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许桉面对这面目狰狞,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的离山剑宗修士,转而拿脚踩在他的脸上继续道:
“袁大人,你听说过疯狗病嘛?”
此话一出,齐开和袁仕呈面面相觑,疯狗病他们当然听过了。
许桉看他们点头,跟着居高临下,眼眸轻蔑的看着投毒的离山剑宗修士道:
“在人间,会有一些疯狗,他们病之时,双眼猩红,极端恐水,攻击性很强。”
“人一旦不小心,被疯狗咬了,就会染上这种病,变得忽冷忽热,神志不清,双眼红,害怕遇见水,直到最后暴毙。”
“按理来说,此种怪病,寻常医术应该难以救治的,但袁大人方才说过了,解铃还须系铃人。”
“知道此病何解嘛?只需寻到这咬人的疯狗,将之打死,开膛破肚后,取出狗脑,将之煮熟晒干,研磨成粉,覆于伤处,只要救治及时,便可活命。”
说着,许桉能清楚的感觉到,脚下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但他却是依旧不管不顾,全身上下法力升腾,香火之气汇聚成剑的同时,声音微寒的道:
“你先前说,你一路吸收精血魂魄,为的就是从体内提炼精血,制作此毒,好让扬州城内众多百姓与你陪葬是吧?”
“今日,我就砍了你这狗东西,拿你的血肉去制作解毒汤药!”
话落剑气,澎湃的力量掀起精风,在整个地牢里呼啸而过后,沿着甬道冲出地表。
地牢内,离山剑宗的修士出惨叫,鲜血淋漓。
许桉这一剑,直接砍断了他的臂膀。
无视他那痛苦的德行,许桉冷漠的捡起这条还饱含血肉精气的手臂,下一秒就眉目微蹙的现,对方的灵魂力量,怎么这么孱弱?
难道是因为,他提炼自身精血,以此为毒,所以消耗颇大?
没有答案,眼下当务之急也不是这个。
确保这混蛋不会当场暴毙后,许桉提着他的断手,踏劳而出。
身后,是是失去一臂,离山剑宗修士的疯狂嘶吼:
“许桉!你没时间了!你做的一切都只是徒劳,等着吧,你会后悔的…”
声音渐远,从地牢中出来后,扬州城内已经是正午。
天光从头顶直射,照耀而下,三道身影都没有身子,全是魂体,能够看到的只是隐隐约约的香火之气,形成的虚影。
可偏偏,此时此刻,他们三个死人,要为扬州城内,数十万活人的性命操心。
“仙界神庭还没有回复?”
齐开扭头,看着许桉手里那血淋淋的臂膀,忍不住又看看袁仕呈。
“没有。”
穿越为准提,生死无忧,证道有望,可,不甘的心,让准提选择一条充满荆棘的路,誓要博出一番不同的天地,成就一位不同的准提圣人。ps已经有一本完本老书(洪荒之...
作品简介报告总裁,公司网站被人黑了。查。回总裁,人带来了,是另一个缩小版的您。看到酷似自己的又一个小包子,风熠宸咬牙小东西,你妈咪呢?小包子神色淡定老东西,态度好一点。风熠宸眸光凛冽,勾唇冷笑小子,你跟你妈咪一样,有种!小包子不以为然我妈咪说,做人,就得骨头硬。五年前,黑灯瞎火的帐篷里,那个女人醉酒主动偷袭了他,生下双胞胎搞丢一个。五年后,那个女人偷拍了他,治愈他的隐疾,亦偷了他心,带着小包子拐了他另一个儿子玩失踪。风熠宸誓,一定要抓住那个女人狠狠宠爱,让她知道,占便宜就得付出代价。...
一块破玉,讹成赤贫霉女流浪,惨遭雷劈神啊,这倒霉日子何时才算到头?终于有一天某霉女喜悦悦的高呼有大屋,有人侍候进入了米虫梦想的天堂某小在一旁摇摇头,心道你看不到未来,才会有...
一朝政变,姜明熙丧父丧母,成了皇朝地位最尴尬的吉祥物公主,为了活着扮猪吃虎,臣服讨好仇人。旁人眼中,姜明熙怯懦软弱,空有尊荣却毫无尊严,是皇帝标榜宽容仁厚的活牌坊。实则她阴狠毒辣,野心勃勃,是一条盘踞在宫城里,随时等着夺命的毒蛇,终有一天,她会吞噬所有人。可这无人所知的真面目,终是被他窥得一角,成为他胁迫他的把柄。他说我为你遮掩面目,帮你报仇,你我狼狈为奸如何?好。于是,她委身于他受他控制,他们真的狼狈为‘奸’了。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直到猎人射出了暗箭,他才知道,从始至终他都是她的棋子,从一开始,他就踩在了她的陷阱里。后来他没用了,她弃如敝屣绝情至极。她说6引,我从未爱过你。他笑姜明熙,你是我见过最狠的女人。...
简介关于公子,劫个色一个穿越女,一个穷世子,一群逗逼的侍卫,一个每天想着哄女人钱的皇帝,爱脑补的太监,缺心眼的太子,一肚子心计的秀才,面瘫脸武功高强的婢女,只想养面的不婚女一群人啼笑皆非成长的故事安宁穿越古代,打劫个帅哥生个崽,这事真的靠谱吗?景瑞这事绝对靠谱,不信你试试看。安宁还是算了。景瑞皇帝没钱多去后宫走走,只要银票给得够,什么样的温柔咱都付得起。王爷本王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生了个会吃软饭的好儿子。莫侍卫我也想吃软饭,就是不知道美丽又多金的媳妇哪里找?太监皇上最爱的人始终是我。太子他们私底下都说我没脑子,可这脑子是父皇生的,我也无能为力。侍卫只要我每天对着大红色亵裤虔诚地跪拜,亲吻,就一定会升官财。秀才那个姑娘好强壮,一定想办法拐回去生娃。面瘫脸武功高强婢女敢向我提亲,看我打不死他。一心想爬床少女早就改行了,本姑娘以后只养面。...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