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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李乘欢的英语也书写得很漂亮,不过字母相比汉字,先就缺少了艺术感,所以也不会有此时这般震撼了。
“这个字写得比刘老师好。”
“哈,我承认我承认……”
黎阳沉默不语,这个字也写得比自己好看多了。
初一生,绝大多数人的字就是小学生体,而李乘欢的卷子混在里面,就像是一颗闪闪光的金子落在沙砾中那么显眼。
短暂惊讶过后,他们继续翻看李乘欢的试卷,一面出点评:“不说别的,光是这个字,就足够让人惊讶了,太漂亮了,换了我我也得给满分!”
随后翻到后面作文的部分。
毕竟初中作文嘛,不必表达出振聋聩或者角度奇的观点,只要没有语病的基础上,遣词造句有亮点,能够表达出题目的主题,就能得到高分了。
而李乘欢的这篇作文,主旨鲜明,文采斐然,更重要的是引经据典几乎是落就有,十分圆融,没有强行为了引用而引用,还都是些纲的古文诗词,整篇文章让人难以相信是一个初一学生所作,如果不是早就知道李乘欢的小学成绩,以及考场全程的监控,他们都要怀疑是作弊了。
太不可思议了。
此时,大家也都纷纷有些理解起来,为什么李乘欢的这张语文试卷能得到满分了。
大概是王老师一激动,就给满分了吧。
黎阳看着这张试卷,尤其是作文,联想到作文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韵味,不由得陷入了深深迷惑。
这种作文,真的是一个初一学生能写得出来的吗?
不过当初韩寒成名的时候,大概也就是这种岁数吧?
才啊……
……
语感这种东西,是赋,但它究竟是怎么形成的,一两句话还真是说不清楚。
实际上对于李乘欢来说,写作这种事情一开始就是一个不断模仿的过程,模仿着模仿着,就有了自己的风格,说白了,就是肚子里要有足够多的货。
看得多了,无论哪个方面都涉猎一些,语文素养就会潜移默化提高,到了后面,并不需要刻意去思考曾经读过的某段类似的文章,就能轻松写出高水平的文字。
其实是挺简单的一件事。
当然,这也是一种难以量化的赋。
最大的写作赋在于表达欲望。
其实李乘欢是一个很有表达欲望的人,但是他的表达欲望并不体现在想说,而是想写。
这段时间以来,这种欲望变得越来越强烈,很多时候某一刻的感悟,他都想记录下来。
于是上课无聊的时候,除了画画,现在还会尝试着写一些东西。
相比一些杂文感悟见解,其实他更喜欢写一些有的故事。
故事只是表达的方式,表达的内容则更为重要,这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某个瞬间感悟的人生道理,某和时刻想要让他人也能触碰到的情绪
将表达的内容,用故事包装起来。
而他向来不喜欢给别人讲道理,相比之下,表达情绪是更有的事情。
比如,昨接妹妹的时候,他觉得很温馨,这种情绪很难通过文字传递出来,但如果用一个故事来包装,就会很容一些。
因为昨接妹妹的情绪,他有了一个灵感,就随手写了一个小兔子和小松鼠谈恋爱的小故事,随手扔在桌上。
情绪和故事之间的关系真是无厘头,他也不知道小松鼠和小兔子恋爱的小故事的灵感怎么就从接妹妹时的情绪中冒出来了。
但写得还不错,他看了一遍,微微一笑,我真是个生写故事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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