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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昔日的黎孽是高高在上,犹如坐在贵妃椅上的王,那现在的他恐怕是卑微的连给国王擦脚都不配的小角色。
自上次在器材室不欢而散后,他们间的氛围虽不像日前一般将对方当成陌生人,却还是有种说不清的氛围。
而这氛围全来自于钟云岭对黎孽的示好视而不见,那种尷尬与不自在交融,縈绕在两人间。
刚开始的黎孽还以为钟云岭不想搭理他,只好时不时的往钟云岭的抽屉塞几张纸条,有时候是在上面写几句老掉牙冷笑话,偶尔也会分享点今天的趣事,又或是在上面写点油腻的土味情话,钟云岭每次都是看了眼就又扔回抽屉里,从来不给黎孽一个回应。
虽然他有时候确实会被上面的一些趣事给逗笑就是了。
或许是看钟云岭对他放的纸条没有反感,他便加大了力度,上课总时不时的拿笔头戳戳钟云岭的手臂,跟他吐嘈老师讲的课有多无聊、晚点要不要翘课出去吃豆花,钟云岭被烦的实在受不了,一计眼刀赏过去给他,但黎孽也不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是真的不会看眼色,依旧不管不顾的自说自话,搞得钟云岭天天被他烦的揉太阳穴。
「哎,岭,你说我都给你买这么多天早餐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
喔,差点忘了说了,黎孽看我一直不搭理他,就又开始进行给我买早餐的大工程,也不知道他是睡眠质量很好所以不用睡很久还是怎样,每天都跟着我在图书馆坐到晚上九点再送我回家,隔天骑着脚踏车去与他来学校的路完全反方向的早餐店给我买早餐。
「我不喜欢吃萝卜糕,下次可以买三明治吗?」
「遵命!大人!」
黎孽看钟云岭总算愿意回应他乐的很,手指併拢放在眉上,朝着钟云岭敬礼,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
「笑得跟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
钟云岭嘴里嘟囔着,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幸福早已将他心中那原本的空缺填补。
人总说,幸福的人会更容易感到美满,因为他所处的环境本身就洋溢着美好,幸福对他们来说就像花在肥沃的土壤中盛放般简单,玫瑰花本身就应该是鲜红而艳丽的。
那那些连握住温暖的困难的孩子呢?
或许对他们来说,幸福反而更简单,不是说他们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幸福,而是他们想要的幸福,比那些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养尊处优的孩子来说,要简单朴素多了,不外乎就是希望有个幸福的家庭、一日三餐都能温饱、有能御寒的衣袖......他们就像藏在贫瘠土壤之下的种子,渴求着绿洲带给他一次花期的绽放,对他来说即便犹如曇花一现般,在盛放后迅速凋零,他也甘之如飴,因为至少他曾碰触过那所谓的幸福。
或许钟云岭早就原谅了黎孽,没遇过爱的孩子,总是在玻璃渣中一次次的找回自己的真心,拼凑、缝补,最后融化,再次建立一颗心脏,接纳那把藏在血液里的利刃。
辜负自己的是对方,还是其实是那不愿觉醒、一次又一次软化的态度?
钟云岭不知道,只能一次又一次赌上自己的心脏。
用贞洁的心为爱情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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