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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辰州多湖泊,湖泊边上多芦苇,每到秋季,白茫茫一片,延绵数十里。尤其是黄昏时分,夕阳投落芦苇荡中,余温染透了整片芦苇荡,极目望去,像是白雪上燃起了火焰,美得极不真实。
商队的马车停在了湖畔,伙计们便开始忙碌起来。有的忙着在湖畔起帐,有的忙着生火捕鱼,有的忙着清点牛车上的货物。
最前面那辆马车的车帘依旧垂着,晚风徐来,偶尔吹开一线帘隙,泄出马车中的些许光亮。第一眼瞧见的便是一双碧色小靴,小靴上绣着一双野雁,雁尾由金丝绣成,在灯影中金亮金亮的。
先前下车打水的丫鬟翠秋捧着葫芦走了回来,轻轻地掀开车帘,只将葫芦放在了小靴边上,便又轻轻地放下了车帘,生怕吵扰了里面正在看账本的堂小姐霍桐儿。
翠秋往外走了十余步后,望着眼前的美景,不由得赞许道:“这明镜湖的芦苇真是大燕一绝!美死人了!”
“呸呸,好端端的说什么死人不死人的。”
不远处的商队护卫李哥忍笑打趣,“堂小姐让你多读书,定是又偷懒了吧。”
“嘘!”
翠秋被说中,心虚地对着李哥比了个手势,“可别让堂小姐听见,不然我可又要挨罚了。”
李哥笑道:“好好好。”
翠秋轻舒一口气后,下意识往马车处望去——这位堂小姐,是沧州第一酒楼千日仙东家的堂姐。说起这千日仙,就不得不提多年前的燕京两大酒楼“千日醉”
与“洞庭仙”
。东家霍苏年当初是千日醉的少东家,夫人曲知澜是洞庭仙的大小姐,两家在燕京是出了名的水火不容,可谁能想到当今天子的一句戏言,便将这两人指婚成了一对,这对欢喜冤家也就这样渐渐看对了眼。可惜,酒楼树大招风,为保全家安宁,霍苏年与曲知澜便舍去了燕京的富贵,远赴大燕西南的沧州从头开始,开了这家叫千日仙的酒楼。数年经营,酒楼生意渐起,这不,便准备在辰州的州府舞阳城开设分号。
舞阳城的堂口已经落定,缺的便是他们这些老伙计与管事的堂小姐。
辰州与沧州接壤,辰州在北,沧州在南,这一路算算脚程,差不多要走七日。今日是他们离开的沧州的第五日,后日便能抵达舞阳城。翠秋已经想好了,等到了舞阳城,便可以好好烧水洗个澡,舒舒服服地睡上一晚。
夜色渐渐浓了起来,湖上也浮起了一层朦胧的水雾。
这次霍桐儿一共带了九人,一个掌柜的,四个护卫,一个丫鬟,一个厨子,两个跑堂的。舞阳有舞阳人偏爱的口味,所以到了舞阳,她要在当地再找个厨子。最初的几个月是最难的,所以跑堂的小二两个足矣,若是生意好了,再在当地招揽跑堂的便是。
湖边起了两个篝火,一个架起了锅,正扑腾地熬着清粥,一个架起了木架,上面放着好几条新抓的大鲤鱼,正滋滋地烤着。
今晚休息的帐篷已经搭好,小的那个是霍桐儿与翠秋歇息的,大的那个是剩下八个伙计休息的。大家都懂得这位堂小姐的脾气,只等鲤鱼烤好,清粥熬完,再去请霍桐儿下车用膳。
火光赤红,将附近的芦苇染得通红通红的。
马车上的女郎翻到了账本的最后一页,提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后,便将账本放到了边上,侧脸掀起帘子,望向马车之外。
湖边的夜晚,最是安静。
霍桐儿眸光如水,沉静如昔。二十六岁的她已经褪去了少女的天真气息,透着一股淡淡的成熟韵味。
她如今可是沧州南云城一等一的香饽饽,不少南云子弟都派了媒婆登门,只求将她聘作妻子。她每次都婉拒了媒婆,霍苏年也劝过她,她只是笑笑,没有多做解释。她也解释不了,总不能把心底藏了多年的那个秘密告诉苏年,扰乱她与知澜的好日子。
是的。
霍苏年其实不是她的堂弟,而是她的堂妹。当初若不是女扮男装,霍家那份产业定会被霍家那些叔伯们占去霍霍。大燕不比大陵,那边是女子当家,这边女子鲜少可以继承家业。那是霍苏年的不得已,也是她的无可奈何。后来,霍苏年受陛下器重,这女儿身就更不能暴露,否则便是欺君之罪。
从小到大,霍桐儿是心疼这个堂妹的,因为她必须成为霍家的脊梁,给所有人遮风挡雨。正因为这份心疼,久而久之,便生出了不该有的情愫。
起初她将这些情愫埋了又埋,可就像是陈酿的酒,越是沉埋就越是醇香,一旦揭开坛口,那可是无法掩饰的扑鼻。况且,府中还有个小娃曲泠,虽说才七岁,却对她有了异心。小娃尚且不懂那是什么,霍桐儿却明白沧州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待了。
来辰州,是她给自己的一次救赎。
放下苏年,远离曲泠,从头开始,过只属于她的人生。能遇上一个良人,是幸事,倘若遇不上,那便一个人惬意地过,也是不错。总要先走出这一步。也许她对苏年的喜欢,只是多年的习惯,离远了,看不见了,心自然也就静了。
事实也是如此。
她离开沧州五日,只觉天高地阔,山水如画,连笑容也多了许多。
“堂小姐,可以下来用膳了。”
翠秋走近马车,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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