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个我特意嘱咐你装好的小匣子呢?”
“格格吩咐放好的,自然能找到。格格稍等。”
过了一小会儿,果然见彩薇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怀里捧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小匣子。
我正要打开,却见欢儿跑了进来,行礼道:“福晋,宫里的八公主派人来请您入宫看雪景儿呢!”
“八公主?宁……落?”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暂且把小盒子放到一边,吩咐彩薇仔细看好了,才换了正服入宫。
千秋亭,落雪。
很久以前就想来这亭子瞅瞅,这传说中穿越女主与皇阿哥们的重要浪漫宫廷约会地点,没想到今儿倒是和宁落在这儿大冷天的看雪。“十四弟妹,你可知道我今年多大了?呵呵,十八岁了呢,是老姑娘了。”
我脸一热,忙回道:“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公主……不,姐姐(她不让我称她公主)您才貌双全,眼光也自然高些。”
她并没有回头看向我,而是向更远的方向望去。“我十五岁那年,皇阿玛为我赐了两次婚;十六岁,贵妃娘娘又给我赐婚;去年,蒙古的一个王爷的长子向皇阿玛要我……而我全部都拒绝了。我知道,他们中没有一个人会真心爱我。如若与不爱的人共度一生,违心地活着也只是痛苦,不是吗?”
与不爱的人共度一生……是,我和十四并没有多长的路要走,更没有与子偕老的誓言与必要。可毕竟是要共度几十年,我当初又为什么要……忽然想到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尚且如此,而宁落公主作为一个古代女子,能有这样一番见解,真是当属奇女子,果然是十三的亲妹妹,一样的豪爽不羁!
“姐姐果然不同于常人!”
我暗暗佩服她高傲的心,却也忍不住问:“姐姐久居于深宫,又如何寻得有情人?”
“唉,其实去年皇阿玛对我已有怒意,毕竟身为爱新觉罗家的女儿违抗皇阿玛的旨意很不应该。我也清楚自己的命运,这一劫注定是逃不过。你也知道胤祥是我的亲哥哥,他怕皇阿玛迁怒于我,竟代我允诺皇阿玛在我二十又二之前嫁出去。提到十三哥……”
她突然转头,一双清幽的眸子深深地看着我。
“涵君这个丫头很是伶俐,梦儿认得吧。”
我听她忽然提起一年未见的涵君,心里一怔,忽然想起昨日种种。来到清朝一年,待字闺中的小计谋,初为人妇的故作清高,直到后来的无宠落寞……这样思来,还是最初的新奇最令我欢欣。与涵君相处的日子,也算悠然。婚期无故被延了三年,也不知她的心情如何。想来我们也算朋友,竟一年未与她联系,也真是不象话,便急切地答道:“认得!涵君姐姐与依梦是同届的秀女,我们很谈得来!”
她点点头,眉间有些许忧愁,我知道,她刚刚说的一切只是铺垫,正题就要来了。什么千秋亭上雪,不过是随意找了个托词。什么不想出嫁的高傲的心,十三为她求情,只怕这些话中三分真,七分假,目的就是和我谈到“婚事”
这个较为敏感的词还有胤祥和涵君的事。说真的,当初我也对十三的做法也十分不解,因此并不点破她什么,只是仔细地听着。
“胤祥哥哥是个重感情的人。”
我点头表示同意,听她继续说道:“所以他一旦认准了谁就会死心眼……我曾听他说起,他第一次见八嫂时,只见一个清丽温柔的女孩静静地坐在良妃娘娘宫中的院子里。那少女身着常服,并看不出是否嫁人。冬日里恬静的她显得格外温婉动人。走近一看,竟然是正在看一本宋词。我们的额娘是个安静的人,听了十三的叙述,我就知道八福晋与我们额娘是有几分相似的。看似安静,实质是有个性有才华的女子。”
简介关于长姐掌家日常穿成县令嫡长女,爹怂娘死弟还小,小妾庶女少不了,十一岁就要学着管家理事,奈何人多钱少总操劳,原以为开局是宅斗情节,好在老爹有鉴茶之眼,妹妹们也乖巧可爱,冉青竹表示,这也还成,只要解决了这缺钱的困难,咱家也算是和谐向前。可惜总有人想要打她家的主意,这个侯爷世子,那个公府嫡子的,你们这是欺负我爹官小啊,老爹咱不怕,女儿助你上青云,别人靠老公,咱就靠老爹!...
少爷,少奶奶又打架了。还不赶紧去帮忙,别让她把手打疼了。少爷,少奶奶又要上房揭瓦了。还不赶紧给她扶稳梯子。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一山还比一山高,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
主角是叶初瑶的小说心声被偷听,带爹爹把皇帝拉下马讲述了修真界的逍遥仙尊叶初瑶因行为过火,被上古十大宗门老祖联手封印,危急之下施展禁术投胎转世。不料她竟穿书成为护国将军府的炮灰小姐,命中注定四岁溺水变傻,十五岁惨遭凌辱致死,甚至导致整个将军府满门被灭。然而,叶初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向家人透露未来危机,叶家因此团结一心,决心反抗暴君。在叶初瑶的协助下,叶家成功推翻大炎皇朝,从而引了九州皇朝争霸的新篇章。...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简介关于呆萌知青一不小心撩到腹黑狐狸精Vs顾婉穿书了,穿到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竟然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没钱结果饿死的知青身上?等等,没钱?没钱饿死的,那这是什么?在疫区做志愿者的顾菀穿书了,前世父母在疫区感染不幸离世后,义无反顾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当中。只是最后却还是不幸感染,弥留之际还在想,那些存放捐赠物质仓库的钥匙还在自己家里呢,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没想到一转眼,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因为饿的虚,最后不小心落进湖里淹死的公认最穷知青身上。然而等她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是穿书了,而且还是一个在书里被女主刻意忽略不被提及的小可怜身上女主是成长型人设欢迎大家给出建议,我会认真看每一条评论然后写小小作文回复哒。(如果你的评论没有被吞的话)如果方便的话,看完后,帮我点个小星星吧,谢谢每一位看书的绝世大美女,未来富呦,爱你们...
赛博朋克边缘行者同人文林墨还记得当初这款游戏的宣传语2o77年,我所在的城市被评为最烂地区。如今他站在高楼上,在夜色下俯视着这座城市。公司广场上,各家公司的大楼燃起了一团团烈火,人流涌动,哀嚎声不绝于耳。可林墨却觉得依旧无趣。蛆虫在骨髓里汲取营养,无辜者供其驱使充当皮肉,燃作这火焰的耗材。真是烂到骨子里的城市。所以,仅凭火焰是不够的,火焰能驱散黑暗,但燃灭之时终究无法带来光明,唯暗永存。因此,他必须集合所有人的相助,化作这座城市永昼的光!极耀的光带来至极的影,便是太阳!通过模拟器来到赛博朋克的世界,刚开始林墨自认为还是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的。然而林墨,这个委托林墨,我最近车库里刚收入了一辆二手车,你看林墨,你的名声在夜之城可谓是鼎鼎大名啊,要不你抽空看看这个任务?完了,我成大冤种了!关键词模拟器加点流时停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