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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已经烦透他们了。
开口闭口便是我如何如何地花容月貌,如何如何美若天仙,让他们一见之下再也难以忘怀,无论如何也要与我成亲。
我又不是没有眼睛,我长得什么样子,我每日都可以在镜中看到。
若说是秀丽,那还勉强算得上,至于花容月貌,那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他们一个个像苍蝇一样围着单凤宫,奉承恭维的话说了一箩筐,无非是因为父皇年过半百,却至今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父皇甚至没有兄弟,也没有叔侄。
也就是说,父皇百年之后,皇位必定只能传给我腹中的孩儿,当然,如果那孩儿是男孩的话。
于是这满朝文武便一个个削尖了脑袋往单凤宫钻,巴不得直接钻到我的床上,好让我为他们生下一男半女。
若不是我好歹还算是个公主,也许我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拖走。
一见倾心?笑话。朝思暮想?鬼扯。
与其有朝一日,我走在路上真的被哪个不认识的男人拖走,生米煮成熟米饭之后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倒不如我今时今日,自己上御勾栏买个男人,带回单凤宫里,让满朝文武都知道,单凤宫里的这个黄金巢已经有人占了。我想别人穿过的鞋子,没有人会想再穿,过了今夜,我就可以落个清静了。
我越想越痛快,连平日里总觉碍眼的夜枭,此刻竟也顺眼了千百倍。
所以我便搂着夜枭的脖子,故意当着满大街窃窃私语,交头接耳的商贩们的面,使劲在夜枭脸上亲了一口。
“嘬”
地一声,两抹鲜红的唇印大刺刺地印在了夜枭的脸上,路上的行人一个个纷纷微红了脸,侧过头去,不敢再看,可夜枭,他却还和往日一样,面无表情,步履如常。
当真是无趣之极。
夜枭就是这样,总是冷冷清清,面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我说一句,他做一句,要是我一天不和他说话,他就一天都站在门口,纹丝不动。
即便是在门口摆块石头,也比他顺眼得多,起码我看那块石头不顺眼的时候,还可以命人把它挪走,可夜枭,他是绝对不会走的。
他绝不会走到看不见我的地方去,因为,他是我的死侍,如果他去了看不见我的地方,那他必定是死了。
所以我初见他的时候,虽然惊他为天人,每天都绕在他身边转,可时间一久,我就不再稀罕他了。
父皇说的没错,死侍就是一把剑,一条锁链,亦或是一样暗器,只是拿来用的,却不是拿来相处的。
☆、2枕边之臣2
可即便只是一样兵器,他却依然是我极喜欢的,精美异常的利刃。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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