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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张大了嘴巴,心说,当初去网吧,还是你拉着我去的呢.....
();() 路泽飞回忆起刚刚吃火锅的时候,路明非时不时用那种他自认为隐藏得很好的小眼神去偷偷打量陈雯雯,至于光明正大地看?路明非肯定是不敢的。
虽然哥哥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可他还不想让别人知道。
甚至就连躲在书的后面偷偷看都不敢,他怕被其他人注意到,到时候再被捅到班主任那里,找个家长,岂不是完蛋?
其实要是真能成的话路明非估计恨不得自己跳出来说,问题就在于他对自己很有自知之明。
路明非很清楚,陈雯雯是白天鹅,自己就是只癞蛤蟆,尽管不是很愿意承认……
就这样保持这种关系也挺好的,至少还能够借着文学社理事的身份接近陈雯雯,还能去借助文学社的身份替陈雯雯排忧解难。
这样也就够了,已经让路明非十分满足,再多的……他只敢在梦里面想想。
“那...那我们去干嘛....”
小老弟看着路泽飞。
“理发!”
路泽飞搓了搓路明非的狗头。
被老哥摸头杀,路明非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眉毛也变得耷拉了下来。
路明非就是这样,本质上是一个很怂的人,尤其在婶婶面前,路明非非常怂,基本让他干嘛就干嘛,将流水线上任人宰割的家猪模样,展现的淋漓尽致。
说到底,怂还不是因为被踩惯了。
是啊,被踩惯了...
有的人的存在感位于豪车如水、美女如云的香槟酒泳池边,那是恺撒;
有的人的存在感位于在血流成河的屠龙战场上,那是楚子航;
有的人的存在感在于摇着铃对校董会臭牛逼的,那是昂热;
可是路明非呢,从头到尾就是个小透明,因为诺诺给了他存在感,所以他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诺诺。
但是诺诺没告诉他,存在感,是自己争取来的,并不是别人施舍的。
在原著中,诺诺甚至没告诉他,当时为何要帮他。
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其实诺诺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孩,那一次她盛装出席救场,只不过是因为她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到了赵孟华的“图谋”
,知道了路明非的“悲剧”
。
甚至,某个傻逼还傻呵呵地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
诺诺只是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
所以,她飞跑出去买了那身套裙和高跟鞋,开着法拉利,成为了最耀眼的那个人。
她并不喜欢路明非,纯粹只是想帮帮他。
可是路明非呢....
他似乎从一开始就误会了。
路泽飞将思绪从原著中的回忆中收了回来,旋即叹了口气。
他侧头看着旁边的小老弟,对方耷拉着脑袋,蔫巴巴的,像是一盆在太阳底下暴晒的绿萝。
他忽然觉得,有必要给他撑把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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