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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
,还是“无法跟上林可脚步”
,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这次出来,林可想让自己母亲好好开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体好。
于是,林可使出浑身解数,演技堪比气死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声连连。
就这样,正午时分终于到了最近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小林可,你猜为什么叫鹦鹉城?”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兴奋得就像是准备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美丽版本的。
芙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
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旧维持着“可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
这一人设,努力让母亲开心一点。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林可唯一在乎的应该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师和约翰、尼克斯等人。.com
至于那什么阿赞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应该在老约尔附近。
老约尔是他们城堡专门铲粪的一个仆人。
“嘻嘻,我告诉你哦!鹦鹉城之所以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脸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过,可好看啦!红红绿绿的,当时你父亲陪我一起看的,唉……”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六年没见了已经。
林可看到自家可爱的母亲变得忧愁,对那个加罗塞真的是恨得牙痒痒。
虽然他知道加罗塞在外面征战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么多的,把自己母亲丢在这不管不问。
就算加罗塞是一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位好父亲,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亲,到城门啦!”
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墙。
只见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这城市的城门很大,周围还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流,缓缓流向远方。
这条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有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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