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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山辉点点头:“凶手在杀人进行到一半时,不知为什么,放弃行凶,这才让受害者有了反击的机会。”
齐莫扬回忆着方萌的笔录,说:“但是受害人没提到这些。”
郑志说:“没经过训练的人,在生死存亡面前,头脑是混乱的。她最后头又磕在地上,人是半昏迷的,中间经过了哪些挣扎,她不记得很正常。”
齐莫扬恍悟,怪不得方萌的话总有点颠三倒四,一会儿说她是被掐晕的,一会儿又说她是头磕到地上磕醒的。
肯定是她即将昏迷时,凶手放弃行凶,她在喘息间空本能地挣扎,这才逼得凶手将她扔到地上。
那问题来了。
“凶手为什么中途放弃。”
郑志说:“有多种可能。有可能他害怕了,有可能发现认错人了,受害者不是他的目标,也有可能他行凶另有目的,原就不打算杀人。”
齐莫扬说:“如果凶手认错人,是不是说,还会有人受伤。”
郑志说:“如果凶手认错人,说明他有明确目标,那他必然对目标做过调查,才会在这个时间等在这个地点。如果他做过调查,不应该不知道这条路上有摄像头。”
齐莫扬说:“但我觉得随机伤人也说不通。那一带是别墅区,进出都是开车的,换成我随机杀人不会选这种地。”
孟山辉打断两人对话,吩咐齐莫扬:“等上班了问问检验科,今天能出结果了吗?”
犯罪现场找到一部手机还有一个发卡。手机确定是受害者方萌的,但那个发卡不确定属于谁。
发卡上发现一根头发,一并送去了检验科。
队长竟然对他下命令了,说明孟队默认他可以参与这个案子,这让齐莫扬异常兴奋。
他转头继续看录像。
屏幕上,凶手将方萌甩开,一手撑地站起来快步离开。
他似乎想跑,但才快了一点就险些崴脚,只能走着离开。
看着看着,齐莫扬忽然说:“孟队,她的动作有点不对劲。”
孟山辉点头,说:“不像常穿高跟鞋的。”
这个凶手从各个方面看,都是个没什么经验的新手,看起来抓她并不难。
这点连齐莫扬都能看出来。
他说:“一个不常穿高跟鞋的人,怎么会在杀人时选择高跟鞋,这对逃跑非常不利。孟队,我觉得这个凶手在模仿二十年前的连环杀人案。”
郑志瞥了他一眼。
齐莫扬头头是道地分析。
“一个逃脱法律制裁的连环杀人凶手,会成为绝大部分人唾弃愤恨的对象,但也有那么一小丛人,会对这种人产生崇拜心理。如果其中有偏激仇恨社会的,难免出现模仿作案行为。”
孟山辉问:“为什么一定是模仿,不能是凶手本人再次作案吗?”
齐莫扬信心满满:“不可能。先不说年龄合不合适,以那个凶手的心理素质,绝不会在半途放弃行凶。”
郑志夸了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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