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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见林湘垂头丧气的样子,安慰道:“也正常。早上来的那些,基本上都是奔着来大集买东西凑热闹的,也舍得花点小钱填饱肚子。但到了饭点,留下基本上都是摆摊的,大家都自个儿带干粮了。”
林湘倒是不气馁,她只是感慨,自己把七十年代的环境想得太好了。
之前看年代文,男女主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轻轻松松就能挣大钱,但现实哪有那么容易?
虽然小说里都说,这个时间节点,只要有一颗敏锐的心和一双善于发现赚钱风口的眼睛,怎么着都能挣到钱。
但结合七十年代的国情和百姓的人均收入,她今天能卖出去五十多碗红薯粉,已经很不容易了。
如果换做是在城里,消费的对象是有工作,有稳定工资拿的对象会好一些,但大集面向的都是各个公社的社员,有舍得花钱的,但大部分,连拿这个钱出来都很困难。
“哥,咱们再守一守,等到四点钟就收摊。”
“行。”
林云自然没什么意见。
下午又陆陆续续卖了几碗粉,四点钟一到,林湘果断收摊。“”
回去的路上,因为装粥的桶空了大半,所以轻了不少,林云态度强硬地让林湘坐在拉拉车上。
兄妹俩回到家的时候,林母不知道去哪儿了,院门紧锁。
林湘用钥匙打开门,顾不上收拾,直接坐在桌前开始数钱。
“今天一共卖了五十八碗麻辣粉,收入共计五块八毛钱。买红双喜六毛,交保护费一块,再加上各项成本支出,今天的净利润是一块七。”
这一块七,还不包含找牛父做铝桶花的两块,做漏勺花的五毛。
要是把这些算上,那利润就是负的了。
不过这两样东西都是可以长时间使用的,战线拉长,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如今天亮,麻辣粉的汤底至少能用五天,相当于接下来的四天,算成本可以把这一项抛开,净利润会再增加一些。
不过,每天固定一块六的支出应该是少不了。
“哥,这个给你。”
林湘将一块七分成了三份,她自己留了八毛,给了林云六毛,还有三毛钱,打算分给林母。
虽然林母在卖麻辣粉这件事上没有什么付出,但就凭她生养了原身,林湘也不可能避开她。
但再多就不行了,三毛是极限。
“妞子,你给我钱作啥?”
“当然是给你的分红啊。哥,你别跟我说你不要钱这样的话,要不是你帮我把拉拉车拉到大集,要不是你给我打下手,我一个人也没办法把摊子支起来。”
“不过汤底是我炒的,所以我多分点钱,没问题吧?”
别说她只是多分两毛了,就算全拿走,林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过去的二十年里,他已经习惯了对林家母女付出且不求回报。
现在的林湘不作妖,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得亏林湘不知道林云的心里活动,不然高低得说一声,这孩子就是被PUA地太惨了。
“我用不着这么多,你给我三毛钱就成,这六毛,你再拿两毛,给妈分一毛。”
要不是他要钱有用,他连这三毛钱都没打算要。
“不行,说是给你的,你直接收下就行。”
“妞子,你们回来啦!”
门口响起林母的声音,林湘不由分说地将钱塞进了林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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