚子也有可能。」
「所以尸检不就行了?万一小偷是提前下药的,算好了时间呢?通过卖药不也能查出点什么吗?」
「叮——」
原行看了一眼手机消息就开始收拾东西。
「老大说不要管狗了。刚收到消息,贾富豪家没丢东西,最近几天要去附近蹲点,犯人可能会再来一次。」
「没丢东西?现在不是丢了条狗吗?」
「苏宁!不要在该相信证据的时候发散思维。」
嘁,老大的小跟班一个。
「走吧,蹲点去,别浪费时间在这些无聊的事上了,陪你玩够久了。今年还抓不到钻石大盗,年终又要泡汤了,还怎么回家见人。」
「你才无聊,你全家都无聊!」
原行听到使劲揉了揉我的头。
虽然嘴上吐槽着原行,但我也想「回家」,要查出真相还是抱他大腿吧,这点真不是我的能力范围。
我们一直在贾富豪的别墅区楼下蹲到了天亮,都没有动静。
简介关于误惹病娇总裁,他假戏真做传言宋氏集团总裁宋时煜高冷矜贵,生性凉薄,可只有姜晚宁知道他是个腹黑病娇粘人精。第一次见面,姜晚宁把宋时煜误认成死党,搅黄了他的相亲。第二次见面,她又把人家的额头整了个鼓包。第三次见面,她被宋时煜投诉,她上门找他理论。宋时煜把我的相亲对象气跑了,你是不是得负责?害我损失几个亿,你是不是该赔偿?姜晚宁???宋时煜勾唇一笑,不如你帮我个忙,一起去领个证,我们一笔勾销。在他各种利诱下,她终于答应跟他领证。本以为是各取所需,没想到他却把她宠成了公主。等她现不对劲的时候却现她早已爱上了他。后来她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让她离不开他。...
前世,乔珊阴差阳错嫁给了村里糙汉薛峰,却依旧对下山知青路知彦不死心。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得鸡飞狗跳。等乔珊发觉自己爱上薛峰时,却又知道了薛峰心有另属。她决定成全两人,遂自请离婚重生到七零年代,乔珊累了,两个男人谁也不想搭理。却不想怎么躲也躲不过嫁给薛峰的命运。新婚夜,她跟薛峰约法三章第一条两人分房睡第二条表面重回七零糙汉娇妻软又甜...
有c,剧情为主线,感情为辅线叶莳萝二十岁生日那天,意外参与了灵化游戏,并和一位研究员相遇,从此就再也没有甩掉过他叶莳萝你总跟着我干什么白蔹你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叶莳萝你不去研究灵化物...
莫名其妙的成了侯爷的新娘,她囧!经历了那个应接不睱,叫苦不迭的洞房花烛,她更囧!神秘的恶灵逼迫她勾引君王,还苛刻的要求不能失心更是让她囧上加囧!既然摆脱不了控制,好吧!你们等着,...
简介关于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半仙儿黄太奶说她命中有一劫数。好吧,她信了。可谁能告诉她,明明有那么多种的遭劫方式,为啥偏偏安排她被一口煎饼果子噎死?好在还有一个大机缘,让她穿书重生到了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当然,还附带着满满一空间的物资,足够她躺平到死。神马?还有一个自己贴上来的签到系统?嘻嘻,收了收了,好东西当然要据为己有。不过,这系统怎么有点摆烂!一只永远没个正经名字的大黄狗,一只巨能吃肉的老王八,一只贼能叭叭的小鹦鹉,打拐子,抓特务,寻宝藏,捡洋落三仆一主勇闯七零。开局就遇渣男贱女?当然是算计回去!总有人送上门来受虐?那就送他们去劳改认识错误!本想低调做人,奈何实力不允许。左手空间,右手系统,还有一个随时要报恩的半仙儿黄太奶。方茴表示这日子,太舒坦。直到有一天,方茴突然现,自己居然成了这本书的主角,光环还一闪一闪的。谁能告诉她,明明是一本男频种马文,怎么生生被她掰成了大女主剧本?还有,这个三五不时就在她面前刷一波存在感的男人是怎么回事?怎么到了最后,居然成了她的官配!...
想用自己浸淫多年的易学知识来写一本书,于是有了这本卜王。由于初学写作,手法稚嫩,欠缺火候,还需要时间磨练,或许下一本书会好一点点,但爱好易学或对神秘文化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一看。至少我可以保证,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