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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洛斯看着《小王子》。
可以观察他的眉毛,又长又粗好像两条毛毛虫。一开始,毛毛虫是搅成一团。后续毛毛虫好像冻死了,呈僵直状。
末了,毛毛虫尸僵化了,弯弯的。
口中的吐槽也随之变少。
“文笔幼稚,一点也不严谨。这就是华夏第一天才的成色吗?”
“怎么可能有这么小,还长着面包树的星球。作者难道没有一点地理常识吗?”
“看不下去了,一点主线也没看到。”
“我……”
看到全书的中间,杰洛斯停止了吐槽。
好书虽然没有国界,就好像《小王子》在地球,无论是亚洲还是欧洲,都能够看懂书中含义。但作者是有国籍的,书中的某些叙事,是更符合欧美价值观的。
比如说个人主义与自我主义的实现。亚洲文化圈约等于华夏文化圈,讲究故土难离,以及落叶归根。如果你不喜欢你的家乡,那么就改变自己进行适应,或者改变家乡。
欧美是,你不喜欢你的家乡,那么就背上你的行囊去其他地方看看吧!小王子离开自己的星球去探索世界,寻找个人的意义。亚洲读者能理解这感受,但代入感并不算大。可在欧美就非常有代入感了,至少在英美是这样的。
小王子遇到了很多人,国王、酒鬼、商人、守灯人等等,都是对成人社会的讽刺。
英美这两个资本主义老牌国家,文化里对物质主义和功利主义都是持续批判的。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公共辩论中,皆如是。
因此,杰洛斯看得非常流畅,即便他自己就是书中被讽刺的“商人”
。
书中商人数星星,因为想要把全部星星都存起来,变成自身的财务。而杰洛斯将每个单词换算成英镑……
当然杰洛斯并不认为自己是商人,他对于自身的身份判定仍旧是作家和文学评论家。
几万字的作品,杰洛斯一个多小时就看完了。
“这部作品……”
杰洛斯看完了,感觉之前萌生的批评角度少了一大半。
“难以想象,这样的作品居然是出自华夏人手中,更难以相信的是,这样的作品,居然是十六岁的学生所写。”
杰洛斯开始在互联网上收集关于作者的信息。
有关顾陆的消息,实际上,用英文搜不出什么其他的。杰洛斯忙活了一圈,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
这个学生还写过福尔摩斯的二创作品,被柯南道尔基金会收录了。
“喜欢福尔摩斯的华夏作家?那倒是有可能写出这类作品。毕竟喜欢英国的文化,也是思维先进的人。”
是的,即便是杰洛斯,他对华夏的印象也是思潮落后。
“玫瑰花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你花费了时间照顾。”
杰洛斯在思考书评如何写时,口中突然冒出这样一句。
大概是这样,杰洛斯说的也不是原文。
“行吧,顾陆,我承认你或许真是一个天才。”
杰洛斯写下一篇书评,投给了《地铁报》。
专栏作家,没有很大问题,基本都能通过。
文章中对《小王子》和顾陆进行了肯定,但依旧称顾陆为华夏用来宣传意识形态的人。
也是,一篇文章,怎么可能改变一个华黑心中那根深蒂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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