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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部分重要的细节,我只是压缩了一下。
考虑到我最后说远钧在冕良家隔壁住了段日子,所以冕良意念中与远钧的第一次相见,应该怪异一点才行。至于说那个状态不像自闭的冕良,我觉得确实不像。但要是很象的话,大概要把那个苏醒的过程拉长,也挺痛苦的。
远钧和说妈妈是有钱人她是正常人那段,是一定要删的,因为我不想远钧仇富。那样想的是我,我不能把这个强加给女主,太不健康的价值观了,要删要删。哈哈哈
3,关于狗血和雷的部分
当我了解到,大米饭在多年的进化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品种并不多的时候
当我领悟到,人类进化多年来,凡人所经历的烦恼也就是生老病死的时候
当我明白到,我们对新奇事物的渴望并没有期望中那么强烈的时候
当我眼见到,其实女人的梦想只是那么点事情,千年来并无超越的时候
我就不再厌恶狗血排斥雷,并决定快乐的发雷泼血就此沉沦了
以我这种资质有限的懒人来说,创在新奇真有点困难。
反正,我这种凡人,过的日子差不多就是这样,天天吃的也只是大米饭而已,所以,我凑合着过,大家若没厌倦,凑合着看吧。
我这篇庸俗不堪的狗血雷文,就是在我这样不思进去的状态下完成的。
想到这么多年来,言情界流星的依然还是白雪公主啊,灰姑娘啊,白马王子啊什么的,还有在情天恨海里载沉载浮了多年依然被津津乐道的罗米欧茱丽叶,我就不打算再为我的懒惰和不思进取惭愧。
而且,要向狗血致敬,向雷致敬,向庸俗致敬,向yy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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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感谢追看的朋友。
尤其是坚持留言的yanyan
我今天抛弃了我的一贯谦和形象,咳咳咳~~对,谦和儒雅温柔低调的作者形象,去告诉别人,我的文字不平庸,我的故事挺好看。这真不象我会做的事情。我竟然膨胀到这种地步了?不然我怎么总担心自己乐极生悲呢?就是,我已经得意大发了。做人这么得意不好,会出事的。
我为什么突然这么神经了呢?
是你们这群读者,给了我这样的瞬间,让我有勇气说这些。这样的机会,这样的瞬间,我尝试一次就够了。
很幸福,谢谢你们。
另外,感谢帮我找错字的一画,每章给我留长长留言的yqt,还有很多很多人,我就不把那长长一串的名字写上来了。当然,其实是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倒回去查留言很麻烦啊。
也谢谢那些潜水看文不留言的朋友,我的点击是大家的贡献。
其实,这个故事原名叫证爱,但同编辑聊起来的时候,编辑朋友说,不行,这个名字太直白。当然,我也觉其直白。于是想该改什么名字比较好,那会儿手边有本木心的《西班牙三棵树》,随便翻翻,翻到了这篇《回纹针》,想,就是这个了。
于是,为了更扣题一点,就将这首诗贯穿了整个故事。
木心的诗《啊,回纹针》
四十年前,尤查斯,二十一岁,美国中士。沙丽,十九岁,英国战争部书记。谁也不知道什么叫命运。她们同事服务在沟切斯特小镇。一天,沙丽到尤查斯的办公室去找回纹针,就这样,彼此一见钟情。别忘了那是战争年代,尤查斯即将去法国前线,他深怕在那里被打断腿,心中满是爱,一言不发,离开了沙丽。战争总会结束的,尤查斯完美无缺,回到底特律老家,结了婚。沙丽,也和别人结婚,离开那小镇。奇妙的是一九七六年,奇妙在沙丽写了一封忧郁的信,收信人,尤查斯先生。
一九八零年,尤查斯的妻子去世,一九八二年,沙丽的丈夫,离开凡尘,一九八三年,终于突破海洋的封锁,在底特律镇小聚一月正。
一九八四年,约翰&8226;尤查斯,沙丽&8226;琼斯,宣布结婚。那天,正好是情人节,春风骀荡,繁花纷纷。说不幸,还不如说幸福,正想说幸福,又说成了不幸。上帝,这样的韵事,还是少来的好。
爱情与青春,是“一”
,是同义词。青春远而远,爱情,不过是个没有轮廓的剪影。尤查斯,沙丽,怜惜。难说是爱情。
为什么青春才是爱情,不懂吗?那你一辈子,也算不上情人。对于你这样的笨伯,我打个比喻吧,枯萎的花儿,哪里来的芳香艳色蜜晶?怪谁?怪战争
悠悠相思四十年啊时间的回纹针。
备注一下,我喜欢这首诗,也同意,最美的爱情和青春等同。可是我这个笨叔反对木心的是,即使尤查斯和沙丽结婚那年,她们之间只有怜惜没有爱情,但我相信她们之间有的是一种爱,不等同青春,但等同沧桑。想在花甲之年,生活的更快乐一点,所以,老来为伴,相对于青春的爱情,我对年老来相伴共度余生的尤查斯和沙丽更钦佩也更感动一些。
唉,我这种人读木心,有点马吃芍药的感觉呢,暴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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