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说这个年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这前脚刚刚闹别扭,把几个丫头赶到舅家,后脚就把人给许出去的,着实是不多见。
别的不说,这一百块钱的彩礼就像个是烫手山芋似的。
这么多钱,谁看了不知道是个大坑啊。
这男的要是没点啥毛病,至于花大钱讨媳妇吗?
其实这事还真得怪赵老婆子大嘴巴。
原先跟黄婆子讲好了,让她牵线做媒,这边还在相看呢,陈二就找上门来了。
陈二,也是那姓万的老表,他老表据说是宜沟那边的,前些年征兵建设大西北,男兵女兵都要,数额还不少。
这当兵可是件光荣的事情,更别提工资和津贴了,多少人看了都心动。
整个宜沟都惊动了,各家凡是能报名的,几乎都报名了。
这男兵要求高,也不是报了名就都能选得上的,也就挑了几个走。
但是这女兵的要求可就不一样了,况且除了征兵,还有一些后勤保障的岗位是针对女同志的,这么一来,选上的人可就不少了。
宜沟四面环山,地处偏远,风气还不好,溺婴者常有之。
本来女娃娃就不多,这征兵的一走,剩下的男同志讨媳妇就更难了。
附近的村落晓得他们风气差,都不乐意跟他们结亲的,无奈之下,只能托了老表在老家问一问。
这个陈二的母亲,当年也是宜沟的,远嫁那么多年了,跟老家还有往来。
上回她回家,知道几个侄子说亲难,就做主应下了,然后交给了陈二。
这年头出门都得要介绍信,人口流动很少,相对的,相亲结婚的也喜欢找那知根知底的人。
宜沟又远又偏,没点儿吸引力,还真没人愿意嫁过去,这不,才掏空家底拿出一百块的彩礼钱,毕竟他们老万家的根可是万万不能断啊。
别人不知道是咋回事,她黄婆子就是做媒婆的,能不知道吗?
这陈二的老娘跟人换亲换来的!
换亲可不是正常的嫁娶,而是两家人,分别交换一个女儿,给自家的儿子当媳妇。
这缺德的,可是乱了伦理道德的。
也就他老娘这洗脑洗得够深,都被家里卖了,还死心塌地的。
这一百块,说得好听是彩礼钱,说得不好听,那就是买人的钱。
黄婆子才不乐意跟趟这摊浑水,怕折阳寿。
陈二想帮老表讨媳妇,连黄婆子这种低道德见钱眼开的都搞不定,其他媒婆就更别说了,大家吃这口饭的,谁不知道这点猫腻啊。
这没有办法,只能回家找她老娘,她老娘给出了个主意,找中人演了一波。
那就真就是尬演啊。
赵招娣连人都不在,俩人连着远得很,那都能眼都不眨相上了。
赵老婆子那真就是纯纯的看彩礼钱,孙女嫁谁不是嫁啊,她可不在乎赵招娣婚后怎么处,跟怎样的人家。
在赵老婆子看来,养她那么多年了,那不要钱吗,拿点彩礼钱补贴娘家那不是应该的吗?
那自然是价高者得。
只不过,赵老婆子这辈子也是没经验,不晓得宜沟的名声是真的差,她谈了那么高的彩礼,还没一刻钟,哎哟两声,转身就宣扬出去了。
俗话说好女百家求。
这么高的彩礼,当然要扬出去,给自己长脸了。
她想着,大孙女可是能换一百块钱彩礼的呢,她家还有三个丫头呢,后面的,得比这个价钱来,那礼金只能高不能低的。
简介关于长姐掌家日常穿成县令嫡长女,爹怂娘死弟还小,小妾庶女少不了,十一岁就要学着管家理事,奈何人多钱少总操劳,原以为开局是宅斗情节,好在老爹有鉴茶之眼,妹妹们也乖巧可爱,冉青竹表示,这也还成,只要解决了这缺钱的困难,咱家也算是和谐向前。可惜总有人想要打她家的主意,这个侯爷世子,那个公府嫡子的,你们这是欺负我爹官小啊,老爹咱不怕,女儿助你上青云,别人靠老公,咱就靠老爹!...
少爷,少奶奶又打架了。还不赶紧去帮忙,别让她把手打疼了。少爷,少奶奶又要上房揭瓦了。还不赶紧给她扶稳梯子。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一山还比一山高,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
主角是叶初瑶的小说心声被偷听,带爹爹把皇帝拉下马讲述了修真界的逍遥仙尊叶初瑶因行为过火,被上古十大宗门老祖联手封印,危急之下施展禁术投胎转世。不料她竟穿书成为护国将军府的炮灰小姐,命中注定四岁溺水变傻,十五岁惨遭凌辱致死,甚至导致整个将军府满门被灭。然而,叶初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向家人透露未来危机,叶家因此团结一心,决心反抗暴君。在叶初瑶的协助下,叶家成功推翻大炎皇朝,从而引了九州皇朝争霸的新篇章。...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简介关于呆萌知青一不小心撩到腹黑狐狸精Vs顾婉穿书了,穿到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竟然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没钱结果饿死的知青身上?等等,没钱?没钱饿死的,那这是什么?在疫区做志愿者的顾菀穿书了,前世父母在疫区感染不幸离世后,义无反顾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当中。只是最后却还是不幸感染,弥留之际还在想,那些存放捐赠物质仓库的钥匙还在自己家里呢,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没想到一转眼,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因为饿的虚,最后不小心落进湖里淹死的公认最穷知青身上。然而等她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是穿书了,而且还是一个在书里被女主刻意忽略不被提及的小可怜身上女主是成长型人设欢迎大家给出建议,我会认真看每一条评论然后写小小作文回复哒。(如果你的评论没有被吞的话)如果方便的话,看完后,帮我点个小星星吧,谢谢每一位看书的绝世大美女,未来富呦,爱你们...
赛博朋克边缘行者同人文林墨还记得当初这款游戏的宣传语2o77年,我所在的城市被评为最烂地区。如今他站在高楼上,在夜色下俯视着这座城市。公司广场上,各家公司的大楼燃起了一团团烈火,人流涌动,哀嚎声不绝于耳。可林墨却觉得依旧无趣。蛆虫在骨髓里汲取营养,无辜者供其驱使充当皮肉,燃作这火焰的耗材。真是烂到骨子里的城市。所以,仅凭火焰是不够的,火焰能驱散黑暗,但燃灭之时终究无法带来光明,唯暗永存。因此,他必须集合所有人的相助,化作这座城市永昼的光!极耀的光带来至极的影,便是太阳!通过模拟器来到赛博朋克的世界,刚开始林墨自认为还是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的。然而林墨,这个委托林墨,我最近车库里刚收入了一辆二手车,你看林墨,你的名声在夜之城可谓是鼎鼎大名啊,要不你抽空看看这个任务?完了,我成大冤种了!关键词模拟器加点流时停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