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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牧野之怒(第2页)

闭嘴,闭嘴,牧野要它们闭嘴…!

“滚开!”

不顾脸上短刀划出的伤口,牧野将油灯甩向盗贼的头颅。

只有枪但没有子弹,油灯分时候,拳脚是他所能掌握的唯一武器。

“穷鬼,呸,穷鬼。”

盗贼收起他好容易顺来的五枚铜板,向身后的暗巷溜去。牧野不会放过这小子,无论是出于法理,还是源于他划伤自己的私仇。

牧野心中的声音,以痛苦为塑形原料实现具象化。

“啊—!”

那痛苦刺入牧野的内心。

沙漠深处般的高热,让他以尖叫作为泄手段。这尖叫令盗贼驻足静听后回转身—牧野他是不是有疯病?居然在宵禁后的街道上脱衣跪地?

还是说,盗贼还有第二种猜测:还是说牧野是个信仰某种苦刑宗教的信徒,要用这种方式感动教义中的主神?

不论如何,牧野的大衣他顺走了。嘿,常在河边走,不会钓鱼也会网了嘿。能多赚一笔就是一笔。

牧野是在病,进行宗教仪式还是行为艺术,对盗贼而言都没多少差别。牧野就是第二天被人现横尸此地,盗贼也不在乎。

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盗贼的命运彻底改变。

他想要顺走更多。看看牧野身上的打扮:牧野。唔,盗贼在心中暂且称之为“提灯的怪家伙”

,怪家伙身上肯定还能拔出更多金羽毛来。

就是多一块布料,多顺走半只裤子都是稳赚不赔。

对,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收起短刀,盗贼捡起瓦屋角下的碎石。

为“提灯的怪家伙”

挑选一块份量与体积都适合当头一拍的石砖后,盗贼蹑手向前,活像只要溜进鸡舍的老黄鼠狼。

牧野摸索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满地的沙尘碎石。

哈,他可能还在找自己的大衣,盗贼披在肩上这件。

“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

盗贼还真没想过,自己抢劫的家伙会是个腹语演员。

不然他也没法解释,为什么牧野站起来前,他的口中能传出两段音色声调完全不同的话语。

第二段倒像是牧野让他滚开时的本音。

第一段话,则像是…盗贼沿身后的石板小径退下。

第一段话,像是“提灯的怪家伙”

沦为某人的木偶,某人将手伸入他的口舌机关后,操控“怪家伙”

为盗贼呈现的配音表演。

那不是活人能够出的声音。

没有生命,没有快乐,没有悲欢离合,没有“存在”

可言。

只有空洞的摇曳,只有对人类等高等生命思维的复刻模仿。

可模仿终归只是模仿,就像矮人的矿用机器永远不是血肉出身的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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