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青绿色能源石在白日里也有一层淡淡光芒,眼睛浸在那片清绿中,时间久了也不会酸涩。
秦修明唇边有淡淡的弧度:“喜欢我强大?喜欢我有钱?喜欢我的外表?”
徐轩转过头,突然伸手握住秦修明左手的小拇指,他的指腹碰到对方骨节的位置,小声道:“喜欢你这里。”
秦修明抬手去看,手掌一如既往,没什么特别。
徐轩用手摸着手指,他食指轻轻点了点那块骨节:“这里生过冻疮。”
他把手移到秦修明面前,献宝一样:“我这里也生过冻疮。”
那时徐轩刚上高中。
他没住宿,每天早上六点骑着自行车买早餐,冬天早晨,暗沉如夜,月光还挂在头顶,白茫茫的一点光晕,虚淡到拿橡皮一擦就掉。
徐轩书包里装的是给同学带的早餐,包含包子稀饭油条肉夹馍,套了三层塑料袋,背在背上后背都暖烘烘的。
他手把在把上,手套经常丢的找不到,有时候单手骑车,另一只手还放在唇边哈气。
一来二去,左手就生了冻疮,先是痒,后来一进教室,手搭在暖气片上一烤变得又疼又痒。
徐轩那时候穿过茫茫黑夜,额头和下巴被风吹得刺痛,满脑子想的就是有个自己的车,那是他遥不可及的梦。
分早餐后同学借着早读的时间吃饭,他一边装模作样地背英语,一边站在门口放哨,一有情况敲窗户示意,搞得像执行秘密任务。
上英语课,徐轩听不懂,当然他听不懂的也不止英语,徐轩放过自己,偷偷拿手机看小说,《踏破星际》在点家籍籍无名,当时是顺手点了进去。
那时候流行欲抑先扬,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双生着冻疮的手摸向冰块,秦修明的精神力已经枯竭。’
徐轩听过这样一段话,说冬天是容易感受到阶级差距的季节,他不了解这话有没有道理,但班上他是唯一一个手生疮的人,主角手也生了冻疮,他抬头看向讲台上的老师,又看看其余人,目光重新放在手机上。
这是徐轩第一次觉得自己和书中人离得很近。
真是奇怪,明明只是一段文字,却仿佛有一条线延伸出来,秦修明这个名字让他一下子记住,徐轩花了一节课的时间看小说,下课之后收起手机,自此后作者更新就去瞅几眼,一直到断更。
有人喜欢主角风光无限,有人喜欢主角逆袭打脸,书中角色千千万,徐轩想来,他第一次喜欢秦修明就是因为那双生着冻疮的手。
因为——
他在虚幻的世界里,看到另一个与他拥有同一种伤痕的人。
第o89章心虚
这个理由太匪夷所思。
秦修明垂眼看两人贴合在一起的手,徐轩手掌宽而长,骨节生得粗,这样放在一起就显得对方的手很大。
他握着徐轩的手瞧了瞧,又特意翻转手掌,露出光洁的掌面:“现在不会再生疮。”
徐轩无比认同地点头:“是,现在不冷了。”
他说话的声音逐渐变小,酒精让他的思维昏蒙,他一只手搭在秦修明身上,疑惑开口:“明哥,是不是地震了?”
(日更新一万六以上)前世,陈然苦苦挣扎两个月,被同伴分食。重生却回到末世来袭的时候,没有堆积如山的生活品没有横扫千军的战斗力没有人人畏惧的热武器没有固若金汤的安全屋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五条腿的张瘸子,一天赚了一套商品房。吃人不吐骨头的莫家五个光棍,挑女人挑到腿软。而主角陈然苟在自己的集装箱里面,制作防身武器。末世来临,逼我成狠人...
作品简介...
简介关于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重生以前,堂堂沈氏集团掌上明珠沈清榆为了给心脏深处的白月光报仇,带着仇恨嫁给了顾时聿。她装作贤妻和他三年夫妻,最终却没有成功报仇,反而被白莲花所害,家人最终为了她将沈氏拱手让人。重生之后沈清榆打算偷偷报仇计划让顾时聿爱上她然后抛弃他,让他体会一遍那个人受过的伤。最后沈清榆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你,你确实是他的替身。顾时聿怎么来两次你都不爱我?替身也可以,清榆爱爱我,好不好?。顾时聿从来就不是她的选,她就算将那个人从心底生生剜了出来,但她还是不爱他。顾时聿不知道自己爱了沈清榆多久,他只知道他羡慕嫉妒甚至是恨沈清榆在那个人面前笑魇如花的样子,可是他不敢将一丝一毫的爱意流露,他恨她不爱自己,却爱她难以自拔。所以,在有机会做替身时,他亲自设计成为了沈清榆老公,可是他又贪心了。最后的最后,沈清榆才现原来真正令人心疼得痉挛的人一直是顾时聿,所以的一切都是假的,她血红着眼握着刀柄的手无声颤抖,男人腰腹处猩红色的血晕染又晕染...
农门锦绣神秘猎户逆天宠...
简介关于时空循环文明毁灭缔造者一次意外,奕歌的意识体进入到了囚笼空间,在那里遇到了神秘的黑匣子,从此他的生活像是被安排好得一样,每一步都被人预料到了,直到文明毁灭的那一刻,他才领悟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aI体操纵的。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肖翰穿越到古代成了一个男娃,本想摆烂混吃等死,可系统为了业绩,对他使用糖衣炮弹喂毒鸡汤等各种引诱,肖翰逐渐走上了一条规划之外的路,本想带领家人奔个小康生活,谁知步子迈大了,一不小心走上了人生巅峰。肖三郎满丰,你可真是爹的好儿子!小张氏满丰,娘等着你给挣的诰命呢!张氏我看村长家的小孙女不错,识字,跟重生之农家小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