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远处,容若孤单又凄凉的背影消失在茫茫雪海。
我一把推开玄烨:“我有没有叫你来找我!”
“你这女人怎么这样啊?翻脸比翻书还快啊?”
玄烨跟在我身后大吼。帝王威严全无。
玄烨固执的将我带回皇宫,一路上冷眼看我,就好像我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我看他气鼓鼓的侧脸,突然就说了一句:“玄烨,你是不是喜欢容若?”
玄烨那时正要起身关窗,听到我这么问,突然站起来,但是由于马车在飞速行驶,他一个踉跄摔倒,眼看着他就要压在我身上了,我飞快的想了一下,我被他砸中的后果,他肯定没事,有我当人肉垫子,可是我就一定很惨,他虽然只有20岁,但是身强体壮,我还不被他砸断气?权衡利弊,我飞速的躲开了,结果就是,他摔在了我坐的凳子上,鼻血直流。
玄烨爬起来怒视我:“你干什么要躲?”
“我为什么不躲?”
“你比知道我摔下来的后果吗?”
“你不知道我被你砸中的后果吗?”
“朕是皇帝!”
“关我鸟事?!”
“你??????”
“你什么你啊?”
玄烨突然恶狠狠的看着我,一字一顿道:“你刚刚问我什么?我喜欢容若?!”
“你真的喜欢容若啊?”
“你到底有没有脑子?!我怎么可能喜欢容若?!”
面对他的暴怒,我忽然就沉静,淡淡的说:“我只是想说,如果你喜欢容若就好好对他,不要让他受伤。他其实是一个很渴望自由的人,但是他的身份不允许他去过自己向往的日子。我只是希望有人能去疼惜容若。”
“你??????喜欢容若。”
“我是良人,但不是他的。就算我喜欢也没用,我不可以和他在一起,我爱的人不是他。对于他最多也就是喜欢。”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招惹容若?”
“如果我知道是那样的结局,我不会的。你知道吗,我很自私,但是如果我当初知道容若的结局,我断然不会去招惹他的!”
“你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
“妖精。千年树妖!”
“的确,让男子心甘情愿沦陷的绝世女妖。我能帮你什么?”
“能,断了容若所有的念头。让他忘记我。”
“决定了?”
“容不得我反悔。”
“那好,一辈子呆在我的身旁。”
“好,直到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为什么?”
“因为那一天,你会死。”
“你果真是我见过最奇异的女子。好就到那天。”
其实身为妖精的我,能读懂人心的我,又怎会不知,康熙也喜欢我,可是完了容若,我只有这样。可是自作聪明的我,那时又怎么知道,我低估了人心。我以为只要我解除了容若身上的法术,我以为我不和他见面,我以为我用身份强行分割了彼此,他就会幸福的活着。我以为我为他挑选最温柔贤淑的女子为妻,他的人生就不正在是悲哀的。我以为我送了那么多善解人意的女子在他身旁,他的世界就不再只是孤寂。但是这全部是我以为,全部是我的自以为是。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过来,正是我的这些自以为是,将容若一步步推向死亡。
简介关于贼道贼有贼道,盗亦有道。这是一门恶毒的手艺,不疯魔,不成活!这是一个吃人的江湖,人非人,魔非魔!我是一个贼,接下来,给您讲讲我的故事...
一百年前,神武大陆神域第一世家绝世天才苏清河身中剧毒,命在旦夕。苏清河之父苏无邪独闯九天之上夺得一颗天外天神晶,归来时重创遭苏家二爷苏烈突袭。最后关头,苏无邪将神晶藏于苏清河体内将其送出苏家,结果苏清河毒发身亡。一百年后,苏清河魂穿至神武大陆偏远贫瘠南域扬州城云家义子身上。在苏清河融合灵魂以后,激发那颗神晶,携带前...
徐漾在自己铸造的炼狱里挣扎,直到遇见了林知风,她积极向上,不妥协,不抱怨,她是照入徐漾炼狱里的一束光...
病娇女财阀宠夫如命天才四宝宠翻奶爸日常甜爽单女主隐婚闪婚先婚后爱打脸虐渣无重生无系统大学毕业,叶城被兄弟陷害,不仅失去初恋白月光,还坐了八个月牢!五年后,他强势回归,仇,他要报,属于他的家产,他更要抢回来!意外结识的四个小萌宝出手,转眼将他送上食物链顶端!各界大佬对他俯首拜服!可他没想到,四宝竟然还打包送他一个老婆!而这个老婆竟然是京城第一女财阀!病娇霸道女财阀在外狠辣决绝,在他面前却温柔似水,黏人的很!起初,众人嘲笑叶城这个豪门真少爷废物。最后,众人看到他娇妻女儿在身边,纷纷跪在地上已老实,求放过!...
...
简介关于女鬼,休想吸干我和我合租的美女说,我天命犯煞,造化遭劫,很多人都想要我的命,让我不要相信任何人,但是她却在我的身体里给我种下了鬼种。我邻居王大爷说,和我合租的美女是个女鬼,对我没安好心,让我不要和她在一起,王大爷却利用鬼道秘术锁住了我三魂七魄。我去送外卖,却送到了鬼窝里,我好不容易逃出来,老道士送给我一张护身符,想不到护身符却是去往鬼门关的车票。你们说,我该相信谁?为了摆脱厄运,学习道法,将一切妖魔鬼怪斩于马下,我想拜一位道长为师,但是在收徒仪式上,祖师爷的牌位居然炸了,道长说他没资格收我为徒,他祖师爷不敢收我。于是,我只能自学成才了。于是,我开启了我戏剧性的人生。于是,我现了我身上很多秘密。比如,我身体里面居然还住着一个人。比如我为了找到我的真实身份,我不得不挖开我自己的墓。再比如,还是看书吧!友情提示本文是第一人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