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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遇宵故作惊讶,“你该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
“……我的意思是,我想要蓝色的。”
“你不是最喜欢粉色吗?”
为此,他还特地让许临风买了一辆粉色电动车。
“谁说我喜欢粉色?”
郗时皱眉。
“圈子里都是这么传的,郗大少最喜欢粉色。”
郗时无言以对。
他对这事有所耳闻,前段时间还一直有人故意打扮得粉嫩嫩往他跟前凑,鲜少有男人能把粉色穿好看,他的眼睛为此受了不少罪。
谣言都他妈传到钟遇宵耳朵里了。
钟遇宵打量着他,满意地拍了拍他的粉色头盔:“不错,很适合你,看起来像颗粉粉嫩嫩的水蜜桃,让人想咬一口。”
郗时的表情裂开了:“你能别说这种话吗?听着像油腻男。”
“……”
钟遇宵气闷,捏着他的下巴抬高,一本正经道,“你好好看看我这张脸,不觉得自己说的话很过分吗?”
他这么帅,哪里油腻了?
“确实很过分。”
郗时做出了反省,“你不是油腻男,你只是说话时略有些猥琐,像个变态。”
“……”
钟遇宵大受打击,一言不发地上电动车,背影中透着一丝伤感。
郗时闷笑,搂着他的腰,光明正大地摸了两把:“你的身材不错嘛。”
“禁止对司机耍流氓,违者罚款,一次一万。”
“罚款等会儿就转给你。”
郗大少财大气粗,左摸一把右摸一把,一边耍流氓,还一边报数:“一万、两万、三万……要不我直接充值几百万,你把衣服脱了,好好给我摸。”
钟遇宵差点把车骑到绿化带上,没好气地拍了下他的手:“你当办会员呢,要不要我再给你打个折扣?”
“那敢情好啊,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能省一点是一点。”
“……”
“到底是谁在对谁耍流氓?”
钟遇宵很无奈。
郗时大大方方地承认:“我是流氓。”
字正腔圆,不以为耻,听起来还挺骄傲的。
钟遇宵彻底没了脾气:“你变了,郗总,你刚刚还不是这个样子的。”
刚刚他逗一逗,大少爷都会露出无措的表情,可纯情了。
“大概是粉色头盔激发出了我的少女心。”
郗时圈着他的腰,额头抵在他的后背上,“钟二哥哥,我要是对你耍流氓,你会报警抓我吗?”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再叫钟二哥哥,就让你下不了床。
往事历历在目。
郗时没有作声,钟遇宵只当他忘记了。
钟遇宵停下车,马路对面是一个不大的酒店,酒店的位置很偏僻,附近灯光昏暗,就连路灯都坏了一个,来往的人寥寥无几,这种地方,竟然有一辆豪车开了过来。
郗时一眼就认出了那辆车的车牌号,是时峰盛的车。
简介关于如意风华前世,赵如意母死父残被亲奶奶卖到了锦城的藏春阁,及笄后成了花魁。几年后自赎自身跑到彭城做生意又遇到了渣男,最后被下毒致死。重生后的赵如意先就是要救下阿娘,不让阿爹致残,然后鼓动爹娘和阿奶分家析产,哪怕生活再辛苦,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幸福的生活。裴孤城是炎国的武威侯世子,是宫中贤妃娘娘最欣赏的亲侄儿,也是锦城最受欢迎的好男儿。十七岁的时候裴孤城被人算计下药后,扔在了藏春阁最低贱且身体有疾的女子房中,他拼着最后一点意识打晕了那女子,跌跌撞撞地闯进了当年才十四岁的赵如意(也即花名叫问春)的房里。赵如意把他藏起来后,到老鸨房里偷了解药,并帮他联系了属下。裴孤城脱身之时给赵如意许诺,会在她及笄前赎她出去,可后来他因为家庭变故失信于人,再回到锦城时已是人事皆非。他帮赵如意脱身藏春阁后,为了躲避权力争斗又放下兵权到赵如意所在的彭城为官,渐渐的他喜欢上了赵如意,他甚至愿意就这样默默地守护着她在彭城过一辈子,可这个卑微的愿望随着赵如意的死亡终结了,那时他才知道自己的隐忍有多么可笑。当人生可以重来时,裴孤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救赵如意出来,可藏春阁的老鸨居然说,她这里没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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